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内审内控、绩效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100-JSZC-C2024-00270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度内审内控、绩效评价服务
三、项目编号: JSZC-320100-JSZC-C2024-0027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度内审内控、绩效评价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京市民政局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
联系方式:13770998036
供应商(乙方):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仙鹤街99号
联系方式:180129883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度内审内控、绩效评价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局机关、局直属8家事业单位完成内审内控、绩效评价等服务(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9000.00
合同金额: 26.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4年内审内控绩效评价合同.pdf
2024年内审内控绩效评价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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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JMZCWSJC-202401项目名称:内审内控、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00-JSZC-C2024-0027(ZCZC-2024-MZJ-010)招标人:南京市民政局供应商: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5月合同编号:NJMZCWSJC-202401政府采购计划号:宁政采202404100123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民政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仙鹤街9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1、对局机关、局直属8家事业单位收支情况、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对下拨至各区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3、供应商须依据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执行审计工作,出具建设性书面报告,并协助完成内部审计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4、指导局机关内控工作,协助填报内控报表、审核直属单位内控报表。5、协助对部门整体绩效、项目绩效和市级专项绩效进行跟踪监控。6、协助建立部门绩效管理机制和完整、规范的部门绩效自评价体系。7、协助完成部门整体绩效和市级专项绩效目标及自评价报告,形成公开材料。8、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实际要求除了正常的工作安排,项目负责人每周还需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巡场一到二次,每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9、协助完成内审、内控和绩效管理其他相关工作。222格格极苦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贰拾陆万玖仟元(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26.9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_JSZC-320100-JSZC-C2024-0027(ZCZC-2024-MZJ-010)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1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采购需求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下第(1)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万元(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为准)。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或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完成项目80%以上服务且本次项目通过甲方的绩效考核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待全部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2)每次付款前五日,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财政审批2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保密条款1、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的工作秘密和其他有关的保密信息。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或是以磁盘、胶片、光盘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的。3、在对方单位内活动时,应尊重对方有关保密的管理规定,听从安排和引导。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通过任何手段获取、复制、带走甲方的工作资料,包括纸质资料或电子资料。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当归还或销毁所有甲方要求保密的工作资料。5、如果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1)终止双方的合作;(2)要求赔偿因失密造成的损失。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一方将给予违约的另一方合理的在先通知。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4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025-8324343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京银行水西门支行帐号:帐号:0140220000000776签订日期:2024年5月14日签订日期:2024年5月14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审内控、绩效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