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 施工图设计 建筑物控制红线图盖章采购合同公告(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时代城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81101000023585187
五、合同编号:11N31343071420255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0
125000
12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阿瓦尼沙·亚生
联系电话:13909973695
传真:/
地址:新和县工业园区南路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阿克苏地区水晶钻饰特色园区培育与促进就业项目施工图设计.pdf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阿苏克地区水晶钻饰特色园区培育与促进就业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建筑甲级发包人:新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计人:新疆时代城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新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计人:新疆时代城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阿苏克地区水晶钻饰特色园区培育与促进就业项目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根据建筑面积收费(m)单价(元/m)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m)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1施工图设计//////12.502合计¥:12.50万元说明实收设计费¥:12.50万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注:以上面积以最终施工图面积为准)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立项报告批文盖章12建筑物控制红线图盖章13地质勘察报告盖章14土地勘界报告15规划设计条件函1第四条设计人员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施工图6/施工图设计成果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等相关规范和标准2审图合格证1/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合格成果。3光盘(电子资料)1//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12.50万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30%3.75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40%5.0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费30%3.75取得审图合格证后10个工作日内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上述费用包含税费、打印费、装订费、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等设计人履行本协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除本合同特别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外,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每笔款项付款条件满足后,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等额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凭设计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履行上述付款义务;设计人拒不提供或逾期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税务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设计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设计人账户信息以本条所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设计人应在相应支付期限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人。因设计人提供财务信息错误导致发包人支付不能的,不视为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在设计人提供新的正确财务信息后延期30个工作日支付,设计人确认发包人对此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贵任。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设计人均应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发包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收据以及付款申请相关文件,发包人在收到相关材料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因设计人提供的支付申请书、收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规定导致发包人拒绝支付的不视为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自设计人提供新的支付申请书、收据和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延期30日支付,设计人确认发包人对此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6.1.2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资料后的当日,应向发包人书面反馈需补充资料的清单,超期视为发包人向提供了真实、完整、准确的全部资料。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6.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设计人为完成建筑设计工作必要的便利条件。6.1.4设计人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编制的所有文件(以下简称“设计文件”)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均归属于发包人。设计人确认其工作成果为发包人委托创作的委托作品。发包人有权为本工程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实施、运行、维修、改造、扩建、审批、融资、审计、保险、后续项目参考等)不受限制地复制、修改、使用该设计文件,并可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设计人可保留一套设计文件副本用于存档及展示其业绩(不得用于与本合同工程直接竞争的其他项目),并享有设计文件上的署名权。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若产生费用,相关费用由两方协商,发包人责任内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责任内费用由设计人承担。6.1.6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1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E6.1.7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6.1.8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6.1.9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就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定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7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紧密配合,发包人对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以采纳。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出现缺陷的由乙方承担损失。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问,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但如因设计人违约、延迟交付或未能按合同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剩余费用,并可要求设计人赔偿损失或返还已付费用。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发包人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设计费的,应以未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为标准向设计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7.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支付设计费用,设计人同意不再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等费用。7.4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7.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设计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检测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邮寄费、交通费、调查取证费。发包人有权从未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7.6设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按照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履行合同审查、接受咨询等义务,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扣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设计人退还已经收取的设计费用,还有权要求设计人按照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则设计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8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7.9由于设计人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四。7.10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设计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检测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邮寄费、交通费、调查取证费。发包人有权从未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7.11设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按照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履行合同审查、接受咨询等义务,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扣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设计人退还已经收取的设计费用,还有权要求设计人按照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则设计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法定法定代表人:(签字).n委托委托代理人:(签字)嗣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工业园区南阿克苏市德胜路阿克苏商贸路物流园电商大楼四楼邮政编码:843000邮政编码:843000电话:13909973695电话:1389900329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迎宾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65050169603600000846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图设 施工图设计 建筑物控制红线图盖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