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2025)



南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2300202500231001
招标项目名称:
南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500231001001
标段名称:
南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一标段

招标人:
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征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712.933958
中标工期:
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总监:
张亚平

合同公示日期:
2025-10-24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签章文件.pdf
2025-10-24 11:09:58

南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编号:NTJS—2025—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5〕3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6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7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6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10号)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1-发包方: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承包方:云南征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书1、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南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一标段。1.2工程地点:龙川镇的大智阁村委会。1.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南华县人民政府。1.4批准文号:《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南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楚农复〔2025〕13号。1.5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项目合同中标价为712.933958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壹拾贰万玖仟叁佰叁拾玖元伍角捌分),即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有内容,中标单价表附后,范围和内容为工程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量清单的所有范围和内容,包括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一次性验收合格。2、各方一般性义务和责任2.1发包方义务和责任。2.1.1提供项目设计图纸,组织技术人员负责项目设计图纸的修改和补充,重大设计方案修改的申报审批。2.1.2及时审批承包方提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报告,会同监理方签发开工令。-2-2.1.3会同监理方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监督,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签证,组织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验收,组织试水验收和工程完工初验。2.1.4会同监理方按规定标准对已完工工程进行现场工程量验收签证,及时复核签发月进度拨款申报表。2.1.5按合同规定预拨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2.1.6按合同规定办理合同工程竣工结算。2.2承包方义务和责任。2.2.1施工前对施工合同内的工程进行施工前复测,对所承包的合同工程内容再次确认,做好施工前准备,在合同进度时限内,按设计要求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负责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工作。2.2.2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负责对不合格工程进行处理或返工。2.2.3承包方必须按相关法规保证安全生产、施工,承担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2.2.4按合同规定,及时申报工程计划、施工方案、认真填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申报表、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验表等,并及时报监理方、发包方签证。2.2.5按合同规定,及时申报工程量现场验收签证表,及时申报月工程进度拨款申报表,办理工程量报批手续。2.2.6搞好施工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工作。3、施工工期-3-3.1总工期240天(日历天),工期自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本施工合同起算,合同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前完工初验时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3.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1)因协调、宣传发动等原因造成工程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开工或中途影响施工的。(2)因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难度并经双方商议认可的。(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4、工程承包价和调整原则4.1本合同为单价承包合同。合同工程量为预计工程量,计费工程量为按设计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两者可能不一致。计费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为此子项目工程的计费合价,各子项目工程计费合价之和为合同工程结算总承包价。4.2计费工程量为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或设计通知书明文补充或修改的工程要求而完成的各子项目工程实际工程量,该工程量必须经发包方验收和签证确认。4.3若出现合同工程量清单及中标单价表以外的项目工程时,其单价由双方共同按投标人的基础价(人工费、材料费、各项费率、税率)和国家规定定额计算确定该子项目承包单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签字认可。4.4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发包方有权对部分单项工程的工程量进行适-4-当调增、调减。5、履约担保5.1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以内计算,承包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发包方提交人民币35.60万元(大写:叁拾伍万陆千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5.2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上述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承包方(不计利息)。5.3在项目开工前按南华县社保部门的规定开设管理账户并按规定缴纳不少于合同价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该保证金按照社保部门的要求管理使用。6、工程质量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要求,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等级。6.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监理方和项目区龙川镇人民政府派驻工地代表等的监督。6.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承包方必须提供主要原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水泥、管材、水电设施设备、构配件、预制件、半成品)等入库质量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证明材料及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用砂、石料等只能从有合法经营许可证的砂石料场等地采购,严禁从无经营许可证的砂石料场等地采购,在使用前需经监理方或发包方代表核验准许后方可用于工程建设,如不-5-按此规定执行,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用工上优先在当地贫困户中聘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用工方式。②隐蔽工程必须先经监理方和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③承包方应按质量评定标准对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经监理方、发包方代表复核签字认可。④承包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现场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制度。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不能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监理方和发包方,按部颁规程进行处理。质量事故处理方案需与发包方、设计方和监理方共同研究确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案按相关规定执行。⑤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7、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本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所发生费用已包括在各子项目工程单价中。为规范管理,本工程所用水泥只能采用同一合格品牌水泥,如确需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品牌水泥的,需事前三日内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能使用。8、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及合同总价的控制8.1工程结算方式和合同总价的控制,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总价的控制严格按签订的合同总价控制工程总量。8.2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发包方按合同承包总价的30%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必须用于本工程材料、设施设备的准备。-6-8.3承包方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先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拨款申请,经发包方、监理方共同在拨款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报发包方批准拨付工程款。审批和传送过程应在发包方和监理方复核签证之日算起5日内完成。8.4在施工期间,承包方可按工程进度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当付款总额达到实际完成工程投资的95%时暂停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经工程审计后10日内付清除按合同规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以外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完成后15日内无利息拨付。8.5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方应提交工程完工结算申报表(格式见工程量报价表),且附齐工程量及新增单价结算依据资料,经监理和承包方复核签字认可后,与发包方进行合同工程总结算。9、施工与设计变更9.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监理方或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会审,并作出会审纪要,作为工程施工的补充依据,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熟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如对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内容有异议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担该内容。9.2承包方如发现设计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和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后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9.3发包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减造价时,须另行协商,在取-7-得投资落实证明、上级部门审批文件,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能实施。10、工程验收10.1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方即可向发包方和监理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①已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程项目;②已按10.2款规定备齐了符合合同要求的完工资料。10.2完工资料应包括:①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和大事记;②已完工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③永久工程竣工图;④施工期的观测资料,试通水记录资料;⑤施工中的质量检查验收及等级评定资料;⑥按监理方和发包方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以及其它应补充的完工资料。10.3工程初验。收到承包方按10.1款规定提交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监理方和发包方应及时进行审查,符合验收条件时,发包方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在20天以内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工程进行移交管护并投入使用。10.4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承包验收规程》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在完成工程初验,工程审计等相关验收报告资料齐全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竣工验收。-8-11、工程保修和质量保证金11.1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县级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11.2保修期内,承包方应负责所有工程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11.3在保修期内出现的由于承包方责任引起的工程缺陷或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发包方通知承包方及时返回工地进行修复处理,若承包方未及时进行修复,发包方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修复,修复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11.4本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工程总结算价的2%暂扣。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届满、保修责任完成后15日内拨付。12、违约责任12.1承包方违约责任①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规定日期进场开工的,按逾期时间2000.00元/日偿付逾期违约金。②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除特殊原因外,按逾期时间2000.00元/日偿付逾期违约金。③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2000.00元/日计。④施工中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或违纪违法事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2.2发包方违约责任①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完工日期得以顺延外,-9-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②工程施工中,由于发包方原因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的,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③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的,按现行有关规定偿付一定的施工赔偿金。13、其它13.1本合同工程不准转包、分包。如出现违法转包、分包的,发包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有权追究承包方的相关责任。13.2本合同如出现争议的,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13.3承包方自行决定是否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建工程险、施工设备险和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自行决定投保金额。13.4承包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确保安全生产,对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负责。13.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补充。13.6本合同由发包方、承包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九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三份、监理单位一份、报州农业农村局一份、存档一份。附:《南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川镇片区)一标段工程量及中标单价表》-10-发包方: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承包方:云南征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福路支行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时间:2025年10月24日签订地点:南华县农业农村局。-11-廉政合同甲方: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乙方:云南征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委、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甲乙双方签定以下工程廉政合同。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吃请、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12-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八、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本协议作为本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施工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失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5年10月24日日期:2025年10月24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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