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煤采购合同公告(临潭县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 GNJYSL-ZC-2025-010
二、合同名称: 临潭县民政局2025年为全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冬季物资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GNJYSL-ZC-2025-010
四、项目名称: 临潭县2025年为全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冬季物资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临潭县民政局
地 址: 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
联系方式:13893951272
供应商(乙方):甘肃海鸿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
联系方式:183938039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烟煤、购置炉子(含4节烟囱)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449099.0000元
合同金额: 444.909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临潭县民政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doc04928720251027121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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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临潭县民政局2025年为全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冬季物资编号:GNJYSL-ZC-2025-010甲方:临潭县民政局乙方:甘肃海鸿鑫商贸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十月临潭县民政局2025年为全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冬季物资项目供货合同合同编号:GNJYSL-ZC-2025-010甲方:临潭县民政局乙方:甘肃海鸿鑫商贸有限公司一、说明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采购货物及服务清单及合同价格(即项目中标价):项目中标价:肆佰肆拾肆万玖仟零玖拾玖元整(4449099.00元整)招标编号/包号:GNJYSL-ZC-2025-010金额单位:元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备注1无烟煤品牌:三个庄煤业名称:无烟煤固定碳:85%挥发份:7.5%全硫:0.28%发热量≥7500千卡颗粒大小:3-8公分1999197139400291无烟煤硫:≤0.3%1999197139400292购置炉子(含4节烟囱)品牌:靖鼎1、结构炉子箱体四周,分别装有、烤箱,炉灰门、可调节通风口、烟囱口。▲炉子箱体内,装有活动式耐火土烧制炉芯和炉灰仓;抽拉式炉箅子方便清渣,炉子箱体内置烤箱,可调节式火力开关。▲炉子箱体下部装有炉脚,炉体采用耐高温油漆,并且标安全警示标志。炉子的配件由灶口封盖、烟筒、封炉盖组成。597.5852509070总计金额人民币肆佰肆拾肆万玖仟零玖拾玖元整(¥:4449099元整)备注:报价应包括所有设备的价格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二、产品条款甲、乙双方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书的技术参数要求、规格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和交付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三、技术要求1、供货方法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2、售后服务以及服务承诺: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四、服务期限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30天;本合同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21日。2、工期:30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方。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供货计划。五、验收要求1、产品交付说明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煤炭管理标准,同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供货。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查:乙方供货前应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4、到货检查: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货物的数量、品牌、规格参数及外观进行检査。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报告单据。如与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不符合,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30%的货款,全部配送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65%货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无任何问题支付。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甲方应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工作的沟通衔接,保障合作顺利进行。2、甲方须保证所涉及到的资金配合到位,甲方应在职权范围内全力配合乙方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工作。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乙方需要确认的一切工作计划和相关信息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书面给予回复。2、乙方应当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并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向甲方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停止或延迟工作。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所提供或使用的数据、文章、报告等所有材料文件为乙方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况。九、延期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遇不能按时交付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付时间或终止合同。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2、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每超期一天,扣合同金额的0.1%,累计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质量保证期内因不能及时排除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量保证期延长30天。十、违约责任1、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2、乙方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变质的,甲方提出要求更换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4、如果甲方认为某个运输、配送人员不适合本项目的,乙方应及时给予调换。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对二、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和双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资料、图纸、数据、文案以及与业务有关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另一方赔付因泄密造成的损失。十三、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两份,乙方、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壹份。(同级政府采购办由甲方报送)。十四、合同的终止本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后自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双方此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十五、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仅限于“临潭县民政局2025年为全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冬季物资”合作之约定;如果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乙方将和甲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作为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单位名称(公章):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庆阳路161号13层2区01号(民安大厦)法人或被授权人白莉莉法人或被授权人:联系电话:0941-3121655联系电话:18193106630日期:2025年10月2。日日期:2025年月20日代理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2025年10月do日(以下无正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烟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