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和单位综合业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政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71101000025071871
五、合同编号:11N0102441722025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财政和单位综合业务服务
详见附件

1.00
800
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7881701422
传真:/
地址:木垒县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会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4417220255401).pdf

合同编号:11N01024417220255401采购单位(甲方):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政局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财政和单位综合业务服务---1次800.00800.00合同总价(元)800.00合同总价(大写)捌佰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数据填报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甲方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数据编报工作。2、技术服务的内容:协助甲方完成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填报相关工作。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甲方协调安排的所在地;2、技术服务期限:2025年5月始至2025年8月结束;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协议签署后,甲方以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乙方填报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相关数据及资料。2、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协议签署之日按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环境与场地。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金额为:捌佰元整(¥800);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乙方。第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乙方联系人及时协调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时间及工程服务进度,将甲方的相关意见及时汇总反应;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2第六条: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第七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账号: 6500161020005251655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和单位综合业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