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夷陵区审计局2025)
一、合同编号:202512
二、合同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咨询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512
四、项目名称:夷陵区审计局2025年度政府投资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夷陵区审计局本级
2、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3、联系方式:7821267
4、供应商(乙方):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6、联系方式:158726407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夷陵区审计局2025年度政府投资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0000元
5、合同金额: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9月08日;履约地点:夷陵区审计局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022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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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8BW-825102809580.pdf
合同编号:20251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咨询合同甲方(委托人):宜昌市夷陵区审计局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法定代表人:李鑫乙方(受托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法定代表人:李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与乙方签订的202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果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宜昌市夷陵区农业农村局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1预算评审价:/万元项目合同价:1978.84万元送审结算价:1965.84万元第二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审核上述项目,服务内容涵盖资料审核、项目建设程序审核、项目招投标程序审核、建设单位履职情况审核、项目资金管理审核、项目投资效益审核、编制审核报告以及档案整理等多个方面,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投资效益。1/6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项目全部资料(含全套施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3.2甲方指定覃俊雄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协调联系。3.3甲方应加强对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包括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参与现场踏勘等重要审计环节和过程。33.4甲方如认定乙方或其从业人员在审计中单方面与建设、施工、监理等被审计单位联系、串通舞弊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规定的,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服务费用。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乙方选派人员纳入甲方派出审计组,乙方选派的所有人员均应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正式员工,并具备与受托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4.2乙方指定刘盛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审计组成员朱静、李波、望开来。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一经确定,应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职责,实质性、全过程履职参与完成审计进点、现场勘查、量价复核以及出具咨询报告等受托审计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及时报甲方批准同意。4.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项目审计咨询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合同期限的,应向甲方书面申请,未经批准而延期的,视同违约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审计时限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40天内,出具正式咨询报告,并在出具的咨询报告交付甲方时一并归还全部相关资料。4.4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转包。如与受托审计项目、被审计对象或项目任何一参建方存在利害2/6关系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自觉回避。4.5乙方在审计中若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4.6乙方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详见合同附件),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4.7审计期间乙方对从甲方所接收的资料有保管义务,如有丢失、损坏及其他影响资料完整性的情况,每丢失或损坏一份资料,甲方有权在本合同5.1条款费用计算结果基础上按1000元/份进行处罚,并在其审计费用结算中扣除。第五条审计费用5.1本项目审计咨询费用按以下方式计取:审计咨询费=基本费用+追告询意加费用。其中,基本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工程结算审核一基本收费”费率标准的20%折扣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即:送审额500万元以下的1‰,500-3000万元的0.8%,3000-6000万元的0.3%,6000-10000万元0.16‰,10000万元以上的0.06‰。追加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4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工程结算审核一追加收费”费率标准,按50%折扣计算,即审减额的4%费率。审减额计算执行以下条件:5.1.1因甲方检查乙方审计结果发现应审减未审减的情况,进而作出的审减部分,不予以计算审计费。5.1.2因乙方与被审计单位对造价存在争议而提交甲方相关协调会议,经审计协调会议议定解决的审减部分,按所涉及审减额的50%计算审计费。5.2支付方式:在乙方提交咨询报告及完整审计资料后,凭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费用支付核算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咨询合同、发票据实316支付。第六条违约责任6.1下列情形应当扣减乙方的审计咨询费用和进行索赔6.1.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的,甲方按每日100元的标准扣减审计咨询费用。6.1.2因乙方原因导致审计结果失真的,视其情节扣减部分或全部审计费用。本合同约定以审计咨询结果偏差率评价失真程度,偏差率=(乙方审定造价-复核审定造价)1乙方审定造价×100%,复核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其他国家审计机关、造价鉴定机构等,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1)偏差率超出5%的,甲方有权在本合同5.1条款费用计算结果基础上扣减50%的审计咨询费用;(2)偏差率超出10%的,甲方有权在本合同5.1条款费用计算结果基础上扣减100%的审计咨询费用。6.1.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审计咨询费,同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委托其进行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或第三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1)乙方将本项目义务转包或部分转包他人进行的;-(2)乙方违反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3)乙方与受托审计项目、被审计对象或项目任何一参建方存在利害关系时,未自觉回避的;(4)乙方与被审计对象或项目任何一参建方相互串通的;(5)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的;(6)收受审计项目委托方或被审计方的好处、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公开或发布审计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部信4/6息、审计结果的:(8)乙方参与项目审计咨询的人员身份造假或与合同要求不符的;(9)甲方在监督、检查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要求乙方整改而拒不整改或经3次改正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订立双方如发生争议和经济纠纷,可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调解,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八条法律责任乙方出具的咨询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不因夷陵区审计局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而转移法律责任。第九条合同时效及附则9.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2份、受托方1份。甲方:宜昌市夷陵区审计局乙方: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弗早或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202年7月8日5/6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