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200-FW2025-02629
二、合同名称:啦啦操、乒乓球比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5-02629
四、项目名称:啦啦操、乒乓球比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
联系方式:13861894567
供应商(乙方):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联系方式: 1514592026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啦啦操、乒乓球比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5-0262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
项目预算: ¥200.0
项目地点: 五星家园338号
采购单位: 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
联系人姓名: 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
联系电话: 13861894567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31 09:18
妇联保单10.29.pdf

保险单号:PEIC25320104540000000366一、基本信息投保人: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中国大地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邮箱:电话:地址:无锡市五星家园338号投保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2839461被保险人数:40保险期间:2025-11-01日零时起2025-11-01日二十四时止争议解决方式:仲裁✓诉讼责任免除:详见条款“责任免除”部分二、保险责任保障计划1条款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意外伤害50,000.00RMB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通用意外医疗保险(A款)条款意外医疗5,000.00RMB总保险费大写:贰佰元整¥:200.00RMB,其中不含税保费188.68RMB、增值税11.32RMB。适用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通用意外医疗保险(A款)条款三、特别约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申请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报案电话:95590)。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接、完全原因而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保监发[2014]6号)中所列伤残的,保险人按该处残疾的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和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并直接、完全因该意外而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每次实际住院日数-免赔天数3天)×该被保险人意外住院日补贴金额(100元/天)”给付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以一百八十日为上限。被保险人每次发生的符合本保单所约定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每次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80%的比例进行赔付。四、重要提示江苏保险咨询调解热线:4008012378。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利益,请收到本保险单后及时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590(转3)或登录www.95590.cn网站,查询并核实保险单信息。如有异议,请通过95590热线电话、网站服务中“咨询与投诉留言”或至大地保险营业网点反馈,我们将尽快核实解决。承保公司名称(Name)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支公司承保公司地址(Address)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6号1101-1103单元邮政编码(ZipCode),(公司签章)联系电话(TelNo.)051085733907销售单位(Soldby)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支公司总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6、7、8、9、10层邮编:200120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95590(按语音提示操作)公司网址:www.95590.cn、www.ccic-net.com.cn公司客服邮箱:kefu@ccic-net.com.cn有效保单生成时间:2025-10-2911:51:14电子保单生成时间:2025-10-2911:51:16保险单号:PEIC25320104540000000366保险人对未成年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五、被保险人声明1、请仔细阅读附后条款,保险人以此为准承担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详见条款“责任免除”部分。2、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保险人针对其支付的身故保险金与受益人从其他保险公司获得的身故保险金累计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限额为上限。被保险人清单序号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业类别职业名称保障计划类别1吉妙徐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0******,第1类学生2刘安冉女性居民身份证341226202005******,第1类学生3程七安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4华岳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1******,第1类学生5杨凯童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2******,第1类学生6储皓辰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2******,第1类学生7刘暄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8张陈溪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4201912******,第1类学生9梁霖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4******,第1类学生10朱沐禾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1******,第1类学生11苏昱翎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12徐枫染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2******,第1类学生13浦瑾闻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1******,第1类学生14陈稳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7******,第1类学生15胡夏萱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6******,第1类学生16魏添锦女性居民身份证320324201911******,第1类学生17张秉昱男性居民身份证340722202002******,第1类学生18余子墨女性居民身份证310115202006******,第1类学生19杭婧姝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82201909******,第1类学生20林钰洁女性居民身份证350524201911******,第1类学生21石心蕊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1******,第1类学生22惠悠依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5******,第1类学生23何怿舒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1******,第1类学生24卢盈睿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25夏康杰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11******,第1类学生26邹煜野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2******,第1类学生27顾澈洋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1******,第1类学生28胡皓城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8******,第1类学生29杨承谦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承保公司名称(Name)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支公司承保公司地址(Address)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6号1101-1103单元邮政编码(ZipCode),(公司签章)联系电话(TelNo.)051085733907销售单位(Soldby)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支公司总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6、7、8、9、10层邮编:200120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95590(按语音提示操作)公司网址:www.95590.cn、www.ccic-net.com.cn公司客服邮箱:kefu@ccic-net.com.cn有效保单生成时间:2025-10-2911:51:14电子保单生成时间:2025-10-2911:51:16序号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业类别职业名称保障计划类别1吉妙徐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0******第1类学生2刘安冉女性居民身份证341226202005******第1类学生3程七安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4华岳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1******第1类学生5杨凯童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2******第1类学生6储皓辰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2******第1类学生7刘暄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8张陈溪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4201912******第1类学生9梁霖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4******第1类学生10朱沐禾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1******第1类学生11苏昱翎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12徐枫染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2******第1类学生13浦瑾闻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1******第1类学生14陈稳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7******第1类学生15胡夏萱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6******第1类学生16魏添锦女性居民身份证320324201911******第1类学生17张秉昱男性居民身份证340722202002******第1类学生18余子墨女性居民身份证310115202006******第1类学生19杭婧姝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82201909******第1类学生20林钰洁女性居民身份证350524201911******第1类学生21石心蕊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1******第1类学生22惠悠依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5******第1类学生23何怿舒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1******第1类学生24卢盈睿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25夏康杰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11******第1类学生26邹煜野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2******第1类学生27顾澈洋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1******第1类学生28胡皓城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8******第1类学生29杨承谦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09******第1类学生保险单号:PEIC2532010454000000036630李博杨男性居民身份证620503202001******,第1类学生31李承恩男性居民身份证341622201912******,第1类学生32范璟行男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104******,第1类学生33秦恩悦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9******,第1类学生34尤玥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9******,第1类学生35李奕萱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101******,第1类学生36李萌玥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9******,第1类学生37王乐橙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101******,第1类学生38张宇月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0******,第1类学生39张涵晶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2002******,第1类学生40陈奕鸣女性居民身份证320213201910******,第1类学生承保公司名称(Name)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支公司承保公司地址(Address)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6号1101-1103单元邮政编码(ZipCode),(公司签章)联系电话(TelNo.)051085733907销售单位(Soldby)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支公司总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6、7、8、9、10层邮编:200120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95590(按语音提示操作)公司网址:www.95590.cn、www.ccic-net.com.cn公司客服邮箱:kefu@ccic-net.com.cn有效保单生成时间:2025-10-2911:51:14电子保单生成时间:2025-10-2911:51:16620503202001******第1类学生341622201912******第1类学生320213202104******第1类学生320213202009******第1类学生320213202009******第1类学生320213202101******第1类学生320213202009******第1类学生320213202101******第1类学生320213201910******第1类学生320213202002******第1类学生320213201910******第1类学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总则,为被保险人本人。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保险责任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被保险人清单、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亦简称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以及其他有关文件构成。凡涉“意外”)而身故或者伤残的,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承担意外伤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害保险责任:第二条投保时年龄在三周岁至七十周岁间(含),身体(一)意外身故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被保险人。年龄在三周岁以下或超过七十周岁的,经保险人同接、完全原因而身故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意,也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对第三条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终止。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并有完全被保险人因遭受该意外而下落不明,后经法院宣告死亡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第四条本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一)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任终止。但若该被保险人生还,保险金申请人应当于知道或者本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已给付的意外身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故保险金,然后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应当视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为未因该次宣告死亡而终止;保险金申请人未在三十日内退还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险人有权追索。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身故或者被宣告死亡前,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订立本合同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者数人其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应当扣除已给付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的,金额。应当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二)意外伤残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作接、完全原因而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继承的简称“《评定标准》”)中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法律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标准》中与该项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和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至该意外发生之日起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第一百八十日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仍未完全确定,保险人根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据该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该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进行益人的。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出具批单。被保险人如果在该次意外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对因意外身故保险金的伤残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伤残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除归咎于保险人过错的外,保险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伤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残保险金。(二)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第十二条保险人认为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终止。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保险金申请人补充提责任免除,供。第六条由于下列任何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第十三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本保险条款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申请与给付”部分约定的保险金申请证明和资料后,(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二)被保险人的自我伤害或者自杀,但是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保险金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任的,在与保险金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三)被保险人猝死;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四)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拒捕,因挑衅或者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故意行为导致争执、打斗而引发意外或者因此被攻击、被伤害说明理由。或者被杀害;第十四条保险人自收到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本保险条款(五)未遵医嘱而私自服用、涂用或者注射药物,药物过“保险金申请与给付”部分约定的保险金申请证明和资料之日敏,细菌或者病毒感染(意外导致的伤口感染不在此限),医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疗事故;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六)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症、人工受孕以及由此导致的并发,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症,但意外所致的流产、分娩不在此限;第十五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订立本合同时一(七)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次性交清保险费。投保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清保险费的,特技、赛马、赛车或者蹦极以及其他风险程度类似的高风险活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动,竞技性、职业性运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八)非因遭受意外而下落不明;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九)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武装叛乱、恐怖活动或邪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教组织活动,任何生物、化学、核武器,核能装置造成的爆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炸、灼伤、污染或者辐射。权解除本合同。第七条在下列任何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而致身故或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一)被保险人醉酒或者受酒精、毒品或者管制药品的影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响期间;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二)被保险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或者被判入险费。狱期间;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三)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或者癫痫发作期间,感染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期间;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保险人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给(五)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者武装叛乱期间。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变更职业或者工种时,投保人或者被第八条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保险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险人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经保险人审核不可继续承第九条保险费由保险人在承保时计算确定。保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追溯自变更之日起终止对相应被保保险期间,险人的保险责任并退还未满期保险费。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第十条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人与或者工种经保险人审核可继续承保的,保险人按照变更之日退保险人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还未满期保险费,并按日比例收取与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所保险人义务,对应的保险费。第十一条保险人同意承保的,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危险性增加且未依前款约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定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与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所对应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经保险人审核不可继续承保的,保第二十二条收到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或信息的,保险人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有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进行调查和检查,投保第十八条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应当尽量予以配合。或者减少被保险人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保第二十三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并在本合同中批注。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被保险人人数增加的,经保险人书面审核同意并按日加收起计算。保险费后,保险人自收到保险费后次日零时或者通知书载明的,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起始日期(以较晚者为准)开始对其承担保险责任。第二十四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被保险人人数减少的,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书面经协商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和监管规定的情况下,可变更本合通知次日零时或者通知书载明的终止日期次日零时(以较晚者同的有关内容,在本合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为准)起,对减少的被保险人终止保险责任,并相应退还未满或者出具批单后生效,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变更书期保险费,但保险人已根据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不退还未面协议后生效。满期保险费。第二十五条若发生归于本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的第十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险人退还相应现金价值。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保险人解除本合同。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给付保险金,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或者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是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投不在此限。保人不得解除本合同,但是受益人放弃保险金请求权的不在此前款约定的未及时通知,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通知限。迟延。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第二十条投保人住所或者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当及时以(一)解除合同通知书;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及时通知的,保险人按本合同(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所载的投保人的最后住所或者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三)投保人身份证明;为已发送给投保人。(四)保险费发票或者收据;保险金申请与给付(五)保险人合理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一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时,本合同的效力至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二十四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或者通知书上载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以较晚者为准)终止。自(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收到前款约定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保险人退还相应(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现金价值。(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保险金申请人系受托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申请,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四)保险人认可的机构(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被保险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本合同未人意外事故证明;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五)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除第(一)至(四)项约院起诉。定的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保险人认可的机构(包括公安第二十八条与本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机关)出具的身故证明、户籍注销证明;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亡,申请人应当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律)。(六)申请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除第(一)至(四)项约释义定的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或者周岁:指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司法鉴定机构根据《评定标准》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诊断书;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七)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的不计。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保险人无法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核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指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ICD)最新版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编号JR/T0083—201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自我伤害:被保险人主动造成的、或被保险人明知或可预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知风险可能发生而不进行规避导致自身肢体伤害或机能损伤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行为。在人体血液或者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者其抗体医疗机构:指拥有合法经营执照,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者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伤者和患病者提供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而非主要作为康复医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者体征的,为患艾滋病。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养老院或类似目的,具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有符合所在地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施,有合格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的机构。标准。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包括下列任何情形:在出现症状后较短时间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一)无驾驶证驾驶或者持有效期已届满的驾驶证驾驶;定以医院的诊断或公安机关的鉴定为准。(二)驾驶的机动交通工具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符;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三)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机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动交通工具,实习期内驾驶机动交通工具牵引挂车;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四)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以及驾驶证被暂攀岩: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扣、扣留、吊销或者注销期间驾驶机动交通工具;运动。,(五)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探险: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者使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者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六)在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武术比赛: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定不允许驾驶机动交通工具的其他情况下驾驶机动交通工具。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无有效行驶证:包括下列任何情形: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方面的表演、运动或者(一)机动交通工具被依法注销登记;其他专门活动的特殊技能。(二)机动交通工具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恐怖活动: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证、号牌,或者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证;(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三)机动交通工具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安全技术检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验或者检验未通过,未依法按时进行或者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危害的活动的;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或者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他人。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的服饰、标志的;况。(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未满期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1-(保险责任已经过日数/保险期间日数)],已经过日数不足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一日的,按一日计算。支持、协助、便利的;现金价值:除另有约定外,现金价值=净保费×(1-m/n)。(五)其他恐怖活动。其中,m为已生效日数,n为保险期间的日数,已生效日数亦即保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险责任期间已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净保费=保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险费×(1-25%)。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疾病分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通用意外医疗保险(A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22022111739701】总则,医疗保险金。第一条本保险是团体意外伤害类保险(以下简第六条意外门诊医疗保险责任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遭受主险合同约定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以下简称“意外”),凡主险合同内容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的部分以及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该次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本附加险条款,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给付范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若本围和标准(保险合同载明承担境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用的,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范围不受此限)的、医学准。必需且合理的门诊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每次合理意主险合同终止的,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主险外门诊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次合理意外合同无效的,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门诊医疗费用-意外门诊医疗次免赔额)×意外门诊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同主医疗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险合同。第七条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第三条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金受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以下简称“意外”),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该次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保险责任,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给付范第四条本附加险分设有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意围和标准(保险合同载明承担境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外门诊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可由用的,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范围不受此限)的、医学投保人选择其中任一项投保,或者同时选择意外门诊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每次合理意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两项投保。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次合理意外第五条意外医疗保险责任,住院医疗费用-意外住院医疗次免赔额)×意外住院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遭受主险合同约定医疗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以下简称“意外”),投保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或者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该次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任的,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由此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给付范的,对其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至该次住院出院之时围和标准(保险合同载明承担境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或者对应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二十四时(以用的,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范围不受此限)的、医学先发生者为准)止期间接受的住院治疗,保险人继续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每次合理意外医承担保险责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每次合理意外医疗费用-投保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或者意外门诊医疗保险责意外医疗次免赔额)×意外医疗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任的,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门诊治疗仍未结束的,对其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十五日内接受的门诊第十条保险费由保险人在承保时计算确定。治疗,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根据本附加险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累计,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门诊医疗保险金、意外第十一条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意外门诊医疗保住院医疗保险金分别相应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的次免赔额和给付比险金额、意外门诊医疗保险金额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例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本附加险合同中载明。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本附加险合同中未载明的,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意外对该被保险人的对应的保险责任(即意外医疗保险责门诊医疗保险责任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的次免赔任、意外门诊医疗保险责任或者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责额均为100元,给付比例均为80%。任)终止。不保证续保责任免除,第十二条本附加险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保第八条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任何费用,保险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可重新向保险人投保本附加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但(一)因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而发生本附加险不保证续保。的医疗费用或者与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相关的医疗费用;保险期间(二)洗牙、洁齿、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第十三条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起迄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以及非意外导致的牙时间与主险一致。科治疗费用;(三)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体检、疗保险金申请与给付养、静养、康复治疗、健康护理、家庭病床治疗费用,第十四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修复、安装或者购买残疾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特别支金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架、器材、轮椅、拐杖、义肢、助听器、义牙、义眼、(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配镜)费用,与购置移植器官、捐献器官、保存和运(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输器官相关费用,体外医疗装置或者器材费用,试验(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保险金申请性治疗费用;人系受托申请,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四)非因定点医疗机构在技术、设备等方面不的身份证明;具备正常治疗条件而转往其他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不(四)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政府主管部门、适格机必要的转院治疗费用,但提供转出医院同意转院证明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的除外。(五)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境外医疗机构(若保险合同载明承担境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出具的医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费用原始收据及明细、诊断证明和病历;第九条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意(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外门诊医疗保险金额和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根据选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择投保的保险责任,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本证明和资料。附加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保险服务所在地通行治疗规范、通行治疗方法、平均医疗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费用价格水平一致。对是否符合通常惯例,由保险人第十五条本附加险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对根据客观、审慎、合理的原则进行审核;如果被保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而每次接受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人对审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用,保险人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以该次合理医疗费方认同的权威医学机构或者权威医学专家进行审核鉴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定。互助保险、除本保险外的其他商业保险、公益慈善机(二)医学必需:指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构等获得的补偿后的余额为上限。1.治疗意外伤害或者疾病所必需的项目;第十六条收到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或信息的,2.不超过安全、足量治疗原则的项目;保险人有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有关医疗3.由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机构等进行调查和检查,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4.非试验性的、非研究性的项目;等应当尽量予以配合。5.与接受治疗当地普通接受的医疗专业实践标准第十七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一致的项目。金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现行法律的规定。住院:指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正式病房接受全日24小时监护治疗,并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门(急)释义,诊观察室诊疗、家庭病床、挂床住院、其他非正式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病床住院及不合理住院。被保险人因非医疗目的自行括港澳台地区),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基本离开病房十二小时以上(含)的,视为自动出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挂床:指住院过程中一日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医疗机构:指拥有合法经营执照,设立的主要关的检查和治疗或者一日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遵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诊疗的不在此限。具有符合所在地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试验性治疗:指不符合接受医疗所在地医学界认施,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可实践的治疗方法、手段、设备、药品等。和护理服务的机构,但不包括康复医院、诊所、养老院以及主要为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目的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在计算每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被保险人实际参加的类型为准;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准。当地: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指签发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必需且合理:指医疗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通常惯例:指医疗费用与接受医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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