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2025)
上杭县湖洋镇通桥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上杭县湖洋镇通桥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2510-350823-04-01-456986
项目业主:
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壹方工程管理(福建)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上杭县湖洋镇通桥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
4500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10-29
履约人员:
麻龙溶
(中介)
李春燕
(采购)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0-30
服务内容:
上杭县湖洋镇通桥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附件:
湖洋镇通桥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可研合同扫描件.pdf
更多详情内容及报价信息: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委托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程咨询委托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壹方工程管理(福建)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咨询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湖洋镇通桥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委托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一、委托方应在商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资料(另附清单),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二、受委托方严格按照委托书规定的内容,依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定,对所委托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咨询报告。三、时间: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及时提交工程咨询报告。四、取费标准:收费依据:参照计价(1999)1283号文件标准及本地市场行情优惠收费咨询总费用为:包干价人民币45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五、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乙方提交工程咨询报告后,委托方应在报告通过发改局审批后十日内将工程咨询费用一次性汇入乙方银行帐户。六、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在委托书规定时间内,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本合同附表所列的相关资料。2.负责提供工程前期的相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3.对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有关工程咨询事宜,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作出答复。4.应指派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作为咨询工作中业主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办理的一切事务,甲方应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合同规定支付工程咨询费。(二)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工程咨询事宜。2.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3.对甲方要求保密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保密的事宜负有保密义务。4.及时向甲方授权代表报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5.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七、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够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2.甲方不按约定时间提供指标所需相关资料和对乙方提交的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答复,而影响咨询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咨询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咨询费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之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甲方擅自解除合同,预付的定金不予返还,未支付的代理费用应当支付;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64200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提升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