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411-SYZB-C2025-0089001
二、合同名称: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2025)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411-SYZB-C2025-0089
四、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2025)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关)
地址:新北区新桥街道绿创大厦
联系方式:13861195333
供应商(乙方):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
地址:新桥街道智富中心10号楼
联系方式:185519218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202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项目是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2025),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建成信息系统的数据库维护,包含耕地指标信息系统、征地补偿信息系统、建设用地现状系统、数字政务(公众)电子地图对应的数据库更新;做好各项系统的数据整合以及信息安全升级工作。
联系方式:1855192184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80000.00元
合同金额:4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2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29 09:1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2025).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2025)委托方: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甲方)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受托方: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乙方)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6日签订地点:江苏常州有效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住所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绿创大厦法定代表人:薛学虎项目联系人:李清联系方式:0519-89882015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绿创大厦电话:0519-89882015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住所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智富中心10栋法定代表人:徐良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519-85195865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智富中心10栋电话:0519-85195862传真:0519-85195862电子信箱:czxbch@126.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2025)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为提升自然资源与规划数据的综合服务能力,需整合现有系统中的数据和服务,激活数据要素的潜力,增强信息系统的功能,确保其在实际使用中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使得各类数据资源能够更加高效地支持新北区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为区内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信息保障,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从而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与创新发展。2.技术服务的内容:(1)对甲方已建在用的信息系统对应的数据库进行更新,将数据内容处理成符合地理信息应用要求的数据服务。(2)为确保已建在用的固定指令性信息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基础硬件升级、系统巡检、故障排除、容灾备份、系统护航、网络安全维护等方面进行运维服务。同时结合当前技术发展趋势和应用需求,对部分系统的技术框架和应用功能服进行升级改造。3.技术服务的方式:依托乙方自研的“基于空间架构多源数据整合平台V1.0”“新X北区补充耕地管理系统V1.0”对各系统的数据库进行整合与更新,并做好对应系统的运博维工作。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411.技术服务地点:常州市新北区2.技术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3.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各系统数据库的更新、运维工作。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服务通过验收后提供2年质量保证。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工作条件:无2.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项目全程,口头或书面回复(确认)。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包含“基于空间架构多源数据整合平台V1.0”“新北区补充耕地管理系统V1.0”软件著作权使用费。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50%,为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2)最终成果提交后支付合同款的50%,为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新区支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75号帐号:1105021619001207140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关键技术、商业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2年4.泄密责任:双方协商用乙方:.01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未向社会公开的所有数据、图片、资料等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2年4泄密责任:双方协商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2.客观因素导致的项目服务区域变化3.其他情形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各系统数据的成果入库,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会议验收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项目成果提交10个工作日内,地点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清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甲方: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792025年10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整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