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保养采购合同公告(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 003
二、合同名称: 车辆维修协议
三、项目编号: 003
四、项目名称: 车辆维修保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930-6241668
供应商(乙方):临夏市新世纪汽修厂
地 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临合路口
联系方式:138301199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保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次
主要标的单价:3370.5000元
合同金额: 0.3370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pdf
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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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协议托修方(下称甲方):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承修方(下称乙方):临夏市新世纪汽修厂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规范双方行为,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一、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车辆定点维修单位。2.按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3.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机油警高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4.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二、乙方责任及义务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维修保养档案。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调整维修项目,而造成维修保养费用和维修期限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进行流动服务。三、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和保养施工情况进行监督。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3.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四、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负责。五、维修车辆甘NA8809共计1_辆。六、维修项目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并加盖2车辆维修专用章。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推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3.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推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推修的或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七、村料提供方式维修的材料由乙方根提需求统一采购,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八、质量保证期限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00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九、验收标准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十、结算方式及期限1.维修费累计达10000元以上或6个月,以上乙方对甲方报价当中,已减去10%优惠率执行。配件明细表和推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2、甲方用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十一、协议的修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十二、争议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十三、协议期限1.本协议按维修次签,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预2025年10月18日7025年10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保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