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鄂托克旗财政局2025)



鄂托克旗财政局鄂托克旗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624-202510010337

二、合同名称:鄂托克旗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510150624008329

四、项目名称:鄂托克旗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招标控制价编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托克旗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旗乌兰镇财政局大楼
联系方式:0477-6286011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云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骄街道
联系方式:153440066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服务
1(个)
¥20,267.65
¥20,267.65
1、造价咨询成果技术要求:应依据,内建工【2013】641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建工[2017]558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届)》、内建标(2019)113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内建标(2019)468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费中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内建标(2021)148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现行预算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等现行政策性调整文件进行编制。 2、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要求:应符合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内建工[2013]641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价协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现行文件及规范的相关要求,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应按照新文件执行。3、本项目为固定折扣报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合并计算费率,固定折扣为65%。4、技术保障:入围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投入,须有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全过程把控,对评审报告实行终身负责。入围供应商须承诺具备专业工程定额。具有相应专业工程审核算量、计价等软件。

合同金额: 20,267.65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零贰佰陆拾柒元陆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鄂托克旗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鄂托克旗财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鄂托克旗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鄂托克旗财政局乙方:内蒙古云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624-202510010337合同金额(元):20267.65人民币大写:贰万零贰佰陆拾柒元陆角伍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鄂托克旗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框架协议采购基础单价:31181.00元报价优惠:折扣:65.00%报价单价:20267.65元数量:1服务价格:20267.65元服务内容:1、造价咨询成果技术要求:应依据,内建工【2013】641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建工[2017]558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届)》、内建标(2019)113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内建标(2019)468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费中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内建标(2021)148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现行预算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等现行政策性调整文件进行编制。2、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要求:应符合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内建工[2013]641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价协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现行文件及规范的相关要求。3、本项目为固定折扣报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合并计算费率,固定折扣为65%,供应商报价高于或低于该折扣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注:因系统格式原因,供应商按折扣报价且须为65%,(如:六五折,折扣报价为65%),视为-第1页-满足本次征集文件报价要求,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鄂托克旗2025年乌兰镇供热一次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西线供热改造(百眼井路-人民银行换热站段)供热管网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审。2.服务时间:自甲方委托开始实施,至编制完成出具成果性文件终结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旗乌兰镇财政局大楼。三、验收标准(1)成果报告质量: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计价编制规定及定额标准,重点关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取费标准、材料价格调整等是否准确无误。(2)成果报告完成时限:按照甲方委托函时限内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完成时间。(3)成果文件:确保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准确性。(4)服务质量:乙方在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专业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效率、职责履约、资料交付情况等方面。四、付款期限转账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等付款资料。五、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当甲方认定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按照委托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泄露咨询业务相关资料内容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较为严重的通过媒体通报乙方行为,且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若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合同约定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2页-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鄂托克旗财政局甲方联系人:苗雨静联系电话:0477-6286011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旗乌兰镇财政局大楼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吴波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银行行号:313205000085银行账号:867700801421003223乙方联系人:吴云联系电话:15344006604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审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