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2025)
车公涌南侧(大江路至南北大涌)道路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车公涌南侧(大江路至南北大涌)道路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43148322722510130444
项目业主: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车公涌南侧(大江路至南北大涌)道路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6043148322722510130444
合同总金额:
¥175,33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还应全过程协助组织成果的评审工作,并确保成果能通过评审;评审不通过的,或有评审意见的,设计人应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合同附件
车公涌南侧设计合同(2).pdf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2025-10-30
GF—2015-0210合同编号:车公涌南侧(大江路至南北大涌)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发包人(全称):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中誉设计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车公涌南侧(大江路至南北大涌)道路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车公涌南侧(大江路至南北大涌)道路工程。2.工程内容及规模:在车公涌南侧大江路至南北大涌段,新建临时道路约450m。3.工程投资估算:建安费627.53万元,总投资850.47万元。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价备案)、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还应全过程协助组织成果的评审工作,并确保成果能通过评审;评审不通过的,或有评审意见的,设计人应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2三、工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在此期间完成本项目设计并提交全套工程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本项目所需一切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提供施工过程中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持术支持工作。工期(设计进度):①、初步设计:签定合同且所有设计条件具备后20个工作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相关审核单位(初步设计审核、概算审核等)出具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天内完成修改并完成上报工作,概算审核完毕后15个工作天内完成概算价备案工作;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个工作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③、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5个日历天;④、项目受客观情况影响时(如重点项目或进度紧急项目,当前阶段已完成的设计文件若未能及时获批,又须马上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的时候),经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在完成当前阶段设计文件后15工作天内出具下阶段的设计文件。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折率包干的方式;2.签约合同价为:本合同的设计费折率(或下浮率)为:下浮10%(大写:下浮百分之土)。3暂定设计费合同价=基本设计收费(招标控制价)194811元*(1-下浮率),暂定设计费合同价为人民币175330.00元(大写:拾柒万伍仟叁佰叁拾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和调整项目负责人:刘悦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提供初步设计修编(含概算修编成果)及施工图各12份;最终成果(电子版各1份),如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则按附件一《打图晒图费用表》收取标准支付相关费用;(6)技术标准(按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满足城市道路相关技术规范要求。(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如果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4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佛山市禅城区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5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与设计人各执叁份。发包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设计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程投资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才(签字)经办人:尼向经办人:组织机构代码:91440604314832272P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1纳税人识别码:91441802764908297H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设计129号5座院综合楼邮政编码:528000邮政编码:511515电话:0757-82133362电话:0763-3372838传真传真:0763-3372838电子信箱:fscctj@163.com电子信箱:2995978061@qq.com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张槎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营业部账号:80020000006672230.账号:44001760301050843703时间:2025年10月23日时间:2025年10月2)日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1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遗、投标文件及评标阶段签署的澄清文件、发包人现时和后续颁布的与本合同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理办法及会议纪要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后续发布及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8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如有“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约定的任何质量和工艺标准与现行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时,除非发包人另有指示,设计人应执行要求最高、版本最新的标准。(2)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由发包人向设计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设计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设计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4)专用条款;9(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及附件;(8)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和调整;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东成财智中心3栋9楼905室;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刘悦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13113782410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09374370@qq.com1.8保密保密期限: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10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1)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较大修改是指涉及需重新报规划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内容修改(具体以有关部门要求为准)),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发包人不另行补偿有关设计费用。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以符合变更后委托人变更的要求。(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因情况变化而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而不构成违约,但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双方不再追究其他责任。(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是在合理设计周期内,设计人应当同意。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和调整身份证号:/职务:/11联系电话:L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中涉及变更工程、调整合同价格、变更设计周期、索赔处理、影响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问题须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代表无权单独作出任何签证、确认或承诺。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工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14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若相关主管部门或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概算等相应修正,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2)根据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各阶段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基坑支护方案(如需)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在施工招标阶段,尚需要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12交参考资料、图纸、施工技术规范等。(3)设计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必须主动与本项目沿线各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交通、国土、电力等)进行沟通、协调,代发包人办理设计报审报批手续(招标人提供协助),在报批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4)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各阶段设计文件电子版(含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图纸需向发包人提供可编辑的DWG电子文件。(5)设计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必须做到位,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单位发现的设计错误、遗漏或对设计文件的疑问,要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对施工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风险。(6)设计人要从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角度,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合理工期及每阶段所需的合理时间。(7)设计人需对工程提出专门的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8)设计人需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纸DWG格式电子版供发包人在施工、招标时使用。(9)设计人必须主动与发包人沟通,按时办理各事项的审查、批复手续(发包人提供协助),并确保手续的按时顺利完成。在报批过程中的会议组织及专家评审费用由设计人支付。(10)设计变更管理:10.1)变更图纸必须在资料齐备之日起7天内完成并交与发包人;工程开工后,涉及到遗漏的设计应及时的进行补充设计,补充设计必须在发现后7天内完成并交与发包人。以上任一设计变更延13迟一天则按罚款500元处理。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完整的变更设计图纸并由设计代表签字确认加盖设计章。除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同一部位发生多次设计变更外,由于设计缺陷、设计遗漏等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同一部位发生设计变更只允许发生一次。10.2)由于设计人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或修改,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改,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实际增加的建安工程费*(本合同设计收费总额/本合同工程审定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总额),最低为500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0.3)如经过发包人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设计人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注: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及因新规范、新标准及新规定所引起的设计变更除外。(11)设计人需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12)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承诺提供现场及后续服务,按约进行设计交底、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处理有关设计及变更等问题(包括工程例会)、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对设计文件修改、完善或者变更以及现场及后续服务。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没有现场响应和服务且达到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每次应向发包人承担人民币300元的违约金。若发包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到现场处理问题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按14约定时间到现场,否则设计人每次应向发包人承担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若因设计人未能及时参与相应的工作,而造成建设成本的增大,施工延误,以至影响整个工程效果的进度等,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赔偿。(13)设计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初稿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设计,最终成果以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设计条件终稿为准。(如有)(14)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完成规划放线和规划验线工作。(15)设计人须完成消防报建、防雷报建等图纸的编制并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通过(如有)。(16)设计人须根据本项目工期特点,提交设计计划、工作方案、图纸编目体系构成、各专业界面划分、图纸命名版次和出版日期管理方案、出图计划等的正式文件或报告,如施工需分标段进行报批报建,还需提交各标段划分的界面等正式文件或报告,经发包人审批确认后依照执行。(17)设计人勘测现场,设计人的人员安全责任及费用由设计人负责。设计人应对场地进场考察,因勘测需要搭建工棚、安装施工水电、清理施工场地、疏通积水、铺设施工便道等一切费用由设计人负责,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18)设计成果文件:18.1)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1例,设计人按1000元/例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518.2)如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每违反一次,按5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9)设计人不可随意加大或提高设计范围和设计标准。若发包人按设计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经预算超出经济指标,设计人应免费为发包人调整设计文件直至符合委托人预算标准为止。(20)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设计人应保证相关设计文件在合同期限内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不能通过审批的,设计人负责免费调整。因设计人原因使相关设计文件未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批而导致发包人工期延长的,设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21)设计人须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并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提供技术处理方案外,应赔偿由于设计人设计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发包人的全部损失或费用并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若造成第三方损失,应由设计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责任)。(22)设计人须参加并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设计、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或审查;(23)设计人须配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等办理工程验收手续。(24)设计人未能按发包人指令要求提交技术专题报告或技术16专著,经发包人每确认1次,设计人按3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刘悦强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注册证书号:AD244400003联系电话:13113782410电子信箱:109374370@qq.com通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东成财智中心3栋9楼905室_;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单位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承担合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从发包人下达通知书之日起,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天。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17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1)视为设计人违约,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并在3天内完成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否则按照本款规定继续支付违约金。(2)在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设计人在施工进场后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整,所代替的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3.2.4对于不称职(不能按时合规完成设计任务、设计文件出现严重失误、拒不配合开展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发包人要求更换的,设计人必须限期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按500.00元/人/天的标准处以违约金。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展设计工作前。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含常驻施工现场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设计人违约,需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300元/人次,并在3天内完成主要设计人员的更换,否则按照本款规定继续支付违约金。在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设计人在施工进场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对主要设计人员进行调整,所代替的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3.3.4对于不称职(不能按时合规完成设计任务、设计文件出现严重失误、拒不配合开展工作)的设计人人员,发包人要求更换的,18设计人必须限期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按250.00元/人/天的标准处以违约金。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法律法规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注: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L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工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19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项目受客观情况影响时(如重点项目或进度紧急项目,当前阶段已完成的设计文件若未能及时获批,又须马上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的时候),经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在完成当前阶段设计文件后15个工作天内出具下阶段的设计文件。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20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上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或政府指令等原因造成设计周期延误的,设计周期顺延。设计人需自行考虑相关的人员安排,发包人原则上不作任何补偿;但如佛山市或区政府有相关的指导文件的,则发包人可考虑参考文件执行。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2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上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计算错误、设计缺陷、考虑不周等原因,造成发包人进度延误的,每延期1天,发包人有权课以500元/天违约金。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上。21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可编辑DWG电子文件、word文本、excel文本等。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工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设计人提供完整的设计成果文件报送发包人确认后,由设计人报送建设等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设计人应根据审查修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编。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22(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折率包干的方式。暂定设计费人民币175330.00元,(大写)人民币拾柒万伍仟叁佰叁拾元整,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并按约定下浮率计算。公式为: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下浮率);专业调整系数取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Ⅱ级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下浮率为10%,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暂按经批复上阶段项目总投资的建安费627.53万计算:[(38.8-20.9)×(627.53-500)÷(1000-500)+20.9]×0.9×0.85×1.0×(1-10%)=17.5330万元。即暂定设计费=175330.00元;设计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对应单项金额,如超过最高只能按概算批复金额进行支付;实际结算价以经财政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造23价机构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作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10号)并按约定下浮率计算为准。公式为: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下浮率);其他设计费不再另行计取。3、设计费的支付方式3.1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概算价备案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合同价的45%。3.2中标人按时提交完整的施工图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取得施工图审图合格证或审查批复意见后,支付至概算批复设计费或经预算审核建安费作为基数并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设计费两者中低者的70%。3.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合同价的80%。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工程总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3.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设计人在收取设计费时,需向发包人提交盖章的书面“请款通知书”并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设计人迟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请款通知书”及增值税发票的,发包人可相应顺延款项支付时间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3.6设计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按前款规定的付款条件为发包人向政府财政支付24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发包人逾期付款的,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1)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人的设计费折率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施工时因发包人原因修改或调整设计、完善设计或设计变更等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设计费用已综合考虑在设计人报价内,不得作为设计人向发包人申请调整设计费折率的依据,结算时发包人不调整设计折率。(2)设计人的报价已包含设计人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和相关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①本项目设计全部费用;②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报建、施工招标所需的相应图纸、工程数量、工程说明,还应包括编写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等配合发包人进行招标(施工及监理)的费用;③施工期间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费用;④设计人还需负责各分项或总体设计评审的会议组织及会务工作,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已计入合同总价中;⑤设计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派驻(若需或发包人要求)不少于1名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员工住宿、交通及现场人员意外保险等相关费用并计入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本项目相关税金、规费都已包含在设计人的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5(4)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本项目的设计费中,包括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程效果图)、基坑支护方案(如有)、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专题研究费用和各阶段的设计评审会议的会务费、专家及代表劳务费、设计后续服务费、协助向项目沿线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参加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等的费用。以上各项设计相关的配套事项或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设计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其中施工图审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若设计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所涉及的费用由设计人自行负责。设计人保证其投标文件及资料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6)设计人须按发包人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人的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设计人送审相关设计文件、图纸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26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2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上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合同终止后,设计人应无条件归还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原则上仅限于本合同的设计工作,如特殊情况,设计人应书面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后,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引用设计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发包人均有权利用设计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27并且发包人引用设计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需征得发包人同意。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按通用条款执行。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应缴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分别计算。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30%,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另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实际的损失(赔偿额应以合同额为限)。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发包人审核同意的设计进度各类计划要求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的。逾期3天以内(或累28计达5天以上10天以内)的,设计人按3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继续赔偿;逾期3天以上(或累计达10天以上)的,设计人按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须同时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本合同履行期间,设计人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限期内对设计成果文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14.2.2款的约定处理。14.2.3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提供技术处理方案外,应赔偿由于设计人原因(如疏忽、过失、设计错误、脱离现场实际等)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发包人的全部损失或费用并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若造成第三方损失,应由设计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责任);造成发包人计划进度延误的,每延期1天,发包人有权课以500元/天违约金。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发包人将严格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同时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因设计人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赔偿。补充14.2.5设计人其他违约责任:(1)设计人应支持、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对发包人的指令29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设计人按3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第二次及以后,每发生一次,设计人按5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2)设计人未按合同约定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或发包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后3天内,设计人仍未能整改至令施工图审查单位或发包人满意的,视作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参照补充14.2.5款第(1)项的约定处理。(3)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设计人按1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设计人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如最终因此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实际增加的建安工程费*(本合同设计收费总额/本合同工程审定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总额)*2,最低为1千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继续赔偿。(4)如因设计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不够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另外发包的专项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投资控制的要求,设计人应及时完善、修改相关的设计成果文件;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实际增加的建安工程费*(本合同设计收费总额/本合同工程审定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总额)*2,最低为1千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30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在本项目施工招标阶段或施工阶段,因设计人编制的工程概算编制不准确而需要调整概算的,设计人除应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外,每出现1次,设计人按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6)如果设计人编制的概算经发包人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审核)或主管部门审核,工程造价误差率在10%~20%的,设计人除应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外,每出现1次,设计人按5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误差率超过20%的,每出现1次,设计人按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7)因设计人责任造成设计错漏、方案调整导致费用发生变化的,除应无条件修正设计内容外,还应按照以下情况处理:①超过概算±10%及以下的,处以暂定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②超过预算±10%及以上的,处以暂定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③设计变更累计增加超过施工合同价10%及以上的,处以暂定合同金额15%的违约金;④未达到上述违约标准的,按照200元/次处以违约金;造成进度延误的,还应按照本合同14.2.2条款处置。(8)概算编制报告经审核后,存在错项、漏项,且错、漏项偏差值P累计总金额/概算审定金额>±5%时,视错项、漏项值(清单项)P的额度实施处罚,详见下表:档次偏差值P处罚扣减比例(占概算编制服务酬金的比例)第一档P≤10万元(含)10%第二档10万元15%第三档50万元20%第四档P>100万元50%概算编制服务酬金=暂定合同金额的3.5%(9)因设计人不尽职履责(如没有在图纸上对道路的各项数据进行有效标示,导致造价咨询单位无法精准套价而只能按按经验或标准图集进行估算计算,致使综合单价、综合合价变化过大的),处以100元/处违约金。(8)解除合同①当设计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设计人时即生效。设计人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返还发包人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签约合同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同时,设计人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设计人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且满足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和其它方面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赔偿。32②本合同解除后,设计人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文件全部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有权与其他设计人签订设计协议,其他设计人有权在设计人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继续设计,设计人不得有异议,并不得向发包人或者其他设计人索取任何报酬。(9)考核管理单个项目服务完成后,原则上,甲方按照《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服务类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该办法)对乙方就本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信用评价,并对乙方进行一次客观、公正的考核评分。当服务单位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85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100%支付结算款;当服务单位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70分且低于85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90%支付结算款;当服务单位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60分且低于70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80%支付结算款;当受托单位的服务质量评分低于60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50%支付结算款;若过程中已付金额超过最终考核后的结算金额,则要求服务单位退还超付部分;乙方同意考核评分签收后签收考核表。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除不支付相关费用之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上述管理办法更新调整时若仍处于服务期,以新的考核办法内容为准。33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烈度为八度(含八度)以上的地震、十级以上强风暴、龙卷风或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成重大破坏等情况。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30天;(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5)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60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34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暂无35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36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车公涌南侧大江路至南北大涌段。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初步(基础)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三、各阶段服务内容1.初步(基础)设计阶段在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并通过相关评审或审查,出具约定套数的成果文件,以及发包人的其他要求。2.非标准设备设计阶段(如有)暂无。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评审或审查,出具约定套数的成果文件,以及发包人的其他要求。4.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37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2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的具体要求)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3厂址选择报告、土地使用协议、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4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5自然资源、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及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6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各1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提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7初步设计确认单(含非标准设备设计图开工令)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8非标准设备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设计开工令)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9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10交通、原料、外部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等位置、标高、坐标、管径或能力等资料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11其它设计资料1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12竣工验收报告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38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方案设计文件1210天如有2初步设计文件1210天工作天3概算文件1210天工作天4施工图设计文件1220天工作天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39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承担过的主要项目项目负责人刘悦强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4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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