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摩托车采购合同公告(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00124742025402

二、合同名称: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27
四、项目名称: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汾阳市西河路
联系方式:13663686852
供应商(乙方):汾阳市兴众盛原摩托车行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联系方式:186361858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数量:21.00 单价(元):195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五羊本田规格型号:猛鸷CB190X

2.合同金额(元):4111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达到技术验收标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合同(11NMB00124742025402).pdf

SWW海EDA包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合同编号:11NMB00124742025402甲方: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乙方:汾阳市兴众盛原摩托车行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9月18日SWW海EDA包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乙方(全称):汾阳市兴众盛原摩托车行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27(2)采购计划编号:ZFCG-141182-2025-1-002261(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警用摩托车21辆品牌:五羊本田规格型号:猛鸷CB190X(4)质保:由乙方提供整车一年质保以及车辆三包服务书内规定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411180.00元大写:(2)付款方式:肆拾壹万壹仟壹佰捌拾元整全额付款:3.合同履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1)起始日期:2025年9月18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18日。(2)履约地点: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甲方自行组织(2)履约验收时间:甲方收到货后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6.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9月18日合同订立地点: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海海EDAEDA包包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男住所汾阳市西河路住所汾阳市文峰街道文峰路文峰商贸城底商西2号联系人樊晓伟联系人宋世超联系电话13636383852联系电话18636185822通信地址汾阳市西河路与胜利路交叉口通信地址汾阳市文峰街道文峰路文峰商贸城底商西2号邮政编码032200邮政编码0322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8636185822@163.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2303MB0012474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2MAOMA75A4H开户名称汾阳市兴众盛原摩托车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汾阳农商文峰支行银行账号556311010300000045370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用摩托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