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 二十一公寓-20
二、合同名称: 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一学生公寓断桥铝门窗等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金额)
三、项目编号: CS0100G25073
四、项目名称: 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一学生公寓断桥铝门窗等采购及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一学生公寓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0451-82519863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华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阿城经济开发区中都大街935号
联系方式:0451-537144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 663.36102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二十一公寓-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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饼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建维修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含安装)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建维修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含安装)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哈尔滨工程大学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哈尔滨华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一学生公寓断桥铝门窗等供货及安装合同编号:二十一公一20签订日期:2025年9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现就断桥铝门窗等货物(详见具体明细)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供货范围(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断桥铝门窗等,具体见图纸及招标文件第二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陆佰陆拾叁万叁仟陆佰壹拾元贰角伍分(¥6633610.25)。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的具体内容为合同标的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运输过程保险、装卸并落地到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备品配件、售后服务及总承包服务费、水电费、垂直运输等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总价不变。3.本合同最终价款以甲方结算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第三条结算方式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额的5%,即331680.51元。该保证金于甲方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无息返还,乙方迟交履约金并不影响双方约定的供货。2.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付至合同额的介30%,即1990083.08元。3.乙方货物送到现场并安装完70%,经甲方现场确认无误后,甲方付款至合同额的50%,即1326722.05元。4.乙方将货物全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确认无误后,付款至合同价款的80%,即1990083.08元。5.甲乙双方结算经审计后,付款至最终审定价款的97%。6.甲方预留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若无质量问题,则甲方于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1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建维修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含安装)7.乙方应提前将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直至收到发票之日后再行支付。第四条供货数量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第五条质量标准1.本合同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若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2.甲方对于货物质量标准有以下特定要求:无第六条交货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第二十一公寓工程的施工现场。第七条运输方式及费用1.乙方采用汽车(铁路)运输或其他正规运输方式:运费及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按照货物出厂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包装应防漏、防潮、防震、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正常情况下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第八条验收标准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2.在乙方完成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在确保符合合同验收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交付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交付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三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3.货物经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视为交付,货物风险自交付后转移给甲方,在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4.验收合格不视为乙方货物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甲方仍享有因乙方货物发生质量问题的追偿权。第九条供货期乙方自2025年9月开始备料,10月开始逐批制作安装,今年实现暖封闭。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保修期限:免费保修期为2年。时间自货物验收合格且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内容按国家规定执行,乙方负责免费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或维护(含更换零件、提供设备易损件)。2.保修方式:上门服务。3.保修响应时间:4小时内。第十一条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货款。2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建维修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含安装)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质量及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活动进行监督。3.甲方应满足乙方运输车辆及安装人员在校园内通行的合理需要。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更换或补足至符合合同约定。第十二条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义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商生产、未使用过、全新的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保证满足甲方的验收要求。2.乙方不得挂靠,不得转包、分包,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未支付费用并追回已支付的费用,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乙方应提供该项条款承诺书。3.乙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随货物向甲方提供交付货物的备品配件及相关的资料,如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若是3C认证、I型环境标志、节能标志、生产许可的产品,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关于货物使用的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落实售后服务事宜。培训地点就为货物安装现场或甲方指定。5.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乙方人员履行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并落地等合同义务时自身或者造成第三方发生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6.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若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维修指令后,在7个日历天内未进行维修,或出现紧急情况时乙方未按服务响应时间履行质保义务,以及存在其他未如约履行质保义务时,甲方有权聘请其他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和保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此项费用由甲方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并保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7.乙方提供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资格证书等国家及行业规定资质。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索赔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等。2.乙方按合同约订的供货期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损失。违约金及损失费,甲方可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供货除外。逾期交付超3.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建维修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含安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关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货物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中较高质量标准的,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乙方所供货物或安装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给予维修、更换或重做,若经两次维修、更换或重做仍达不到标准,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对应价款金额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该批货物对应价款的10%。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笔价款金额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该笔价款的10%。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强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当立即通知对方,持有效证明并经双方协商,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获知的所有另一方信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保密义务。2.本条保密条款义务永久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而无效终止。第十六条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各类诉讼、仲裁文书)均可按照协议载明的地址寄送,甲乙双方地址以本合同列明的甲乙方双方信息中的地址为准。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交邮后满5日即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或拒收。任一方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第十七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4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建维修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含安装)第二十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其他未尽事宜依次按双方合同洽谈会议纪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执行。甲方(章)乙(章)1黍托代理人的文新委托代理人(签字):子)电话:0451-828197425/53714495单位地址:哈尔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阿城经济开发区中都号包大街935号邮编:160同专用章邮编:15030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桥支行尔滨友谊支行账号:3500040709008802226账号:76050188000038374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9月9日(以下无文)T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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