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集安市人民检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集安市人民检察院
二、供应商名称:集安市城区鑫乐印刷厂
三、采购项目名称: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81101000025082398
五、合同编号:11N01359075920257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印刷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4230
1423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集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检察院1
联系电话:17643517288
传真:/
地址:吉林省集安市建设街132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3590759202576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01359075920257601采购单位(甲方):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单位(乙方):集安市城区鑫乐印刷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林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集安市城区鑫乐印刷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集安市城区鑫乐印刷厂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集安市城区鑫乐印刷厂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采购计划-[2025]-13402号-2其他印刷服务--品牌:1张14230.0014230.00合同总价(元)1423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肆仟贰佰叁拾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采购计划-[2025]-13402号-2其他印刷服务114230.00财政性资金-三、服务条款二、付款方式1、银行转账2、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小写:14230元(大写:壹万肆仟贰佰叁拾元整)。三、质量标准与验收1.质量标准:乙方印刷的档案盒和档案卷皮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纸张平滑,墨色均匀,文字图案清晰、套印准确,档案盒结构牢固,卷皮裁切整齐,内容与甲方提供的样稿一致,不得有任何错漏。1/22.验收期限: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印刷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更换或修正,直至甲方验收合格。四、交货时间与地点1.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最终确认设计稿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印刷品并交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稿确认延迟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交货时间相应顺延。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期交付印刷品,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足额赔偿。若印刷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更换,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条款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印刷品交付并验收合格、款项结清之日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集安支行账号:账号: 080622200900095464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