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1182-JSFH-C2025-0114001
二、合同名称: 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辅助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1182-JSFH-C2025-0114
四、项目名称: 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辅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扬中市人民法院(机关)
地 址: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新扬路88号
联系方式:18952986880
供应商(乙方):镇江市庆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西苑3-403
联系方式:137755441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辅助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5年扬中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包含诉讼事务辅助工作、审判事务辅助工作、执行事务辅助工作等一系列的辅助事务性工作。(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59000.00
合同金额: 135.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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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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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ZZCFH2025-005合同备案章扬中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辅助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182-JSFH-C2025-0114采购单位:扬中市人民法院成交单位:镇江市庆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十月三十日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辅助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182-JSFH-C2025-0114甲方:(买方)扬中市人民法院乙方:(卖方)镇江市庆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ISZC-321182-JSFH-C2025-0114)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辅助服务1.2标的质量: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规及规范13标的数量(规模),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16人(含项目经理1名)。根据法院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定岗定人。121T作服务范围,2025年扬中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包含设重务辅助工作、审判事务辅助工作、执行事务辅助工作等一系列的辅助事务性工作。1.3.2司法辅助工作服务人员职责序号岗位类型岗位明细人数1管理岗位项目经理12诉讼事务辅助立案导诉岗13立案扫描岗14立案辅助岗25非诉调解辅助岗16审判事务辅助档案室电子扫描岗37审理中间库岗28执行事务辅助执行中间库岗49执行局综合辅助岗110合计161(二)司法辅助工作外包服务人员职责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16人(含项目经理1名)。由投标人根据法院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定岗定人。1、项目经理(1人)(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主要负责统筹项目人员,保证项目服务工作有序运行,符合法院要求,并定期就法院工作向公司进行汇报:制定人力储备及招聘计划,保证项目服务岗位人员完备,无工作脱节:与法院领导、部门的良性沟通,维护公司与法院间良好的合作关系;2、诉讼事务辅助工作(35周岁以下(含),大专及以上学历)(1)立案导诉岗(1人)主要负责接待诉讼服务中心之来访者,根据其目的进行相应的引导和分流,初步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并负责对情绪激动来访者的前期安抚和劝离等工作。(2)立案扫描岗(1人)主要负责民商事、行政案件及速裁案件等诉讼材料扫描工作。(3)立案辅助岗(2人)主要负责立案录入主要负责对当事人在立案庭立案之案件信息(含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的快速录入等工作。(4)非诉调解辅助岗(1人)主要负责协助调解员完成调解工作,完成调解笔录;调解完成的案件卷宗进行装订归档工作。3、审判事务辅助工作(35周岁以下(含),大专及以上学历)(1)档案室电子扫描岗(3人)主要负责归档卷宗的纸质卷宗接收、扫描、修图、挂接、装订、移交等工作。.(2)审理中间库岗(2人)主要负责小额诉讼案件材料的扫描、修图、材料上传、移送编目,以及负责将扫描完毕的卷宗材料存入中间柜进行保存,对需求卷宗的借阅、归档等进行相关操作。4、执行事务辅助工作(35周岁以下(含),大专及以上学历)(1)中间库岗(4人)主要负责执行案件材料的扫描、修图、材料上传、移送编目,以及负责将扫描完毕的卷宗材料存入中间柜进行保存,对需求卷宗的借阅、归档等进行相关操作。3(2)执行局综合辅助岗(1人)主要负责执保卷宗的装订、相关法律文书的邮寄等工作。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叁拾伍万玖千圆(¥:1359000.00元)人民币。2.2合同费用包括:所有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医疗费用、管理费用、税费、保险费、培训费、资料等全部费用,如产生加班费用另行计算。(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有关的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4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预付款支付:乙方(不需要)甲方支付预付款。若需要预付款的,则支付预付款比例:合同金额的30%;资金支付金额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时间:乙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约定开具预付款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付款支付。因乙方未开具预付款发票导致甲方未及时完成预付款支付的,由乙方承相相关责任。乙方需与甲方单位项目负责人确定好开具发票时间,并在发票开具后第一时间送达至甲方项目负责人手中。服务期内,由乙方按中标价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括:全年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处理、所有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服装费、培训费用、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材料费、资料费、法定税费等全部费用。费用每月支付一次,即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上月费用。合同期一年项目费用共分为12期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113250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支付前由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核对无误后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合同签订后,根据服务内容,按月统计形成报表,清晰列明各项工作的数量、时效、.质量及佐证材料,送交诉讼服务中心、行政装备科分管领导,作为考核与监督检查的依据。每月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付款。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纳税号:11321182014496270B5单位银行账号户名:扬中市人民法院开户行:账号:单位地址:扬中市新扬南路88号项目负责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0511-88286805乙方开票信息:名称:镇江市庆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纳税号:91321192MA203CM263单位银行账号户名:镇江市庆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营业部账号:483273775836单位地址:镇江润州区中山西苑3-403联系电话:13775544137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干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6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合同标的,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项目实施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714.1由干非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14.2若实际成交量或合同期因故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但所有补充协议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14.3甲方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记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将合同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加盖“扬中市政府采购备案章”。14.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采购代理代理(加盖公章):代表:(签字地址:签约日期22年1明日L8扬中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表填表日期:采购单位(章):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辅助服务预留选项回整体预留口设置专门采购标段口要求联合体形式参加口要求合同分包口不适宜未预留预留比例(%)100预留金额(万元)136.00中标(成交)供应商镇江市庆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合同编号YZZCFH2025-005中标金额万元)135.90是否为中小微企业是口否签订合同日期2.02110通过何种预留选项完成整体预留完成预留比例(%)100完成预留金额(万元)135.90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预留未执行情况说明经办人:联系电话:备注:1.采购合同签订后,通过“苏采云”平台,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2、代理机构在合同备案时,将此表一并递交财政局备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辅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