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2510-350112-04-01-187059
项目业主: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
84718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10-24
履约人员:
林艳
(中介)
邱骋
(采购)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0-25
服务内容:
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
合同附件:
沙尾路延伸段可研合同.pdf
更多详情内容及报价信息:
合同编号: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技术咨询合同书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签约方甲方(委托方):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二条合同性质本合同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2025年月福州市签订。第四条项目名称(用简明、规范的专业术语概括本合同针对的特定技术项目)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五条咨询内容5.1本合同所要解决的特定技术问题是: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建设的条件、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环境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土地征用及安置、拆迁补偿、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经济评价等。5.2咨询要求:能满足立项要求5.3咨询成果: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2第六条计划安排6.1乙方进行设计咨询的地点:福州市6.2乙方进行咨询的进度安排:2025年月日提交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七条工作条件7.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条件(包括资料、数据、样品、材料等):基地现状地形图、规划用地周边路网图等7.2提供上述条件的时间及方式:2025年月日提交文件。第八条保密条款8.1保密范围:福州市境内8.2保密期限: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成果保密、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第九条实施风险责任甲方按照乙方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与约定处理。第十条验收标准及方法10.1乙方交付载体: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6份(光盘1份)10.2验收时间、地点:待甲方安排10.3验收方法:取得发改部门批复第十一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1.1本工程估算投资额为8339.75万元,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的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额为准调整合同金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取费标准5折计取,咨询费暂定为捌万肆仟柒佰壹拾捌圆整(¥8.4718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委托第三方审核单位或委托人审核金额为准。本合同总价包括税费、调查研究费、编制3费用、旅差费用及相关杂费等一切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计算公式:8339.753000【12,(2812)】7.00.15.0.84718万元100003000专业复杂优惠.系数系数系数按5折优惠,计8.4718万元其中:(1)技术咨询报酬为8.4718万元;(2)专业系数0.7、复杂系数1.0、优惠系数0.5。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正式增值税发票;若未能及时提供,支付期限顺延。11.2本合同费用,按第(1)种方式支付。(1)一次总付,支付时间和方式:咨询成果完成及甲方取得发改部门批复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结算金额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委托第三方审核单位或委托人审定,且甲方资金到位后(若为财政投资项目,则在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正式增值税发票;若未能及时提供,支付期限顺延。(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支付元违约金;(2)按合同总标的的%支付违约金;(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4)其他计算方式:12.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4(1)继续履行(2)不再履行(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12.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工期交付咨询成果(含修订成果),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咨询费的1%。12.4乙方提交成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并及时提交合格的成果,返工不另计费。因乙方未能提交合格的成果,造成损失时,甲方视情节严重情况有权对乙方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12.5因受托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法通过评审时,受托人要按评审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每逾期一日按合同规定总费用的千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签约方可在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2)其他约定情形;无14.2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无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15.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纠纷;15.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申请由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5(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其他16.1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执伍份,受托方叁份。16.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16.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无6甲方名称: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名称: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住所:住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69号二层电话:电话:0591-87324035-8012传真:传真:0591-87317814投诉电话: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投诉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东门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1435836049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鉴证意见:(盖章)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延伸段及接线道路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