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庄艮林氏宗祠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庄艮林氏宗祠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8830071050162508051865
项目业主:
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服务机构:
象城建筑规划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庄艮林氏宗祠修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4408830071050162508051865
合同总金额:
¥283,6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3日
服务内容:
庄艮林氏宗祠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兰石镇庄艮村委会南端,为砖木结构建筑,三门三进五开间,面宽34.33米,进深41.3米,高度7.9米,建筑面积1444.88平方米。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开展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提供指导验收与后续服务等工作,项目设计费用为28.36万元。
合同附件
庄艮林氏宗祠修缮工程设计合同.pdf
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11-14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庄艮林氏宗祠修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合同编号:设计证书: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文物设乙字0202SJ016)发包人: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设计人:象城建筑规划设计(广州)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月23日国家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发包人)设计人:象城建筑规划设计(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庄艮林氏宗祠修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部、省、市的相关设计规范、规定及要求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标准规范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项目名称:庄良林氏宗祠修缮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庄良林氏宗祠文物本体进行修缮勘察设计,建筑面积约1444.88平方米。1工程投资额估算:¥505万元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周边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1份《庄艮林氏宗祠申请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书》(电子文件)1份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修缮设计方案(评审稿)4份合同签订并收到定金后60个工作日修缮施工图集4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会后30个工作日纸质文件4份及电子版(图纸为PDF格式)交付给发包人第七条费用7.1本工程设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计,工程投资额估算为505万元,可得工程设计费基价为21.08万,专业调整系数取1.0,设计复杂程度系数取1.15,附加调整系数取1.5;工程设计收费为:21.08x1x1.15x1.5=36.36万元。设计人自愿按下浮22%计算勘察设计费,自愿降低收取设计费用36.36x(1-22%)=28.36万元。(小写:283,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陆佰元)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服务费由发包人分期支付设计人。8.1.1第一次付费: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30%,付费额8.508万元;8.1.2第二次付费:设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40%,付费额11.344万元;8.1.3第三次付费:提交修缮施工图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30%,付费额8.508万元。8.2设计人凭有效发票收取设计费。2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要求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属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9.1.4鉴于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按期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发包人已按约定支付,不需承担违约责任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人委派:杨扬、丁建铭(工程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人的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人不另行收费。9.2.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发包人未付定金时除外)9.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3施工前的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参加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发包人所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属于专利产品,设计人在完成合同后应及时销毁。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12.3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发包人名称: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设计人名称:象城建筑规划设计(广州)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3日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3日地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1号主楼1102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0641电话:电话:020-38921002传真:传真:020-3892100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602062709200121463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6687656072R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