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品有机肥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113-NJFM-G2025-0004005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采购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采购包三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113-NJFM-G2025-0004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办事处(机关)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办事处五一村
联系方式:18151627887
供应商(乙方):南京沃优生物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和平行政村上店铺108号
联系方式:159963442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采购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采购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00000.00
合同金额: 8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商品有机肥800000.pdf
商品有机肥800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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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SZC-320113-NJFM-G2025-0004项目名称: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一商品有机肥采购使用单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街道办事处供货单位:南京沃优生物肥业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9月29日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办事处(以下供应商:南京沃优生物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乙称甲方)方)住所地: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住所地: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和平村1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吨)商品有机肥符合NY/T525-2021《有机肥料》要求2000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供应项目实施单位的商品有机肥每吨400元(市级财政补助400元/吨),总价款为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800000元),保质保量供货。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工、交货期:供应商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2、交货方式: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农户信息,送至农户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同时做好供货台账记录、技术指导等服务,对上述要求做出详细工作方案。3、交货地点:按项目实施单位指定的送货地点。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2025年八卦洲街道沿江5公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3-NJFM-G2025-0004)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工、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保质期内因货物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无条件退货,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甲方不承担发生的任何费用。3、如在农户使用过程中,农户发现或怀疑质量原因而造成当季作物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确认是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后,由乙方承担给农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的保质期为壹年。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七条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否则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随意抽取样品进行封存(按每1000吨抽取一个样品),送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农户在使用过程中提出异议或举报有质量问题应重新验收,包括产品质量抽检,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第八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的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项目实施单位48小时前通知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负责人告知货物准备何时送何时到达,并在收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签订后由街道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项目中期达到预期效果再拨付乙方总价款30%,尾款待项目验收后支付。3、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为财政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400元/吨,供货完成后,由供应商向配送街道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街道核实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局按程序付清补贴款项。草4、付款条件:乙方出具出库单复印件、送货单复印件、收货验收单等相关凭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及时送货,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监管部门壹份,代理单位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P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025-57298778日期:20年0月24日日期期:2025年09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有机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