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综合楼及传达值宿舍、改扩建学生食堂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011
二、合同名称:审计业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011
四、项目名称: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及传达值宿舍、改扩建学生食堂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
2、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19号
3、联系方式:15997668815
4、供应商(乙方):深圳普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作)宜昌分部
5、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四号楼A座16楼
6、联系方式:153470833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校舍建设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元
4、主要标的单价:20000元
5、合同金额: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6月15日;履约地点: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19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3-0009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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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合同.pdf
审计业务合同书甲方(委托书):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乙方(受委托方):深圳普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宜昌分部本合同书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对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及传达值宿室、改扩建学生食堂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审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审计。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委托的目的和审计范围(一)委托目的: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及传达值宿室、改扩建学生食堂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审计咨询服务(二)审计范围: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及传达值宿室、改扩建学生食堂工程项目二、双方的责任一)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2、检查弊端不属于一般审计工作范围,但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产物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导致有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乙方可将情况报告甲方。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也可将情况报告甲方。4、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任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5、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二)甲方及被审计单位责任1、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应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2、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甲方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5、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三、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一)甲方应于2025年5月20日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二)乙方应于2025年6月1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若甲方应先予履行的义务未得到履行,乙方可相应推迟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必须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和现行事业单位资产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出具报告。(三)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要求加快出具审计报告的,均需通过双方协调变更约定事项。四、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双方约定本项审计业务收费总额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除此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出具报告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五、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六、签署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七、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业务合同书一式4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受委托万深圳普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委托方代不受委托方代表地址:兴山县舌夫镇地址:银行账户名:深圳普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宜昌分部账号:180707020920015508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临江支行签订时间:2025年5月19日签订时间:2025年5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综合楼及传达值宿舍、改扩建学生食堂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