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皮肤科、功能检查科一批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台前县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台财招标采购-2025-12-B

二、合同名称:台前县人民医院新区综合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皮肤科、功能检查科一批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台财招标采购-2025-12

四、项目名称:台前县人民医院新区综合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皮肤科、功能检查科一批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台前县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城关镇顺河街007号

联系人:张成锁

联系方式:0393-2213376

2.供应商(乙方):河南郑晴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165号巨正大厦A座1109室

联系人:李姗姗

联系方式:199376172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400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合同
皮肤科、功能检查科一批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1
1,400,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日

河南郑晴商贸有限公司.pdf

合同书甲方:台前县人民医院乙方:河南郑晴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台前县城关镇顺河街007号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165号联系人:巨正大厦A座1109电话:联系人:李姗姗邮编:457600电话:19937617297邮编:450000甲方于2025年09月28日对台前县人民医院新区综合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皮肤科、功能检查科一批设备)项目第二标段项目(招标编号:台财招标采购-2025-12,包号E4109005080004386001002)进行招标,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内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十二导联心电分析系统谷山丰iCV1200北京1260000.00260000.00运动心肺测试仪谷山丰ACPT-C北京1670000.00670000.00肺功能测试系统美好MeAir9100深圳1290000.00290000.00直立倾斜试验系统巨驰HUT812-A北京1180000.00180000.00总金额(含税价):¥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以上价格为设备交钥匙价格,包括设备价、包装运输、保险、备品备件价、专用工具价、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调试检验费报关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服务费、设备验收及其他设备正式验收交付前的伴随发生费用)配置清单见附件,乙方保证按照上述配置向甲方提供原装、全新的设备。二、交货方式: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20日历天内,乙方须将货物保质保量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调试安装完毕。三、验收:1、验收时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及符合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所有内容,验收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3、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对已完成工程造成损坏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四、付款方式:1、甲方在货到安装验收培训合格后,60日历天内支付全部货款的100%,经甲方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合同条款执行无误后按规定程序支付给乙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2、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款项,乙方收款账号资料如下:开户行:虫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名:河南郑晴商贸有限公司账号:77290188000445337五、质保规定: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护、修理,所有部件有效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所有部件(包括人工费、差旅费、相应备件费、运输费及维修备件储备等费用自行承担)2、自甲方收到上述货物之日起15天内,售出的产品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拆卸费、人工费及运输费等),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3、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乙方负责在7日内免费为甲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若乙方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4、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甲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5、在质保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乙方负责在7日内为甲方免费调换新配件。配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六、售后服务: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自设备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验收合格后15日。2、整机质保期为72个月,在质保期内每年由维修工程师提供至少4次的上门维护保养工作,终身维修,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机。3、质保期后,设备维修按投标文件承诺执行。4、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48个小时内提供备用机,接到甲方报修通知2小时内做出维修方案的决定,维修人员在接到故障报告后4小时内上门服务。乙方未按时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需提供原厂质保书,保证维修期间所需更换配件均为原厂配件。七、知识产权纠纷与信息泄露风险: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及软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相关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医疗数据、设备配置、使用情况等保密信息。八、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日则必须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六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如因有关政府部门超期审批等原因造成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等不符合采购结果及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如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补发符合竞价采购结果及本合同规定的货物。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的其他义务或者违反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声明/保证的,应当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九、技术服务:1、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详细技术、维修资料,以及进入维修诊断程序口令,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十、备注:1、乙方须响应并执行投标文件作出的优惠及服务承诺。2、乙方负责办理该产品进场安装调试及使用的所有手续。3、合同履行期及质保期中造成的甲乙双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身承担。十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暴动等)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贸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150121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含本数)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执,由供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载明地址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十三、其他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及附件,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文件、合同附件与合同条款有冲突时,以合同条款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甲方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本项目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有效补充文件。甲方:台前县人民医院乙方:河南郑晴商贸有限公司代表人,韩代表人,测日期:2055年11月1日日期:2025年11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皮肤科、功能检查科一批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