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品制作 广告制作安装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人民政府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人民政府本级
二、供应商名称:伊州区建国北路绿格材料装饰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人民政府本级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01101000024999150
五、合同编号:11N0106156742025296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品制作
详见附件
批
1.00
4780
47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人民政府本级
联系人:牙合甫·阿不都
联系电话:18199773384
传真:/
地址:哈密市南湖乡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5674202529605).pdf
合同编号:11N010615674202529605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村民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伊州区建国北路绿格材料装饰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伊州区建国北路绿格材料装饰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伊州区建国北路绿格材料装饰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伊州区建国北路绿格材料装饰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品制作--品牌:,设计类型:按客户要求,版面大小:定制,颜色:定制,使用材料:定制1批4780.004780.00合同总价(元)478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柒佰捌拾元整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村民委员会广告制作安装清单序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制作内容宽高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门型展架门型展架+写真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民委员会为民服务事项指南0.81.8套2602602铜牌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村民监督委员会0.42.49509503铜牌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村民委员会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村民委员会0.42.49509504铜牌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0.42.49509505铜牌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总支委员会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总支委员会0.42.49509506铜牌南湖村党群服务中心南湖村党群服务中心0.40.61801807铜牌南湖村综治中心南湖村综治中心0.40.61801808铜牌南湖村党员活动室南湖村党员活动室0.40.61801809铜牌南湖村农业发展中心南湖村农业发展中心0.40.6180180合计:4780二、付款方式:乙方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款按合同价金额一次性付清。1/3三、服务条款:1、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货方式、: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知识产权约定:2.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乙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3、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3.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3.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3.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4、甲方义务:4.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4.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5、乙方权利: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5.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5.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6、乙方义务:6.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6.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四、质保与售后:广告制作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如一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的不予修理,或甲方承担费用由乙方修理)五、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伊州区建国北路704队14号电话:电话:0902-226163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哈密市商业银行广场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90807010010004500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品制作 广告制作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