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标准文献 数据加工LEV1服务 标准文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2025)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标准文献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5272
二、合同名称:数据加工LEV1(2025年度)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标准文献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2、地  址:武昌区公平路6号
3、联系方式:88226011
4、供应商(乙方):武汉雨恩豪迈光电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
6、联系方式:132127381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标准文献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45000元
5、合同金额:24.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昌区公平路6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1034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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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文献项目(数据加工lEV1)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5272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数据加工LEV1(2025年度)委托方(甲方):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受托方(乙方):武汉雨恩豪迈光电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签订地点:武汉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6号法定代表人:陈炎明项目联系人:舒成联系方式:027-88224819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6号受托方(乙方):武汉雨恩豪迈光电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创星汇自贸金融大厦(产业配套科技园研发楼)12层1204(自贸区武汉片区)法定代表人:夏泽定项目联系人:夏泽定联系方式:13212738123通讯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创星汇自贸金融大厦(产业配套科技园研发楼)12层1204(自贸区武汉片区)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标准数据加工(LEV1级)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1.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标准数据加工并达到ISOSMART标准LEV1级2技术服务的内容:(1)对标准文件进行OCR识别,生成双层PDF格式文件,文件应符合ISOSMART标准LEV1级要求;(2)文件中中文、数字、英文印刷体识别准确率达到95%以上;(3)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加工好的文件与采购人现有信息化系统对接;(4)供应商需在2个月内完成至少1万件标准加工,且符合第1条要求。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武汉;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采用自查、抽查和统一检查等方法,质量检查标准以及其他要求根据项目要求另作约定;4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技术服务质量要求在合同期满一年内,根据质量检查结果进行改正。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无;2.提供工作条件:系统部署的软硬件环境(1)相关业务需求调研的支持配合(2)3其他:无C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与合同期限相同。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2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含税)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柒万叁仟伍佰元整(¥73500.00);(2)系统完成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70%,即壹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171500.00)。支付上述费用前,乙方应当先行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用账户名:武汉雨恩豪迈光电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账号:17089201040007468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3保密期限:4泄密责任:L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在研发过程中不得将甲方的任何数据外泄。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项目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终止后3年4.泄密责任:乙方若违反己方的保密义务,则应当按照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3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甲方如对双方认可的需求进行变更,如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减少不超过总工作量的10%,则甲方不相应增加或减少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如变更工作超过该幅度,双方应就相应增加或减少费用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2)如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甲方对正在开发或已经完成之需求进行变更,其产生的影响按照上条执行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ISOSMART标准LEV1级别PDF格式标准文件1万件。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前述本合同规定完成项目目标和内容后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服务材料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湖北省武汉市O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三约定,应当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2.乙方未能在本合同和甲方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违约金额按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的1‰计算。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若未按照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的,每违约一次,则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次数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使用及最终交付的技术或产品应不侵犯任意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乙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和著作权)负责,如果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支出、赔偿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因处理乙方原因引起的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任何权利侵权纠纷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舒成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夏泽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2.掌握技术服务进展情况;3.协调双方人员,确保技术服务工作顺利完成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无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5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6.其他:无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盖章)MM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22厂年1月17日乙方:武汉雨恩豪迈光电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厂年10月17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文献 数据加工LEV1服务 标准文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