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材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工程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5760090320256403

二、合同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YHZB2025-163
四、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工程学院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联系方式:0991-7977305
供应商(乙方):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郊中国矿业大学校内
联系方式:181052086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出版教材20部,建设能够体现办学特色和矿业工程学科优势特点、反映当前行业技术发展水平、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适应学生系统学习的具有代表性的专业特色系列精品教材,提升我校本科教材建设能力水平,为建设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教材保障。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定

2.合同金额(元):11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疆工程学院合同.pdf

新疆工程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出版合同甲方(买方):新疆工程学院法定代表人:周建平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联系人:电话:乙方(卖方):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士峰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269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联系人:王美柱电话:0516-83885149“新疆工程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包含20部教材,教材名称及作者署名由甲方交稿时提供。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以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形式公开出版发行上述作品(包括正文、表格、照片、插图)汉文文本,甲方享有专有使用权。第二条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三条作品的署名方式由甲方确定。乙方如有对上述教材的重大修改意见,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完成。第四条上述教材应符合出版社对稿件质量的要求。第五条乙方保证于收稿后8个月内出版上述教材,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有权按照本合同出版费用总金额的5%向乙方主张赔付违约金,并索还原稿。乙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出版上述教材,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终止合同。上述两种合同终止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款项。第六条本项目合同款总计1180000元(壹佰壹拾捌万元整),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含税费、出版费、人工费、交通费、保险以及其他任何风险而增加的所有费用:除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就本协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提交书稿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乙方在甲方付款前15日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款数额相对应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并交付甲方,发票内容要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自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等额税金;如因乙方开具的发票导致甲方被行政处罚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第七条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税号:91320300834755725F开户银行:江苏省徐州市中国银行文昌支行银行账号:539158223413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确需变更的,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合同。第九条上述教材的装帧设计与制作(包括封面设计、艺术插图和版式设计,以及印制材料的选用)、印数及发行由乙方设计和提出,甲方决定,校样由乙方负责。作为课程建设系列教材套装书,书籍的整体设计(封面、扉页、插图设计)、装帧设计(选择纸张、封面材料,确定开本、字体、字号、设计版式以及装帧制作方法)应做到科学美观、风格统一。第十条教材出版前,乙方应交由甲方审看校样(清样),甲方应在收到清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校完毕并退还乙方。甲方原则上应按原稿和发排时的设计进行审阅。第十一条上述教材拟制作成正16开本(成品尺寸185mm×260mm);平装;黑白印刷;正文用纸:70g胶版纸;封面用纸:250g铜版纸;装订方式:胶订。后续如需修改,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第十二条本合同款内含样书60册/部,出版后,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唯一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上述教材出版后,原稿由甲乙双方共同保存,2年后乙方可以销毁原稿。上述教材首次出版5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5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订,应于收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乙方,双方商议修订及重印事宜。第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继续销售根据本合同出版的图书库存本。第十五条甲方因本合同所获报酬的应交税款,由乙方按规定从应向作者支付的稿酬中扣除并代为扣缴。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承担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合同项下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3.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至第三方,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自身、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如因此导致甲方被追偿或受损的,由乙方承担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5.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合同约定的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仍应按照上述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6.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任何费用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直接自应付款中扣除。7.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及财产损害、行政罚款等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维权产生的公证费、鉴定评估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诉讼费等。8.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八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正式签字日起计算,有效期5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与对方商定。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四份为凭。第二十条本协议记载地址及联系方式系各方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可作为产生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仲裁机构传票、判决书等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向该地址寄送的司法文书,无论拒收或退回,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有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相对方,否则因通知不及时引发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新疆工程学院住所:新疆乌鲁木界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15099605718邮政编码:签订时间:20年9月2日单位名称(公章):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269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邮政编码:221008签订时间:20年9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材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