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09083182025203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中心分析测试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sj-20250416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中心分析测试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466号
联系方式:0991-6655046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创业路2789号
联系方式:1384341788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中心分析测试技术服务项目(5包) 数量:1.00 单价(元):8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中心分析测试技术服务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样品分批送检。每批样品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提交Excel格式分析数据,全部样品测试完成后1个月内提交分析数据报告和分析质量评估报告。)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合同金额(元):83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地质岩矿测试技术服务合同(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pdf
合同编号:地质岩矿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中心乙方: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签订日期:2025年5月19日签订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甲方(委托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中心乙方(受托方):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样品检测工作质量,结合地质岩矿测试业务的具体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服务的内容、方式、要求1、甲方确定于2025年度分批送样进行化学分析检测。2、乙方从样品的加工方法、检测方法的选择、准确度和精确度控制、分析质量的评估等都必须符合《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等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二、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1、根据试验内容本合同金额人民币1544200元(壹佰伍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见附件。2、经双方协商乙方在收取检测费时按甲方送样数量进行结算。3、付款方式:待检测任务结束时,乙方提交所有检测结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甲方一次性结算测试费用,正式检测报告随即发出。4、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出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检测费用。三、资料保密对所获悉的项目信息、技术资料、数据、检测报告内容和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必须对分析测试资料和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提供。四、双方权利、义务1、为保证分析成果质量,甲方所送样品必须符合《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等现行规定的送样要求。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接收甲方样品后,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3、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提交分析成果,成果提交时间由甲乙双方在交接样品时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协商。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内、外分析检查,以消除偶然、系统分析误差,保证分析质量;外检按照3-5%的比例提取分析正样,送交由甲方指定认可的高一级实验室进行外检,外检费由甲方负责。5、乙方向甲方提供检测数据电子文档及纸质的数据成果报告一份。6、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款和支付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款项。7、特殊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加急试验,乙方应当配合。五、副样保存及提交应当按照规范或甲方要求保存足量的分析副样,按照项目分装,在当年完成所有检测后1个月内由甲方接受处理。六、违约及赔偿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未能按时提交分析成果,每延迟一个月扣除测试费2%的违约金。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欠乙方测试费,每延迟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测试费2%的违约金。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当返工重做,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5、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七、合同纠纷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及时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按当时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八、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履行完约定义务,且无纠纷后,合同终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及时签定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测试单价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维尔自治区地质乙方(盖章):吉林省第地质调查所局区城地质调查心0地址:乌兽木天北路466号030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红嘴经济法定代表人:开发区创业路2789号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人,张叫么联系电话:0991-6655046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34-6070498乌鲁木齐市河南路支行开户行:建行四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5050161635000003445银行账号:22001628638051534599各项目价格明细表序号服务内容费用组成报价(元)备注1新疆阿克陶县恰普吐孜一克孜捷克一带金矿普查化学样:1585件化探样:1500件薄片/光片制片及鉴定:40片小体重:30件283,000.002新疆阿克套县布仑口一带铜金矿普查化学样:490件化探样:800件薄片/光片制片及鉴定:20片小体重:30件141,000.003新疆阿克套县奥依塔克-塔西克一带金矿调查评价化学样:760件化探样:1500件薄片/光片制片及鉴定:40片探针制片2片小体重:30件220,000.004新疆叶城-皮山县苏千布拉克一带1:5万矿产地质调查化学样:70件化探样:305件薄片/光片制片及鉴定:150片大化石古生物鉴定10片/微体古生物鉴定10片70,200.005新疆若羌县红石崖-小尖山一带金矿普查化学样:600件化探样:1290件薄片/光片制片及鉴定:40片小体重:30件160,000.006新疆若羌县赤井一带金矿调查评价化学样:1002件化探样:2000件薄片/光片制片及鉴定:70片小体重:30件400,000.007新疆阿尔金南缘天梯山一红石崖一带1:5万矿产地质调查化学样:444件化探样:160件薄片/光片制片及鉴定:130片年龄同位素:75点小体重:30件270,000.00合计1544200.00合同签订审核表对方单位: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所。合同名称:地质制矿测试本服务合同部门负责人意见:日期:25120财务部门意见:口2D2JH综合管理科意见:脓姚杨日期:05小.20分管领导意见:8份日期:200了法定代表人意见:可家司日期:203122适用于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签订。-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析测试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