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2025)
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5556461712510110090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6055556461712510110090
合同总金额:
¥112,149.6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汇龙大道-生态路(南海段)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部的仙湖氢谷内,仙湖西北侧。汇龙大道-生态路(南海段)为新建道路,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接汇龙大道(三水段),终点止于生态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 32m,双向四车道,道路长度为 247.747m。 服务内容主要为:对本项目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等单位工程实体工程进行验收性检测,具体详见清单。
合同附件
中幅压缩_TT2025-252(JC)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第三方检测项目检测服务合同_L.pdf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2025-10-30
合同编号:TT2025-252(JG)汇龙大道生态路(南海段)项目弟二力检测服务合同系红人。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始涮单位,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月28日第1页共31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检测单位):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委托人、甲方)通过询价方式,在中介超市确定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检测人、检测单位、乙方)。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结合报价邀请函、报价函,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1.1项目名称: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1.2建设规模:汇龙大道-生态路(南海段)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部的仙湖氢谷内,仙湖西北侧。汇龙大道-生态路(南海段)为新建道路,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接汇龙大道(三水段),终点止于生态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32m,双向四车道,道路长度为247.747m。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谈判及投标过程中的澄清条款)(2)报价函;(3)合同条款;(4)委托人要求:(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服务周期:计划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止。第2页共31页4、服务内容:对本项目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等单位工程实体工程进行验收性检测,详见检测项目清单,具体以满足图纸、验收规范等文件要求为准。5、检测服务签约合同价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本项目综合单价不随市场物价变化、项目的工期延长等因素而作调整。履行合同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软件、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试验、保险、税费(含二次税)、风险、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检测、测量、分析研究、成果文件编制出版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检测平台搭设费用、场地平整费用、加载设备费用、专家或主管部门评审费、会务费、后续服务费、检测辅助费用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其它所有费用等)均已计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中,供检测单位包干使用。检测单位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委托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或补偿。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的检测服务费签约合同价(含税):(大写)壹拾壹万贰仟壹佰肆拾玖元陆角(小写¥112149.60元)。(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税额6348.0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105801.51元)实际完成的检测工程数量以委托人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6、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雷迎松,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书:路桥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74691号。7、检测工作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开展检测工作: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服务期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8、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检测单位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工作条件。检测单位基于委托人的上述保证,在此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承担本工程的检测服务的义务。第3页共31页9、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与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检测任务全部完成,且检测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且检测单位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10、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委托人、检测单位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伍份,委托人执肆份,检测单位执壹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页共31页(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检测人: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经办人:经办人:日日期:2025年0月28日第5页共31页合同条款第二部分第一条定义和解释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该条所赋予的涵义:1.1工程项目: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报价清单,本合同简称“本项目”。1.2委托人:指与检测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承继人,也是本项目的项目法人。本项目的委托人(项目法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1.3检测单位:是指委托人通过相关规定确定的为本项目提供检测服务的检测单位,或取得该当事人检测资格的合法承继人。1.4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检测单位任命的,代表检测单位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5成果文件:是指检测单位按本合同的约定,按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等开展检测工作后,根据合同及委托人的要求,分阶段提交的各种检测报告,主要包括本项目的专项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数据成果文件等各种文件。1.6正常服务:是指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检测服务内容。1.7附加服务:是指委托人和检测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和根据本合同规定,在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检测服务工作。因附加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额外予以支付,但因检测单位原因导致的除外。1.8签约合同价:是指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检测数量和投标单价计算的检测服务费合同总价。1.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检测单位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即报价清单。1.10结算价:是指根据委托人确认的检测单位实际完成的检测数量和单价计算的检测服务费合同总价。1.11不可抗力:指本项目所在地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第6页共31页观情况。1.12天:指日历日。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3时间:本合同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条语言文字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第三条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地**府部门规定。本合同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1。第四条适用标准、规范适用于合同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以及合同文件中的约定的其他适用标准、规范。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委托人的权利5.1委托人有对检测单位派驻的人员及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利,对不称职的、严重失职的、有故意或恶意违约行为的人员有权要求检测单位更换。若人员数量、结构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委托人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人员,合同价格不予调整。5.2检测单位投入的设备不符合要求或数量不够,委托人有权要求限期更换或配置,若检测单位不能按时执行,委托人将有权代其购买直至满足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购置设备所需的购置费、税费以及手续费等购置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委托人将从应支付给检测单位的检测服务费中扣除。5.3委托人将对检测单位提交的试验检测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委托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委托人有权委托其他试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单位提交的试验检测数据成果进行复查,但并不免除检测单位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复查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5.4委托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按时向检测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第7页共31页但因检测单位违约导致的除外。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检测单位按约定提交的检测报告、数据成果等,委托人应及时审批验收。56委托人有权要求检测单位提交工作月度报告和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六条委托人的义务61签订本合同后14天或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委托人将向检测单位免费提供设计文件和相关设计说明文件1套。62合同执行期间,委托人应及时审核检测单位提交的请款资料,审核完毕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检测单位配合等有关工作。6.3委托人应负责做好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渠道和外部条件。委托人不向检测单位提供开展检测业务所需的工作、生活条件,检测单位应白行解决此类问题,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64委托人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及需求,在工作开展前,书面通知检测单位开展工作。检测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检测单位的责任与义务71检测单位对本合同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检测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部、省、地方以及行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7.2检测单位应在每次检测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结果:当出现不合格检测结果时,检测单位应在每次检测完成后的24小时内通知委托人。专项检测(或竣工检测)检测工作结束后7天内提交专项检测(或竣工检测)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八份。73检测单位须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以及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开展检测工作。7.4检测单位人员要求(1)检测单位应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向委托人派驻检测单位人员,在签订第8页共31页合同之日起7天内,应按要求向委托人提交拟派驻的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其他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明资料、身份证明资料、职称证明资料、检测证书证明资料以及个人履历情况等信息,供委托人审核,委托人审核不通过的,检测单位在3日内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满足委托人的审核要求。(2)在检测服务合同执行期间,检测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减少已经委托人审核合格的检测单位人员。检测单位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人处以试验检测机构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检测单位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经委托人批准投入的主要检测工程师的,委托人处以检测单位每人次0.5万元的违约金。若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检测人员的,检测单位需提前14天向委托人提交更换人员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拟更换的检测人员的相关学历证明资料、身份证明资料、职称证明资料、检测证书证明资料以及个人履历情况等资料给委托人审核,拟更换的检测人员需具备同等或以上的资格条件,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检测单位方可进行检测人员的更换。检测单位申请更换检测人员的,除按上述要求进行人员更换的申请外,还需按以下标准向委托人提交更换人员的违约金:①检测单位申请更换项目负责人,经委托人同意后,自第二次更换起,委托人向检测单位收取1万元/次的违约金,自最近一期计量支付中扣除。②检测单位申请更换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检测人员的,经委托人同意后,自该岗位人员第二次变更起,委托人向检测单位收取0.5万元/次的违约金,自最近一期计量支付中扣除。检测单位拒绝按上述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视为委托人不同意检测单位的更换人员申请,检测单位不得变更相关人员,否则,视为检测单位违约,委托人将从检测单位的应得检测服务费中扣除不高于10%的签约合同价,作为检测单位违约的违约金。(3)若委托人认为检测单位派驻的检测人员的实际能力不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或者因工程实际需要须增加相关检测人员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检测单位更换或增加相关检测人员,检测单位应在3日内更换或增加相关检测人员,且不得向委托人提出增加费用或要求补偿或索赔等,检测单位的合同价应已充分考虑该因素,并在相关合同单价中进行综合考虑。检测单位逾期更换或增加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检测单位拒绝按上述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第9页共31页检测人员或逾期超过7日的,视为检测单位违约,委托人将从检测单位的应得检测服务费中扣除不高于5%的签约合同价,作为检测单位违约的违约金。7.5检测单位设备要求(1)检测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向委托人调配有关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的精度要求。检测单位应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检测单位应保证设备能满足现场检测工作需要,如不满足,检测单位应在10日内调配或者新购,检测单位逾期调配或者新购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检测单位不配合进行调配或者新购或逾期超过15日的,视为检测单位违约,委托人将从检测单位的应得检测服务费中扣除不高于5%的签约合同价,作为检测单位违约的违约金。(2)若委托人认为检测单位向委托人调配有关试验、检测设备的精度、数量等要求不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检测单位更换或增加相关试验、检测设备,检测单位应在10日内更换或增加相关检试验、检测设备,且不得向委托人提出增加费用或要求补偿或索赔等,检测单位的合同价应已充分考虑该因素,并在相关合同单价中进行综合考虑。检测单位逾期更换或增加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检测单位拒绝按上述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试验、检测设备的,检测单位或逾期超过15日违约的,视为委托人将从检测单位的应得检测服务费中扣除不高于5%的签约合同价,作为检测单位违约的违约金。7.6检测单位在检测服务期内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检测单位应在委托人的统一协调下,按相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本项目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对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进行采样和试验检测工作,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等单位工程实体工程进行验收性检测,详见检测项目清单,具体以满足图纸、验收规范等文件要求为准。试验检测频率应满足相关规范和文件的要求。(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检测方案报委托人审核,委托人审核批准后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按备案的方案实施各项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实际检测的项目或数量与检测方案或工程量清单中不一致时,检测单位应事前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检测: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委托人有权不予计量及支付。第10页共31页(2)专项验收检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专项验收检测(含首件验收(如有)),编制专项验收检测报告。(3)竣工验收检测在具备检测条件后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对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结合监督抽检(如有)、施工自检、监理抽检、以及各阶段的检测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编制并出具竣工验收检测分析报告。7.7检测单位对其应用于本项目的检测技术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所有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承担全部责任。7.8检测单位必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和赔偿责任。检测单位在检测实施过程中,应负责现场无损检测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人身保险,负责检测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检测工作的安全负责。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对第三方的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负责向交警部门申请交通管制(如需要)并按交警部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为实施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委托人不另行支付,由检测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若检测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导致委托人、检测单位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检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若导致委托人被追责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及因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委托人有权向检测单位追偿。7.9检测单位应对委托人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及检测单位完成的检测成果资料、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有关的资料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7.10工作计划及要求(1)检测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概述;②检查、检测依据;③检测性质、对象、范围、频率以及内容;④组织机构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主要仪器设备;第1页共3页检测具体实施方案(含具体计划介入时间、流程等):⑦成果提交;⑧质量保证措施;⑨安全生产;检测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上报有关服务方案以及工作计划。(2)在接到委托人进场检测指令后,检测单位应提交检测工作方案报委托人批准后开展检测工作。阶段检测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应提交阶段成果汇总资料:检测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应提交成果汇总资料;工程项目检测工作完成后7日内,应提检测工作报告8套及电子版文件1套。7.11检测单位的工作职责:(1)按照规范、标准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2)建立严密、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保证试验仪器设备的精度;(3)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作好工程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测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清晰和准确;7.12检测单位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并对验收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7.13在合同执行期间,验收检测人员必须遵守验收检测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独立自主地开展验收检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验收检测人员不得受雇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或接受其利益,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检测单位承担,且检测单位还应向委托人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7.14现场人员应按照工程检测及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及时按照委托人审批的工作细则开展检测工作。7.15检测单位委派的检测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检测人员等)在收到委托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邮件通知、口头通知等通知方式)后,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3天内抵达委托人办公地点或第12页共31页者项目工地开展工作。7.16本项目检测配合费已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按1项进行填报,该费用已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检测需要产生的大型机械进出场,人员配合,场地硬化处理,荷载试验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如堆载所需要的材料,动静载试验所需要的配重等)等所有配合费。如由于检测单位原因未及时完成上述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上述配合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检测费用中按实扣减。7.17依据国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地方安全管理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检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须专家评审的方案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涉及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土石方开挖;2)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3)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4)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5)水下混凝土浇筑:6)爆破工程;7)大型支架、模板、脚手架的架设与拆除8)临时便道、桥梁的加固与拆除;9)拆除工程;10)起重吊装;11)基坑支护、临时钢支撑、降水等;1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装拆等;13)建(构)筑物、管线保护等;14)消防安全、临时用电、临边防护、周边安全防护、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等;15)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6)监理人指定的其他危险性工程。实施爆破作业,应得到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施工地下作业时,检测单位应安排必要的通风设备和照明设备,以使现场保持第13页共31页一定的通风要求和照度要求:在地下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化学气体的作业时,应把化学气体及时排出洞外:地下作业时,检测单位应准备必要的防停电设备和措施,以使停电时,现场人员能够迅速而安全地撤离施工现场。7.18检测单位完善试验检测台账,每月5日前向质监机构上报上月分类试验检测台账。7.19不合格处理1)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并由委托人组织有关单位按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整改或处理。建设、施工、检测等单位对质量检测结论有争议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诉,(子)单位工程验收前,相关检测不合格项须全部整改闭合。2)检测单位应留存不合格处理资料,主要包括不合格台账、原不合格报告、不合格处理方案和相关影像资料等。违约与赔偿第八条委托人的违约与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如委托人单方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委托人应根据计划服务时限内完成的工作量向检测单位支付服务费。但因检测单位原因导致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约定向检测单位支付检测费用或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委托人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付款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支付违约金;但因检测单位原因导致的除外。第九条检测单位的违约与违约责任(1)未经委托人单位书面同意,检测单位擅自将本项目检测工作任务转包或违规分包的,委托人将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额或部分履约担保。若成由此导致委托人被诉或被仲裁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委托人有权向检测单位追偿。(2)检测单位未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适用于本项目的最新实行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本项目检测工作的,委托人除要求检测单位限期改正以外,有权扣除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第14页共3页(3)检测单位未按本合同条款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委托人单位除要求检测单位限期改正以外,有权扣除合同金额5%的违约定金。情况严重的,委托人单位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按不良行为报上级有关部门。(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人通知检测单位到现场的,检测单位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通知后3天内进场,否则须向委托人支付3000元/次的违约金。(5)检测单位未能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委托人单位书面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每延期1天,委托人有权将按3000元计扣检测单位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时,委托人单位有权中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扣除合同金额5%的违约定金。(6)如检测单位提交的成果文件因深度不够、质量低劣、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未能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检测单位应负责在15日内(或委托人另行限定的期限内)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审查和批准。在第一次未通过审查和批准时,委托人向检测单位提出警告,并有权视情况扣计检测单位合同价款的5%以下的违约金;若检测单位对相应文件进行修改后仍未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时,委托人单位有权要求检测单位在15日内(或委托人另行限定的期限内)继续修改,直至通过审查和批准并扣除检测单位合同价款的5%以下的违约金,也有权终止合同。(7)检测单位未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事项履行责任,应在15日内整改完毕,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人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逾期整改或经整改后仍未满足委托人单位的要求,则委托人单位除了有权扣除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外,将不良行为报上级有关部门。(8)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在检测单位履约担保或检测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如果检测单位的进度款和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造成的损失和赔偿金时,委托人单位保留向检测单位索赔的权利。(9)检测单位应准时出席委托人要求出席的会议,检测单位人员未按要求准时出席会议的,则委托人有权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10)检测单位抄袭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检测数据的,处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委托人终止或解除合同,清退并通报检测单位。(11)检测单位试验数据做假,导致检测结果不真实,委托人将上报主管单位,并处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委托人终止或解除合同,清退并通报检测单位。第15页共31页(12)检测单位未按投标文件上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及时响应的,每出现此种情况一次,委托人有权处以3000元/次的违约金。(13)检测单位违反本合同其他合同条款约定的,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发生上述违约处罚累计达到合同价的10%及以上时,委托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清退检测单位。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与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检测任务全部完成,且检测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且检测单位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服务时间延长由于委托人或不可预见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导致合同服务时间延长的:(1)检测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委托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至最小。(2)检测单位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作为合同服务时间延长的依据。第十二条合同暂停与终止(1)委托人可以在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检测单位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协议书,检测单位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检测工作并将损失减至最小。(2)委托人认为检测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检测单位,并说明理由。若委托人在书面通知发出后7天内检测单位未回复或委托人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委托人可以进一步发出终止本合同通知,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检测单位的违约责任。(3)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委托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4)本合同在检测服务期限届满并结清合同价款,合同双方实质上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后且检测单位无违约行为的即终止。第16页共31页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第十四条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费用与支付第十五条检测服务费用结算条款(1)本项目结算时,数量按正式的检测报告中载明的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为准,同时检测数量须经委托人、监理单位、检测单位三方确认为准。检测综合单价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投标报价)或新增检测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合同结算价:1)若按照经确认的检测数量与单价计算的总价小于签约合同价的,按经确认的检测数量与单价计算的金额结算;2)若按照经确认的检测数量与单价计算的总价大于或等于签约合同价的,按照签约合同价结算。(2)本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不随市场物价变化、项目的工期延长等因素而作调整。履行合同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软件、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试验、保险、税费(含二次税)、风险、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检测、测量、分析研究、成果文件编制出版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检测平台搭设费用、场地平整费用、加载设备费用、专家或主管部门评审费、会务费、后续服务费、检测辅助费用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其它所有费用等)均已计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中,供检测单位包干使用。检测单位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委托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或补偿。(3)在合同实施期间,因检测单位进场后编制并经批准的检测方案及工程实施需要,导致实际检测项目与招标采用的检测方案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完全一致,发生检测服务费变更,按以下原则调整: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合价不予支付:第17页共31页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单价的,直接套用该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细目的,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收费标准(下称“收费标准)中的收费单价(如同一细目在两个收费标准中有不同单价,取低值)乘以结算系数后得到新增检测项目的单价。结算系数=投标人报价金额/询价函中的上限金额(124,443.20元)。若按上述2)或3)项原则都无法确定检测费用单价的,由合同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4)委托人有权减少或取消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任何一项检测项目,检测单位同意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委托人提出任何索赔。第十九条检测服务费用的支付检测服务费用按以下支付方式支付:(检测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办理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检测单位上报上季度完成的检测工作工程量,完成的检测工作工程量应是已提交检测报告的工程量,委托人完成审核流程后,支付该期计量审核金额的80%;)检测单位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全部检测工作任务并提交了检测报告,并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移交全部技术成果,且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检测服务费结算通过审核后,支付至实际结算检测费用的100%。(3)委托人对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服务费用支付证书中支付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检测单位支付证书7天内向检测单位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检测服务费用。(4)检测单位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全待财政资金指标下达后,委托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政府提出资金申请手续,即视为委托人是按期支付。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面导致委托人逾期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检涮单位在收款前,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出具方必须与收款方、检测单位名称一致,发票付款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第18页共31页检测单位开具的发票为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任何私人间的支付检测单位均不予承认。否则,委托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并不视为委托人违约。(5)本合同所有款项支付,检测单位应提出申请,并附证明材料,并按照委托人的相关管理办法完成审核(审批)后,向检测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其它第二十条转包和分包(1)本项目严禁转包。(2)检测单位拟依法进行分包的,应当将拟分包的专业工程报委托人审批,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管理工作。检测单位不得仅以最低价中标的标准选择分包单位。第二十一条保险(1)检测单位应购买除委托人风险以外的雇主责任保险、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由检测单位自行考虑,如因检测单位未购买相关保险而导致的风险责任,应由检测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2)保险事故发生时,检测单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因事故导致的损失。第二十二条保密(1)检测单位须保证其为本合同提供的一切技术、设备和资料是其合法持有的,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的情况的,则由检测单位负责解决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2)检测单位应对委托人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及检测单位完成的检测成果资料、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有关的资料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第二十三条利益冲突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检测单位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检测单位不得参与与委托人单位的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二十四条版权第19页共31页检测单位为本项目服务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都必须取得合法的授权,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应由检测单位承担。如检测单位由于为本项目服务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都应由检测单位承担。此外,检测单位还应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上述应由检测单位承担的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委托人将不另行支付。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委托人需向检测单位发送快递文件或电子邮件,检测单位承诺以其公司所在地(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罗湖开发区罗村北湖二路3号作为快递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为杨敏,联系电话为13378486739:同时以电子邮箱997016145@qq.com作为检测单位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电子邮件的接收邮箱。如果发生争议,上述地址和邮箱作为诉讼文书送达确认地址和邮箱。如检测单位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有变更,检测单位承诺将在变更后5天内书面告知委托人,否则委托人或人民法院按变更前的地址或电子邮箱发出的任何文件或邮件,将视为有效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检测单位承担。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项目主管交通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各方可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的过程中,各方仍应继续承担检测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第20页共31页第三部分合同附件A廉政合同格式为加强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法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该项目的检测单位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单位”),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委托人、检测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康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检测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检测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检测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检测单位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检测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监理队伍。第三条检测单位义务(一)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第21页共3页三)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检测单位不得为委托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检测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委托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报销任何应由检测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检测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检测规程办事,不得与委托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沙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检测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检测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检测单位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检测单位或检测单位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检测单位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检测方案中规定的服务工作完成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份数同主合同。第22页共31页(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检测单位: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日期:2025年(0月28日第23页共3页B.检测依据按相应现行试验、检测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第24页共31页C.安全生产协议格式安全生产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在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且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的检测环境,落实检测职责,做好本项目的检测安全管理工作,委托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检测单位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检测安全协议。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检测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支持、协调乙方按规定实施施工安全检测。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督促乙方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精神。5、督促乙方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安全建设等方面,代表甲方实施检测。乙方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安全技术标准的,可提请甲方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2、根据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现行的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履行检测服务。3、建立现场检测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及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检测机构安全预报系统,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反馈。建立健全安全检测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检测人员的安全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检测过程中,检测指令需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由监理单位通知乙方执行:项目的工程协调、安全质量等重大问题,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请示,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决策。5、乙方应联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编制详细的检测计划交甲方,检测计第25页共31页划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法、措施:(2)施工质量保证措施:(3)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4)施工进度计划。6、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通过监测检测手段实施动态管理。当发现施工过程中监测的实际值与计算的预计值相差过大时,应及时报甲方采取相关措施,以免造成破坏或出现安全施工事故。由于乙方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后未及时通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7、乙方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精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安全管理工作。8、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9、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安全检查要做到每次检查有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复查记录,落实闭环管理。10、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签字备案。11、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施工区域内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区域内消防、施工用电、卫生和成品保护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要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12、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检测单位承担。1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4、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甲第26页共31页方。三、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工艺流程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用电要求1.1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1.3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1.4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1.5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2、动火要求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检测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2.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2.3检测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2.4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3.5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3、高空作业施工要求3.1检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3.2高空检测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第27页共3页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3.3高空检测人员应配置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检测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4、现场安全管理要求4.1编制检测方案和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按方案落实4.2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须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检测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5、文明施工要求5.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5.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现场检测负责人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5.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现场检测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5.5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现场检测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四、违约责任如双方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诉讼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份数同主合同。委托人(甲方):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检测单位(乙方):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日期:2025年(0月28日第28页共31页D.本项目报价清单汇龙大道一生态路(南海段)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报价清单类别检测项目小检测频率数后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挡土堷俯斜式挡土墙地基承载力(平板载荷试验)3一个构件不少于三个4实验点5075.2030451.20路基路基压实度(换填路基)每1000m每压实层抽检3点264点97.5025740.00压实度(路基顶)每1000m,每压实层抽检3点18点97.501755.00弯沉(路基顶)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48点66.503192.00路面底基层(2.5Mpn水泥稳定石屑)压实度每1000m抽捡1点6点97.50585.00厚度每1000m抽检!点6点325.001950.00弯沉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48点66,503192.00下基层(3.5Mpa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压实度每1000m抽检1点6点97.50585.00厚度每1000m抽检1点6点325.001950.00弯沉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48点66.503192.00上基层(4.0Mpa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压实度每1000m抽检1点6点97.50585.00厚度每1000m抽检1点6点325.001950.00弯沉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48点66.503192.00沥青下面层(AC-25C)压实度每1000m抽检1点5点97.50487,50厚度每1000m抽捡1点5点325.001625.00弯沉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48点66.503192.00沥青上面层(AC-13c)压实度每1000m。每压实层抽检1点5点97,50487.50厚度每1000m,每压实层抽检1点5点325.001625.00第29页共31页弯沉每车道每20米测一点48点66.503192.00平整度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8处19.50156.00渗水系数双车道每200m测!处。(每处3点)6点52.00312.00构造深度双车道每200m测1处。(每处3点)2点97.50195.00横向力系数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測。1.ogk酒520.00520.00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抗厚度每1000㎡抽检点I点525.00325.00弯拉强度≥4.5MPa)强度每1000m抽检1点1I点30.0039.00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3.5MPa)基层压实度每1000m抽检1点1点97.5097.50厚度每1000m抽检1点1点325.00325.00路灯路灯照度、照度均匀度功能区随机抽样,且每个功能区不少于2处(只有1个功能区且而积较小的除外)4点520.002080.00功率密度4处650.002600.00波形护栏波形护栏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抽查板块数的5%2处6.5013.00立柱基底金属壁厚抽查2%2处13.0026.00横梁中心高度每1km每侧测5处2处6.5013.00交涌安全设施立柱式标志杆基础地基承载力(轻型触探试验)每基础测1点3点130.00390.00标志标志面反光膜逆反射系数每块板每种颜色测3点,每个颜色算1处6处130.00780.00标线标线厚度逆反射系数每1km测3处,每处测6点每1km测3处,每处测9点33处处13.00130.0039,00390.00给排水工程管道功能性试验CCTV用水管全线523米28.0014644.00管道沟槽回填管底垫层每100m、每层一组(每组3点)15点97.501402.50管道两侧两井之间或每1000m.每层每測一组(每组3点)114点97.5011115.00管项以上500mm每1000m,每实层抽检33海点97.502925.00地基处理地基承载力(平板载荷试验)每500不于点,不得少于3点3实险50739,00合计(元)1121第31页共3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第三方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