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核服务 临时防潮堤围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2025)
龙湖区财政局采购“汕头市珠港新城片区国际集装码头临时防潮堤围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龙湖区财政局采购“汕头市珠港新城片区国际集装码头临时防潮堤围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0070012762510161666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服务机构: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龙湖区财政局采购“汕头市珠港新城片区国际集装码头临时防潮堤围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编号:
4405070070012762510161666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8日
服务内容:
该项目位于汕头市,为汕头市珠港新城片区国际集装码头临时防潮堤围建设工程。项目结算送审总造价1066873.65元,其中:建安费985203.09元,水土保持费5077.40元,勘测设计费41840.11元,监理费19100元,工程质量检测费3753.99元,施工图审查费2524.40元,造价咨询费9374.66元。现需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
合同附件
扫描全能王 2025-10-28 16.35(1).pdf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2025-10-28
委托项目结算审核协议书委托单位(甲方):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受托单位(乙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丙方):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为合理确定和控制项目投资,提高财政性资金的投资效益,甲方委托乙方对下列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如下协议:一、委托项目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汕头市珠港新城片区国际集装码头临时防潮堤围建设工程2.建设单位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3.项目自编工程预(结)算金额:1066873.65元二、审核费用待审核完成后,审核费用由建设单位(丙方)负责支付,并按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金额为准。三、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核过程中如确需增补资料的,乙方应一次性告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丙方)将资料补齐。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审核过程中遇到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3.在工程评审和复核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评审工作要求或违背投标承诺条款的,甲方有中止委托任务另行委托的权利。4.为实施对乙方评审结果准确性的监督,甲方有权或委托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乙方已评审项目进行复审。对项目评审的工作底稿等内容,甲方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结算审核服务 临时防潮堤围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