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曲麻莱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35287620251801
二、合同名称:曲麻莱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圣泽竞磋(货物)2025--053号
四、项目名称:曲麻莱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曲麻莱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
地 址:曲麻莱县政府院子
联系方式:0976-8852346
供应商(乙方):青海中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3号楼11215室
联系方式:180973352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曲麻莱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第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5970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5970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曲麻莱县,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053合同扫描.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圣泽竞磋(货物)2025-053号采购项目名称:曲麻莱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第二次采购合同编号:QHSZ-2025-053合同金额(人民币):597060.00元(大写:伍拾玖万柒仟零陆拾元)采购人(甲方):曲麻莱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盖章)供应商(乙方):青海中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5年10月09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曲麻莱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青海中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09月28日曲麻莱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第二次(项目编号:查海圣泽竞磋(货物)2025-053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597060.00元(大写:伍拾玖万柒仟零陆拾元)的曲麻莱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第二次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1、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表明的中标价格成交,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7060.00元(大写:伍拾玖万柒仟零陆拾元)。(投标分项报价表见附表)2、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曲麻莱县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或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9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服务。9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内容完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报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7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所交付的所有设备由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即人民币597060.00元(大写:伍拾玖万柒仟零陆拾元整)。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服务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服务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号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15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91.本合同一式捌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送代理机构留存两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真5家采购单位(盖章)酒不自自然资供应商海有海中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源管理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3号楼11215地址:曲麻莱县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账号:中支行账号:2806002209000061149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0077118342025年10月22日签约时间: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0年0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