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文化墙形象墙PVC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艺宣非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01101000024726758
五、合同编号:11N457629976202514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文化墙形象墙PVC、亚克力雕刻,标语楼道文化标识标牌,发光字,宣传展板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5000
4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
联系人:赵卓杰
联系电话:15009011573
传真:/
地址:新华北路9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29976202514801).pdf
合同编号:11N457629976202514801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服务单位(乙方):新疆艺宣非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艺宣非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艺宣非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艺宣非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3774号文化墙形象墙PVC、亚克力雕刻,标语楼道文化标识标牌,发光字,宣传展板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设计制作安装,品牌:,设计类型:广告设计制作,制作时效:根据客户需求,产品材质:PVC1项45000.0045000.00合同总价(元)45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3774号广告宣传服务145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长江路支行账号:账号: 10769816529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墙形象墙PVC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