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委托运营及招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612-NTJR-G2025-0048001
二、合同名称: 金沙街道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委托运营及招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612-NTJR-G2025-0048
四、项目名称: 金沙街道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委托运营及招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
联系方式:19051360151
供应商(乙方):杭州航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顺水桥路1号4幢2层215 室
联系方式:159688089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沙街道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委托运营及招商服务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科创人才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外资实际到账不少于100万美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00000.00
合同金额: 7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金沙街道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委托运营及招商服务项目合同.pdf

金沙街道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委托运营及招商服务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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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下称“甲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负责人:徐林冲乙方:(下称“乙方”)杭州航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顺水桥路1号4幢2层215室法定代表人:蔡宇驰围绕通州区“3+3+N”产业体系和战略布局,为了加快推进金沙街道创新创业活力和产业培育,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助力金沙街道引进落地优质科研项目、人才项目和产业项目,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共同打造金沙街道智能智造科创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金沙街道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委托运营及招商服务项目二、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古盐路,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三、合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同期内,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约5000平方米免租金场地(以实际面积为准)和相应政策支持,乙方对智能智造利创中心供行教休运营管理,电7双方发各自优、宇火多V资源,共同提升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四、合作期限合作期限3年。合作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约。考核期自场地交付后开始作为第一个合同年(自双方确认交付之日起12个月为一个合同年,以此类推),一年一考核。五、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2、甲方对乙方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的合理合规化运营。3、甲方需支持乙方做好平台建设、项目引进、招才引智等方面工作。4、甲方负责按照约定提供已装修好的项目运营的物理空间。5、甲方授权乙方代表本项目申报各类创建、评定、荣誉等事项。在申请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充分的支持和配台。(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自主开展招商和运营工作。2、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当开展招商运营管理工作。3、乙方负责智能智造科创中心的整体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团队、科技项目、人才项目引进及服务工作,为入驻项目搭建服务平台,做好业务对接、工商财税、投融资等服务工作。4、乙方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具体包括智能智造科创中心日常接待、场地的管理维护;入驻企业项目的服务,制定各项管理台账;组织开展行业交流、政策培训、项目路演等各类活动。5、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的管理、统计及服务工作,定期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甲方需求。6、入驻企业水费、电费、物业费用等由物业公司负责收取,乙方做好协助工作。六、合作费用及考核应用(一)合作费用1、运营服务费甲方支付乙方运营服务费用70万元/年(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作为运营费用。其中60%作为基础运营费用,40%作为考核费用。超额考核费用额外支付。2、支付方式(1)基础运营费用支付第一年运营服务费用在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基础运营费用。第二年及以后运营服务费用,参照第一年支付方式。(2)考核费用支付根据双方约定考核内容,在完成当年度考核结果后,根据考核分数一个月内支付考核费用。银行账户:杭州航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银行账号:57191278051080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若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则甲方可在乙方提供发票后再行支付。(二)考核标准及应用1.考核要求1.1载体去化率指标合同期内,载体空间去化率(实际入驻企业使用面积/总图积)第一年达60%,第二年达75%,第三年85%。(50分)1.2入驻项目标准符合通州区产业定位的科创人才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外资实际到账不少于100万美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等。1.3应税销售额指标载体内企业年度应税销售总额第一年不少子6000万元,第二年不少于1亿元,第三年不少于1.5亿元。(50分)考核分数=载体去化率指标分数(即为实际去化率/当年指标去化率×50)+应税销售额指标分数(即为实际应税销售总额/当年指标应税销售总额×50)+附加分。(载体去化率指标分数、应税销售额指标分数这两项单项最高分不超过50分)2.加分项乙方引进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考核加分,第2.1款、第2.2款、第2.3款加分叠加计算。单个引进项目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100分。2.1科技人才以下加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2.1.1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甲方根据该项目落户时当轮次社会资本实际投资总额(万元,以投资协议为准)的3%向乙方给予加分。(社会资本认定:中国基金协会备案的创投基金或发改委备案的风险投资机构)2.1.2人才科创(加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2.1.2.1引进项目入选通州区“510人才计划”并拿到实际资助的,加6分/个;入选南通市“江海英才”的,加8分/个;入选省“双创计划”人才的,加10分/个;该项加分叠加计算。2.1.2.2一般科创项目加2分/个,高成长型科创项目加8分/个。该项加分不叠加计算。2.2产业招引在本运营载体之外、金沙街道范围内引入以下相关企业的,按以下条款予以加分。加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2.2.1引入或培育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万元,项目开工起2年内)的5%或以应税销售(万元,企业入规起的一年内)的2‰按就高原则予以加分。2.2.2引入的南通市外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达产后一年内,按应税销售(万元)的1%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2.2.3引入或培育一家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大型零售总部(含电商总部)(应税销售超5000万)、批发类企业(应税销售超2亿)或境外投资企业(外资实际到账不少于100万美元),加10分(其中,规上服务业企业、大型零售总部、批发类企业需正常运营满2年)。2.3招商活动应甲方要求,乙方承接举办推介会或交流路演等招商活动的,加20分/场其中,活动地点、项目招引方向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考核结果应用合同签署后,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运营考核指标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按照合同年进行,乙方每年度结束后15日内提交考核材料,甲方根据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考核结果,若甲方在2个月内未给出考核结果,则乙方有权按照乙方问中方提交的材料进行自评分并根据自评分的结果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3.1若乙方年度考核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即优秀),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考核费用:若乙方年度考核分数70-90分的(即良好)则按照考核分数完成比例支付考核费用(如当年度考核分数85分,则完成率为85/90=94.4%,即实际支付的考核费用总额为考核费用的94.4%;若年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即不合格),甲方无需支付考核费用,若乙方连续两年考核分数低于70分,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3.2乙方超额完成任务,得分超过100分的部分,甲方按1万元/分予以兑付。4.备注4.1区级及以上部门有相关政策的,甲方不予扣除;4.2考虑到企业培育的周期,乙方引进企业在合同期满后3年内达到上述条件的,甲方仍需予以兑现;4.3甲方提供的智能智造科创中心交由乙方全权运营。4.4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内,原则上每家企业使用面积不超过500平米:确有使用需要的,乙方协同入驻企业提交厂区布局图并备案。若甲方发现乙方引进的企业存在已租用厂房大面积闲置,则扣除闲置面积双倍的去化指标。七、交付标准公共区域实现精装交付,涵盖大厅、通道、电梯间及公共卫生间,并配备空调及一户一表的电表系统;公共服务空间提供精装交付,涵盖服务中心、会议室及运营办公室,满足企业接待、展示、服务及会议需求:办公区域则通过墙面刷白、顶面吊顶、电力电表安装、空调分户计量及地面处理,确保企业能够入驻并投入使用。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2、鉴于协议标的特殊性,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等任何不可预测之情形。3、-日本协议各方确认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任何一方都将可以暂停履行本协议,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方并在15日内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效证据。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未能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90天内消除,且各方未能就本协议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九、协议的终止及争议解决1、协议期满,或协议期间依据协议约定协议解除的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协议: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及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3、由干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除、终止后的善后义务议超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及时返还合作期间获取的项目相关的数据、文件等资料,并应配合完成工作交接。5、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若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管辖。十、其他事项1、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作项目中若有其他具体事宜可在后续其他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协议与附件、后续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2、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服务内容均为双方协商认可;3、本协议不因人事变动和法人代表变更而变更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正本贰份。甲方:(章)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2025.1物作的涨的本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智造科创中心委托运营及招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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