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采购合同公告(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32242025000079-1

二、合同名称:“桐松杯”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

三、项目编号:N5132242025000079

四、项目名称:“桐松杯”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松潘县政务中心二号楼
联系方式:0837-7232750
供应商(乙方):成都美誉天辰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杉板桥南五路366号1栋1单元7层705
联系方式:135512929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桐松杯”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
1(项)
¥493,000.00
¥493,000.00


合同金额: 49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5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pdf
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0日

.“桐松杯”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委托项目合同采购人(甲方):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供应商(乙方):成都美誉天辰广告有限公司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委托项目合同(合同号:)项目名称:桐松杯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活动执行服务项目采购人(甲方):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供应商(乙方):成都美誉天辰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冲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就桐松杯”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活动执行服务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概况1.活动名称:桐松杯”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活动执行服务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松潘县县城内(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3安排举办时间:2025年10月日——2025年11月15日(最终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二、服务内容(一)活动要求1.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创意、执行方案,主要包括:(1)总体策划、视觉设计、会场规划:(2)活动现场布置,包括指引、外场氛围、签到区、内场舞台、休息区等布置工作;(3)物料制作、采购,包括设计及印制邀请函、嘉宾证、工作证、手提袋、会议桌签、议程单页等服务;1.(4)设备提供,包括大屏系统、灯光系统、音响系统、同传设备等;(5)人员服务,包括主持、礼仪、摄影、摄像等:(6)嘉宾评委邀请,邀请总决赛评委、商务部门相关领导等;(7)宜传推广,邀请省内知名传统媒体、自媒体等全方位宣传矩阵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8)赛前培训,负责学员,专家邀请及接待工作;(9)负责赛前学员培训餐饮、住宿;(10)决赛的所有邀请嘉宾、评委、商务部门相关领导、乡镇代表、学员住宿、餐饮。(二)执行要求1.乙方需针对甲方需求,负责活动其他各类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活动方案、全程执行、会场布置、物料设计制作等,物料要求符合活动主题特色。2.本项目相关方案、执行团队等应体现项目特点,契合项目主题要求。3.活动结束后乙方需将会场拆除复原,并将改造部分复原,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4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及其附件明确约定的服务内容。如甲方确需变更服务内容,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范围及对应费用调整。5.未尽事宜可进一步以完美完成本次活动为主要目标进行沟通协调。三、合同金额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93000元(大写:肆拾玖万叁仟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488070元,增值税税额4930元,增值税税率1%),该合同总价已包含活动策划执行所有费用。2.本项目合同总价为固定包干价,该价格已包含乙方为完整履行本合同项2下全部义务(具体范围见附件一《服务及费用包干明细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制作、采购、运输、安装、拆卸、复原、人员报酬、保险、税费、利润及本合同已指明明示或虽未明示但为履行合同所必然发生的所有费用。3.除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如活动场地租金)外,甲方无需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四、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交右效的报账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金额为人民币,147900元(大写,壹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项目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报账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金额为人民币246500元(大写:贰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报账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金额为人民币98600元(大写:玖万捌仟陆佰元整)乙方名称:成都美誉天辰广告有限公司税号:91510108080610801A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铁道支行银行账户:51001880836051529676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南五路366号1栋1单元7层705电话:13551292952收票邮箱:13551292952@qq.com五、履约验收1.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据本合同及附件二《履约验收标准》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32.《履约验收标准》应至少包括:活动方案策划的完备性与及时性、视觉设计及物料制作的准确性、现场布置与效果图的一致性、关键设备(灯光、音响、大屏)运行无故障、人员服务(主持、礼仪等)符合约定资质、宜传推广达到约定媒体级别与数量、食宿安排符合约定标准、场地按约定复原等可量化或可客观判断的指标。3.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书面提出1整改意见,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六、知识产权1.项目所产生的照片、视频、音频等一切相关资料的著作权与使用权归属甲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须承诺在项目开展期间,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以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七、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现场指派一名负责人与乙方对接。2最终服务方案由甲方确认,甲方有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删减项目事项的权利。3.甲方应及时准确地向乙方传递活动主题、方案、活动流程等内容。4甲方需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指派1名负责人:胡阳(联系电话:13551292952)与甲方对接。2.乙方负责活动现场物料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3在布置会场及活动全过程中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损坏现场环境及财物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4乙方确保现场相关物料设备的正常使用。5.乙方为本活动执行方,活动权益归甲方所有。6.乙方专门为本次活动采购、定制并由甲方支付费用的各种物料,活动后4归甲方所有。7对因向甲方提供服务而获得的任何文字、图像及影视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8.活动期间,乙方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安排。9.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10.乙方提供的服务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服务中所提供的设备、器材、设施、用品安全。11.乙方要加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因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影响。八、违约责任1.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违约方应予以补足。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条款内容之要求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并有权将相关情况报有关部门处理:(1)乙方应承担因人为因素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3)上述(1)(2)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53.如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迟延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4若甲方原因使活动无法按计划进行,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延期举办活动或取消活动,若取消活动,由甲方按实际产生费用补充乙方经济损失: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活动无法按计划进行或最终取消,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九、争议解决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法院审理或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或终止合同。3.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及其应履行的职责进行全部或部分分包、转包。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乙方:成都美誉天辰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投权代表人:签约日期:2025年10月21日签约日期:2025年10月2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大赛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