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锅炉改扩容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预防医学研究所)2025)



一、合同编号: SXCDC-2025-374
二、合同名称: 锅炉改扩容项目
三、项目编号: 【KRDL】K1-2509223
四、项目名称: 锅炉改扩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陕西省碑林区和平门外建东街3号
联系方式:029-82475996
供应商(乙方):西安鹏达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南路太和时代广场A座2202.2203室
联系方式:189919170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锅炉改扩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958000.0000元
合同金额: 95.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陕西省西安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锅炉改造合同2025.pdf

锅炉改造合同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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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CDC-2035-37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锅炉改扩容项目建设单位: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施工单位:西安鹏达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9日1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承包人):西安鹏达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锅炉改扩容项目2、工程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建东街3号3、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纸内容4、承包方式:设计施工验收一体,总价包干5、项目经理:刘顺勇联系方式:17791430763二、合同价款1、合同金额:大写:玖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958000.00元整合同总价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临时占地租金、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合同中的明示的一切风险等所有费用。2、付款方式(1)本项目为含税总价包干招标,不因国家政策和地方法律法规等因素调整。(2)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3)主设备锅炉到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4)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供暖锅炉管网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3、质保金2(1)本项目工程质保金按合同总价款的3%,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2)本合同项目全部工程保修期满时,经甲方相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并出具付款凭证后,甲方应在7天内将质保金支付给乙方。4、需招标人付款时,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三、项目工期本项目开竣工日期: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18日,日历工期45个日历天内四、工程质量1、本工程要求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2、供暖锅炉管网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应视为现场交验;五、开工准备1、甲方负责拆迁或清除项目区内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划定项目区边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地点(位置),为乙方提供项目区内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3、甲方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机构进行图纸会审和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负责签发会议纪要。4、乙方按时向甲方和监理机构递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监理机构与甲法方协商后,应在7日内予以批复。5、乙方及时组建项目现场管理机构(项目部),配备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体系,同时报送监理机构审查。6、乙方按投标书的承诺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配足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并及时向监理机构报验。7、乙方完成施工准备后,向监理机构递交开工申请报告,并抄送甲方。监理机构与甲方协商后,下达开工通知。38、乙方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工地,按开工通知下达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在开工通知下达后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机构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六、施工管理1、乙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建设操作标准、规范规程;2、乙方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指导,并为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提供方便条件;3、乙方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实际进度滞后计划时,乙方应积极采取赶工措施;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应及时进行返工或修缺,直至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为止,发生的费用乙方全部自负;5、本工程原则不允许分包及转让,乙方如确需对部分单位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时,应事先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并向监理机构申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不能肢解工程结构,也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义务与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违约;6、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工地的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7、乙方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中乙方的施工人员若有不安全的事故或施工伤亡事件发务生,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事故引起的一切责任。七、材料设备供应1、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甲方供应时,应向乙方提供供应材料、设备的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2),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自购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时,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2、甲方或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在使用前,双方均需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经监理工4程师检查或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经检查或抽查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3、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双方对进场使用的材料共同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谁采购谁负责。八、设计变更11、甲、乙双方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与现场地形不符,或施工现场条件改变,或设计不够完善,确需变更设计时,必须严格执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2、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设计变更增加的合同额外工程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减少的合同工程量,其费用由甲方在合同价款中扣回。九、施工工期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项目工程。工期以甲方和监理机构下达的开工通知日期起算。2、施工工期内,由于以下原因引起工期延误,影响采暖,乙方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未按甲方和监理机构下达的开工日期开工;(2)未按投标书承诺或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施工机械和人员,施工进度缓慢;量(3)施工期间,发生机械故障、大的事故,不能及时整改,导致工期延误。3、施工期内,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相应顺延工期;(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2)施工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使用的水、电、路受阻,短期内不能恢复;(3)合同额外增加的工程量较大;5(4)设计变更方案不能按时下达:4、若发生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甲方应顺延工期。十、完工验收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应在28天内,向监理机构和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资料一式4份(1)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总结;(2)项目工程竣工图:(3)工程质量检测、评定资料;(4)工程竣工结算报告;(5)施工大事记;2、监理机构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28天内将审核意见通知乙方。如认为本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可提请甲方适时组织竣工验收;如工程尚有较大缺陷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收到整改通知后,应在28天内完成工程缺陷处理和资料完善,并重新向监理机构和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还应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指出的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在28天内完成整改。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确认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约定价款,同时授权监理机构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乙方。十一、工程保修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未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监理工程检验合格为止。乙方不能按期进行保修,甲方可另外雇请他人履行保修责任,该费用从乙方工程质量保修费用中直接扣除。3、工程保修期满后,经甲方和监理机构,确认工程保修内容符合要求,甲方返还乙方质保金,6十二、合同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由监理工程师协调双方协商解决,监理工程师协调未果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三、违约1、甲方有下列情况时,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款项,导致施工无法进行;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违约,应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1)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包工程或肢解分包工程;(2)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贻误正常采暖;3、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生效日期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名并盖本单位公章之日起。2、本合同终止日期,以监理机构签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之日起,且合同双方均未遗留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十五、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1、合同执行期间产生的会议纪要;2、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工程签证;3、上级或甲方的有关通知;4、甲方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5、双方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议: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顺序如下:1、本合同所列条款;2、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3、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和设计图纸;74、技术规范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十七、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报账票据应在当地地方税务局开票,应纳税,由建设单位代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字认可,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3、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中的地址、电话、传真、邮箱等为固定联系地址。协议双方向该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发送的通知、文件等均视为送达。如发生纠纷,法院向本协议确定的电话、传真、邮箱、地址发送的诉讼文书均视为送达。本合同共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发包人):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承包人):西安鹏达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东街3号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南路太和时代广场A座2202、2203室法定代表人刘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王志兴或委托代理人:井开户银行:西省疾病心开户银行:19603660账号:μ国银行西安路支行账号电话:电话:229-824779068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发包人):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承包人):西安鹏达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保证锅炉改扩容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该锅炉改造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质保期限以一个采暖季为周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其他未列明事项的保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约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或招标文件约定执行。3、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质保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9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质保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质保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5、质量质保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28天内,将剩余质保金返还承包人。6、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甲方(发包人):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承包人):西安鹏达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刘发法于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可志兴205年10月22个年10月29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改扩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