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0-FW2025-05647
二、合同名称: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5-05647
四、项目名称: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17768601678
供应商(乙方): 扬州华建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0121313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5-05647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预算: ¥144900.0
项目地点: 鼓楼南路301
采购单位: 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姓名: 申先生
联系电话: 1776860167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449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2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30 08:59
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合同.pdf

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合同工程名称: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工程地点:泰州市合同编号:发包人: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监理人:扬州华建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合同协议书鉴于发包人已委托监理人为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人就此提出的投标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贵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定义相同。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合同专用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合同通用条款:(6)工程专用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监理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如果上述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三、本合同监理范围南官河刁铺段护岸改建工程、夏仕港护岸新建工程、2025年增产港珊瑚镇段护岸续建工程、过船沿江口门示位标重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本合同监理服务期为120天,缺陷责任服务期12个月五、监理经费:2(1)监理服务费:工程审定结算价*2.25%。(2)支付期限和方式:发包人在本合同范围内所有监理项目交工验收后,按施工合同价的80%为计算基数支付监理费,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按施工审定价为基数一次性结清(不计息)六、总监理工程师朱勇,监理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205年9月4日生效,至双方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八、发包人职责: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款的支付工作九、监理人职责(1)工程施工结束60天内必须规范整理好全部监理资料并移交发包人。(2)监理人按期按质完成监理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处罚。出现质量问题,监理人应担负相应的责任。(3)监理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自身人员安全,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监理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发包人:泰州航业业发展情监理人:扬州华建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约日期:2025年9月4日3合同附件廉政合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扬州华建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脾,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4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交督查部门一份。5(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心人业发展中心监理人:扬华建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约日期:20年4日26安全承诺书本公司承诺在2025年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工作实施期间,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切安全责任由本公司自行承担。特此承诺!扬建交通工程销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附件主要监理人员表序号姓名职务类别证书号1朱勇总监理工程师部监021202405320000081482王启海副总监理工程师部监JSJ13060983黄金城结构工程师部监202009048320000057384张朋安全与环保工程师部监202105048320000076465王启海合同与计量工程师部监JSJ13060986袁华监理员监理员培训证SJGY20080226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闸日常养护工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