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能培训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2025)
一、采购人名称: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三、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81101000024893319
五、合同编号:11N12653130M202513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0
75500
75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
联系人:热孜完古丽·亚生
联系电话:18199526652
传真:/
地址: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教育学院培训项目委托培训协议合同(高中) .pdf
2025年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培训——“赋能未来,规划引领”高中师生协同发展规划培训项目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创业大道联系方式:乙方(受托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33号联系方式:0991-8899809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培训——“赋能未来,规划引领”高中师生协同发展规划培训项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就培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0日;培训地点: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第二条培训对象及培训方式1、培训对象:核心参训人员:全体高中学科教师、班主任,共90人,协同参与人员:学校管理层、心理健康教师、家长代表。2、培训方式:采用“混合式、多元化、重实践”的培训模式,通过集中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教学形式进行培训。集中面授:不少于5天。以学科为核心,组成高校专家、教研员、1/6一线名师进行专题讲座、案例剖析、参与听评课、集体备课、对种子教师进行结对带教指导。线上学习与研讨:不少于10天。利用网络平台提供拓展资源,组织主题研讨、线上答疑、读书分享等活动。第三条培训经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培训——“赋能未来,规划引领”高中师生协同发展规划培训班,培训经费合计755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伍佰元整),包含培训阶段的专家授课费、班级管理费、专家答疑费、作业审核指导费、材料费、资料费等费用。第四条费用支付方式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2月20日前内将培训费用一次性全额汇入乙方指定账号:收款方信息:单位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33号纳税人识别号:126500004576014988开户银行:工行民主路支行银行账号:3002011309026402476银行行号:10288101136银行地址:天山区民主路72号第五条培训内容模块一:教师赋能体系——成为学生规划的领航员专题1:政策解读与形势分析内容:深度解读新高考“3+1+2”/“3+3”模式、选科要求、等级赋分、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及对教学的影响。2/6形式:专家讲座、政策文件研讨。专题2:生涯规划理论基础与辅导技能专题3:学科教学与生涯教育的融合设计“学科生涯融合”示范课例。形式:学科组集体备课、优秀课例观摩与研讨。专题4:学生学业与心理发展指导内容:高中各年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与常见问题(适应、学业焦虑、同伴关系等)。高效学习方法指导(时间管理、目标设定、笔记法、错题管理)。识别并初步干预学生的心理困扰,与心理教师协同工作。形式:案例分析、经验分享、心理教师专题培训。模块二:学生启航体系——踏上自我探索与规划之路本体系按年级分层设计,体现规划的递进性与连续性。高一年级:探索与适应(主题:认识自我,奠基未来)内容:各科备课组长介绍学科特点、学习方法和未来发展方向。【规划第一课】——高中三年规划指导内容:介绍新高考、选科基本知识,树立规划意识。高二年级:选择与深化(主题:明确方向,专注发展)【选科决策指导】内容:结合自我探索和外部信息,在教师和家长的指导下,进行模拟选科和最终决策。模块三:师生共创与家校协同家长课堂:为家长举办“如何支持孩子进行生涯规划”的讲座。3/6模块四:课例设计及展示专题1:学员在培训期间需完成一项基于本校实际的教学改进设计或微课题研究方案,并付诸实践。专题2:组织学员进行教学展示、说课、论文(或案例)交流,分享学习成果与实践智慧。第六条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培训总体计划具体要求。2.乙方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本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包括师资聘请、培训课程安排、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3.甲方按照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4.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与乙方的对接协调,协同做好培训组织工作。5.其他:/第七条违约责任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违约:(1)甲方未在合同约定限期内支付费用的,视为甲方违约;若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票据导致甲方无法支付费用的,不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在合同约定限期内,没有完成培训任务,视为乙方违约。(3)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安排培训课程,视为乙方违约。(4)任何一方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5)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一方履约延迟的,若不影响协议根本目标实现,该协议可继续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金标准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出现上述(2)-(4)违约行为之一的,4/6违约方向履约方按照该合同项下培训费用总价的20%违约金;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出现上述(1)违约行为的,经乙方催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完成费用支付的,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该合同项培训费用总价20%的违约金。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出现上述(4)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该合同项培训费用总价20%的违约金。第八条其他1.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3.本合作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该培训项目结束为止。4.与本合同有关的往来函件、补充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第八中学单位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章: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0991-8899809传真:传真:0991-8865282联系人:联系人:岳祥勇5/6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业技能培训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