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成果质量检查采购合同公告(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地址: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3、联系方式:0710-3804155
4、供应商(乙方):襄阳市规划地理信息中心
5、地址:樊城区
6、联系方式:0710-38045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030000元
5、合同金额:10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08月22日;履约地点:襄阳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5]01952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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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pdf

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委托方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受托方襄阳市规划地理信息中心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3日委托方: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襄阳市规划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按照相关程序,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襄采计备[2025101952号)进行了政府采购招标。乙方参与了此次招投标工作并中标。依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于2025年10月签订以下合同:一、项目内容1.检查范围和期限(1)检查范围:中心城区(襄城、樊城、高新技术开发区、鱼梁州开发区、东津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竣工项目。(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乙方需完成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应提供免费售后咨询服务。2.主要任务竣工测量是在建筑物竣工后所进行的一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阶段的测量工作,竣工测量成果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筑规划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意义。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由于竣工测量成果具有一定法律意义,因此要求竣工测量成果的错误率为零,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处理以及质量检查都必须严密、准确、细致,以便更好地完成规划监督测量任务。竣工测量是城市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不仅为工程的交工验收及将来进行的维修、改建、扩建提供依据,同时为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提供完整、准确的基础资料,为数字城市的建设提供必备的数据。为了满足规划验收的要求,竣工测量有着特殊的严格要求,除满足地形图测量的一般要求外,还要符合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布的技术规定。这也为利用竣工测量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中的矢量地形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竣工测量应当包括1:500地形图测量、建筑物高度及层1高测量、绿化面积测量、综合管线测量、建筑面积核实测量等。1:500地形图测量应当包括:现状地形地貌、地上地下停车位数量、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道路、管线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河道蓝线、高压线走廊、建筑间距、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停车位位置等。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地块内的违法建筑应予以测绘。不动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不动产测量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地籍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地籍图绘制,宗地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应当对上述内容进行现场勘测核实。重点围绕“多测合一”技术标准执行情况、成果质量情况及三大体系落实、人员设备真实性、安全生产及“多测合一”项目平台运行情况开展了质量检查。具体内容包括:项目作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项目作业应当执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是否正确;项目作业应当执行的委托要求是否满足;项目作业提交成果是否满足要求等。二、作业依据及具体要求1.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修订);(2)《******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9)18号);(5)《襄阳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6)《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多测合一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2.技术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4)《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用地·建筑工程专项)(2014.5版)及各期规委会纪要;(5)绿地面积计算根据襄政办发(2021)15号文件《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建筑工程绿化篇);(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8)《襄阳市建设工程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9)《襄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则》(襄自然资规[2020]1号);(1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11)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有效的规划、不动产、城建主管部门批文或约定。3.数学基础(1)平面基准:CGCS2000。(2)高程基准: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T(3)基本等高距:0.5米。(4)投影方式: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经度111°。4.成果要求按照执行的标准规范,平面高程基准及基本等高距要求,完成中心城区内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最终提交经验收通过的dwg格式数据。三、甲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1.自合同签订之后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提交时间另行约定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的项目实施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工作。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34.允许乙方内部科研时使用本合同所生产的项目成果。四、乙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1.合同服务期开始后5日内组织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确保项目如期完成。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项目成果。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5.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售后咨询服务。五、提供项目成果的件数和时间项目合同服务期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乙方需完成建设项目竣工“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并提交dwg格式数据或甲方要求的其他格式的数据;甲方根据约定的标准对项目成果组织验收。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工期顺延。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项目成果一份。六、项目总价款和付款方式1.依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本合同项目总价款为1030000元(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叁万元整。价款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和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全部内容。包括为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的服务投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护、保险、差旅费、办公设施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税金等各项费用;包括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赶工等特殊因素服务人员加班或委托人要求加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在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2.本合同项目款支付日期和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款的40%,即人民币412000元,大写:肆拾壹万贰仟元整;(2)乙方提交全部成果后并经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剩余项目款,即人民币618000元,大写:陆拾壹万捌仟元整。七、乙方应当于项目完工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30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4所提供的成果进行验收。八、对本项目的项目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的约定: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它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享有成果的署名权。九、违约责任1.乙方进场后,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已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二计算,同时工期顺延。2.对于乙方提供的属于乙方的资料,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项目总价款的10%赔偿损失。3.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本合同项目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项目价款的1‰给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承担本合同项目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项目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延期违约金,每天的延期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本合同项目总价款的1%计算。乙方未按期提交项目成果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承担本合同项目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5.如因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因项目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造成后果时,甲方有权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扣减相应的合同价款;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承担本合同项目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6.对于甲方提供的属于甲方的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项目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7.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此外乙方还须按照本合同项目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十、其他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乙方违约导致诉讼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损失。5十一、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合同款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十三、乙方开户银行:工行中原路支行银行账户:襄阳市规划地理信息中心银行账号:1804012009034023443甲方(公章):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公章):襄阳市规划地理信息中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时间:(授权代表)签订时间:2025.15.2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竣工成果质量检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