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2025)



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392000202502000059A_001
二、合同名称: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92000202502000059
四、采购项目名称: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05396012520
供应商(乙方):山东天浚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名都国际1号楼820,819
联系方式:186695023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建筑工程

1
343.363428
343.36342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临沂沂河新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合同编号:SDGP371392000202502000059A_001计划编号:37139200020800120250028采购人: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供应商:山东天浚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一十月三十日合同协议书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甲方)所需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以SDGP371392000202502000059(采购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山东天浚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磋商文件(二)成交人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地点:临沂沂河新区。工程内容: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沂河新区,主要工作内容为:沥青路面摊铺、混凝土路面浇筑、路基土方开挖、回填风化料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四、工程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五、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33634.28元,大写叁佰肆拾叁万叁仟陆佰叁拾肆元贰角捌分(分项价格详见合同工程量清单)。最终以财政审核价格为准。乙方开户单位:山东天浚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账号:。六、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财政专户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供应商账户。七、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工程总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价的70%,工程完工满一年且经过审定完成后拨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0%,工程完工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拨至审定结算价款的100%。八、工期合同工期:50日历天九、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合同生效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并签发《工程验收证书》后失效。十一、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十二、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十三、合同保存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0月30日签订。十六、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签订。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盖章之日生效。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名都国际1号楼820,81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山东天浚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发包人: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承包人:山东天浚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沂河新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山东天浚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甲方职责(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2)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标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连带责任。(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连带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乙方工作范围及要求(1)乙方应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每日巡查,每日巡查次数两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2)巡查中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如路面出现坑槽,交通标牌的倾斜、歪倒、损坏及丢失、交通标线的缺损、桥梁不安全因素等,需及时采取现场处理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将隐患处理前、处理中、处理后的图片连同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上报。对现场无法处理修复的隐患,需做好现场的隔离、防护措施,同时告知相应的公路站。因日常养护不规范不及时带来的安全事故及其他间接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例如:因未及时清理排水沟导致排水不畅影响农田生产等。(3)在日常的养护作业过程中,乙方需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内容,根据作业时间的长短做好相应交通安全设施的摆放,保障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与相应的交通安全,合同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规范而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在实施作业中,非现场运输及人员上下班中。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名都国际1号楼820,81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