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个案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2025)
【延续合同】新安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XHT-BADL2023000286-A-2025-1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新安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DL2023000286
四、项目名称:新安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安街道办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三区新安二路46号四楼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安街道购买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新安街道辖区精神障碍病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社工服务,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891198
合同金额:4891198.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新安街道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10.25-2026.10.24《购买精神卫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协议》.pdf
2025.10.25-2026.10.24《购买精神卫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协议》.pdf
购买精神卫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协议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编号:BADL2023000286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过招投标确认,乙方作为中标单位为甲方提供招投标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服务,并获取相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期限及服务范围本项目协议履行期限为1年,本协议有效期从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止。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协议期满,甲方将对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乙方承诺如协议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还未确定接管单位,乙方须按投标承诺做好过渡期保障工作。服务范围:宝安区新安街道及街道辖区内的21个社区。二、人员配置及条件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配置29名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从事新安街道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社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均具有专科(含专科)学历以上;(二)原则上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者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5%;(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愿意在深圳精神卫生服务领域从事社会工作;(四)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五)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甲方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六)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保守用人单位工作机密。三、社工的服务目的及对象(一)服务目的为宝安区新安街道有精神障碍的病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社工服务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营造关爱、理解和支持的社会环境;为宝安区新安街道的居民提供心理卫生健康宣导服务。(二)服务对象按照市、区有关文件政策要求,宝安区新安街道有精神障碍的患者及其家属。四、社工的服务内容精神卫生社工在街道和社区等部门直接领导下,在宝安区慢病院精神卫生中心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开展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一)疑似患者筛查配合综治、***门、社区等五位一体小组成员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并报告街道防保所和区慢性病精神卫生中心。(二)患者访视社区服务承担社区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患者提供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康复指导等服务,协助社区做好本辖区内患者签订相关监护协议,整理后交辖区街道相关部门。(三)转诊转介接受街道防保所和区精神卫生中心技术指导,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病情不稳定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筛查中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转诊至区精神卫生中心就诊。(四)在册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为在册患者提供个案化的康复服务,包括药物辅导、预防复发、生活与社交技能、职业技能等康复内容,组织开展患者及家属相关的康复活动,帮助患者在社区内进行康复并融入社会。(五)应急处置在街道防保所和区慢病院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协同社区应急处置队伍,开展辖区患者应急处置,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六)咨询健教为在册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服务,并组织开展患者及家属的精神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及普及宣传活动。(七)贫困救助资源联络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相关服务政策。积极协助贫困患者联络民政、残联及街道等有关部门,为患者提供精神残疾鉴定、社区服药补助、贫困住院救治、家庭监护补助等多项救助咨询、指引服务。(八)积极开发和运营精神健康服务项目,推动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逐步实现项目化运营。(九)在服务前完成80小时培训(含社协30小时岗前培训),配合督导开展业务辅导工作。(十)服从街道、社区的有关工作安排并执行落实。五、每个社工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指标服务要求1、疑似患者筛查每年2次配合综治、***门、社区等五位一体小组成员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患者访视100%完成智慧精防系统派发任务。对社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协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康复指导等服务,协助社区做好辖区内患者签订监护协议,提交街道相关部门。3、转诊转介100%完成辖区内需转诊转介患者。接受区精神卫生中心技术指导,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病情不稳定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筛查中发现的患者及时转诊至精神卫生中心就诊。4、个案管理100%完成患者一人一档建立。对辖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个案服务,并按照要求完成服务记录。5、应急处置100%协助辖区患者接受区精神卫生中心技术指导,协同社区应急处置队伍,开展辖区患者应5、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急处置,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6、贫困救助资源联络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相关服务政策,积极协助贫困患者联络民政、残联及街道等有关部门,为患者提供精神残疾鉴定、社区服务补助,贫困住院救治,家庭监护补助等多项救助服务。①工作时间要求:社工工作地点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时间原则上与甲方正常工作时间保持一致,(但工作时间40小时/周内不视为加班,且因工作岗位特殊需错时上下班的,需遵从甲方工作时间安排。)社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假期。②服务成果要求:按照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签订的项目协议中的相关服务指标要求执行。六、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根据中标结果,服务费用总额为:¥4891198.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玖万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整),服务经费已包含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税费、管理费、成本费等。(二)服务经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每季度初支付协议价的25%,第四季度初支付第四季度款项的70%,协议期满考核后按考核结果支付余款。乙方需在支付当月的20号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甲方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拨支付款项,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在季度服务中,因乙方空岗、考核等原因有扣款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核算结果返还应扣款费用。(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的使用分配必须符合政府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经费中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5%,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5%。(四)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理解甲方的支付行为需要经过政府财政程序,因政府财政程序导致支付延误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向甲方索赔。七、社工的管理(一)乙方委派至甲方的社工服务期限原则上与本协议期限一致,如遇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或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的,由乙方按照本协议要求另行派遣员工。(二)社工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应当依法与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购买社保保险,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不得拖欠。(三)社工工作地点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时间原则上与甲方正常工作时间保持一致,(但工作时间40小时/周内不视为加班,且因工作岗位特殊需错时上下班的,需遵从甲方工作时间安排。)社工请事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批准,并报乙方登记完善有关备案手续。(四)乙方负责对社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乙方应对派出的社工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社工能力的不断提升。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要求社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要求社工提供涉及甲方的工作机密,不得向社工摊派偏离甲方岗位服务要求额外的工作任务。(五)乙方应确保并引导社工在甲方认真、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优质服务。甲方每季度开展对精神卫生社工的考核并给予跟踪考核,在考核评估中(含试用期内),如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社工在甲方服务期满,由甲方出具社工工作表现鉴定意见,交由乙方作为社工工资福利待遇及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六)若社工向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社工并同时告知甲方,甲方得知社工需要离职可向乙方提前知会。(七)精神卫生社工有请假或者离职的,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人员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缺岗人员服务费,缺岗超过十个工作日,则在该月度支付费用时按缺岗人数服务费的20%扣款。八、考核管理乙方精神卫生社工需按时按量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指标数量,由甲方组织对乙方提供的精神卫生社工进行考核。考核分为阶段考核和协议期满考核(考核表见附件)。(一)阶段考核1、每季度考核一次,由甲方参照《新安街道精卫社工服务季度考核表》内容和结果进行统计考核。2、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不含90分),全额拨付该季度款项;每季度80分(包含80分)-90分(包含90分)之间,按照实际得分少于90分的分数部分,每分扣当季度款项的1%,即扣除(90-考核得分)*1%的款项;低于80分的,按照实际得分数*1%支付该季度的款项,且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二)协议期满考核1、项目评审组成员:甲方相关工作人员。2、考核条件: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协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3、考核标准:取乙方每季度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值。4、四个季度平均分得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续签下一年度协议。九、甲方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甲方有权合理选择为其提供服务的社工;在岗社工应具有国家社工职业资格或通过本年度国家社工资格考试。(2)甲方有权自行制定规章制度来管理提供服务的社工,但该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有关法规,并向社工进行公示。(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所有配置人员的资质证明。(4)社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供证据并经乙方核实后,甲方有权将社工退回乙方,要求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但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社工:①社工违背职业伦理,或社工言论行为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②社工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工作表现差的;③社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④社工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停止或吊销职业资格,不再具备履行协议义务的资格和能力;⑤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⑦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⑧其他甲方认为应该更换的合法情形。(5)在甲方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如乙方社工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乙方须于10个工作日内委派新的社工;不予调换或经两次以上调换后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占所提供社工15%以上),甲方可提出解除协议要求。(6)如因乙方社工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7)若乙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用于该服务,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拨款,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的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10%的违约金。(8)协议履行期间,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停止或吊销资质、撤销登记等,不再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和资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拨付的相应服务资助款项,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10%的违约金。(二)义务(1)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2)甲方应为乙方社工提供办公场所,以便其开展工作。(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社工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应确定专门的对口部门及负责人,根据甲方的考评机制,每季度对乙方提供的社工进行考核评估。(4)配合乙方安排和要求,及时反映乙方及其派遣社工的表现情况,也可书面投诉乙方或其派遣社工,要求改进甚至撤回,乙方应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尽量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5)甲方应对见习督导或督导助理的相关工作予以实际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加强对所在单位精神卫生社工指导和管理。(6)甲方应尊重乙方社工及其工作成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7)甲方应合理使用社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专业。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购买社工服务经费。(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社工投诉或反映情况的真实性。(二)义务(1)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甲方委派合格的社工进驻服务,并负责投诉、调换及社工情绪抚慰等日常服务事宜;在社工辞职或甲方提出调换要求时,乙方须于原社工离职前委派新的社工来接替工作。(2)乙方提供服务的社工必须具有职业资格并统一登记,本协议年度在岗社工持证率需达到100%以上;具备8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同时根据需要为在岗社工提供专业知识培训。(3)乙方应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协议,支付社工工资(要达到政府规定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指导价标准),交纳社会保险金、商业保险等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避免因欠薪、不交社会保险金等费用而引发群体投诉、上访。社工在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社工在提供服务时发生意外、受到侵害的,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方,其他方应予以配合,如有不能清楚划分产生争议时,可申请法院诉讼。在岗社工与乙方发生经济纠纷时,与甲方无关。(4)乙方因工作需要调换在岗社工,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报社工主管部门备查。(5)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并进行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6)乙方负责社工服务管理、教育,培训,对社工的考勤、职业要求,绩效评估、激励奖惩、晋升、辞退、违约赔偿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配合甲方对社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同时对派出社工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社工能力的不断提升。(7)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同时乙方需退还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10%的违约金。(8)乙方必须严格制定本机构社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管理制度,防止、严厉制止、避免发生社工机构及其所有从业人员、社工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微博、报纸、QQ、手机等各种媒介手段散布、传播不实言论、造谣中伤、污蔑诽谤国家机关或他人的违法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对有上述行为和现象的乙方及其从业人员、社工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乙方服务协议,乙方需退还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10%的违约金。(9)在新老机构共同竞标的阶段,竞标成功的机构须无条件接受该岗位原有的社工(社工主要要求离开的情况除外),并做好岗位交接工作,确保岗位工作的延续性。(10)乙方必须履行投标时中标承诺,执行“不可偏离条款”等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十一、违约责任(一)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照履行,如有违反,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二)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任何一方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负赔偿责任。损失的赔偿额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因故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就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及之前的履行部分按照协议约定结算并支付价款;对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继续履行。乙方对此表示理解、认同,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或者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十二、其他事项(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一起,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履行过程中所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解决,可采取签订补充协议形式予以完善。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的地址向对方邮寄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一方变更前述信息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无变更。(三)乙方无正当、合法理由拒签本协议的,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中标服务资格,甲方可重新组织招投标。(四)本服务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效力。(五)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新安街道精卫社工服务季度考核表新安街道精卫社工服务季度考核表考核机构:考核时段:考核日期:年月日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办法考核方式及指标评分(一)精防社工工作情况(80分)社工能力提升(2分)培训情况(2分)1.新上岗精防社工入职需参加区级岗前培训,未培训扣1分。(1分)2.积极参加区级或相关精防业务相关培训,少一次扣1分。(1分)1.以街道公共服务办统计为准;2.根据完成情况打分;工作态度及合作能力(8分)团队参与(2分)积极参与团队会议、协助“五位一体”组长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并发言、为团队的发展积极贡献个人力量和想法。(2分)1.查看会议记录;2.根据完成情况打分;主动性和配合度(6分)1.主动工作,主动发言,对站点服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主动为团队提供支援。(2分)2.能配合“五位一体”小组的工作安排,能主动和小组成员沟通工作,接受批评和建议,能够团结和支持同事;无态度恶劣、怠工的情况、参与不少于1种与“五位一体”的沟通渠道、每周不少于1天与精防医生交流患者管理情况。(4分)1.查看会议记录;2.根据完成情况打分;患者管理(70分)在册患者管理(40分)1.社区管辖在册患者名单、管控状态准确。(10分)2.社区智慧精防系统精防社工任务回访占比达到25%。(4分)3.社区现住辖区患者监护人监护补偿保险投保率100%。(3分)4.随访10名辖区在册患者进行风险等级、病情分类和随访真实性复核,风险等级、病情分类准确或随访真实。(5分)5.患者基础数据、信息交换资料、随访工作资料整理,要求患者档案一人一档。(3分)1.以智慧精防系统和纸质档案中社区在册患者名单为准;2.以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部分)统计数据为准;3.根据完成情况打分;6.对患者日常随访面访、应急处置、信息交换、转诊转介、政策落实等资料整理情况进行检查。(3分)7.按病情分类,根据患者管理要求对患者进行规范随访。(6分)8.按病情分类,根据患者管理要求对患者进行面访。(6分)重点患者管理(20分)1.高风险患者、病情复发、伤人、自伤、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病情不稳定、弱监护、无监护、未服药、未规律服药等重点患者,均纳入管理,管理率100%。(10分)2.出现重点患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转诊转介工作,并规范开展工作。(5分)3.根据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要求,定期报告重点患者隐患情况。(5分)1.检查应急处置资料及档案;2.根据完成情况打分;服务管理率(10分)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服药率、规律服药率、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面访率、总体检率、完整体检率、持续不服药患者比例、失访率,不低于上季度。(10分)1.以卫生监督所每月月底导出的卫计系统数据为准;2.根据完成情况打分;(二)服务人员连续性保障(10分)确保服务人员岗位连续性,减少空岗、缺岗、补充岗位不及时等情况。按照规定工作时间派驻岗位服务人员得10分,设定岗位每空缺1天扣0.2分,每岗累计空缺超过10天每空缺1天扣0.5分。根据完成情况打分;(三)服务情况总体满意度(10分)所在部门对精神卫生社工服务的整体满意度。主管部门对精卫社工当季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10分)根据完成情况打分;合计(分)考核负责人:考核经办人:\n\n\n附件下载\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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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神卫生社工服务 个案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