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



一、合同编号:KC-20251015060331-6851

二、合同名称:KC-20251015060331-6851

三、项目编号:ZJXD-202510-230184-056417

四、项目名称: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金山大街55号市政府大楼5楼
联系方式:17382848728
供应商(乙方):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方式:187457668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服务要求
1(个)
¥23,765.00
¥23,765.00
1、供应商须按约定时间完成相关咨询评估报告,为项目审批、节能审查等投资决策提供科学参考。2、报告应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建设方案和规模是否合理、投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是否满足相关规定及深度要求等。3、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报告达不到我方要求或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评估报告,供应商应无条件完善、修改,修改后再上报。

合同金额: 23,76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柒佰陆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履约地点:五常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9ec749c22c1eecae2b31f11dee13bc9.pdf
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03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计划号:五政采计划[2025]00745供应商(乙方):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JXD-202510-230184-056417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项目(招标编号:ZJXD-202510-230184-056417)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评审咨询服务服务要求12376523765合计¥23765元(大写:贰万叁仟柒佰陆拾伍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五常市五常镇内涝治理(一期)雨水管网工程项目补充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工作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15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23765元(大写:贰万叁仟柒佰陆拾伍元整);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五常市五常镇内涝治理(一期)雨水管网工程项目补充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评估文件23765902026-01-15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第1页-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3、1、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完成评估论证工作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完成评估论证工作时,每延期一天,扣除咨询服务费的0.5%。3、当甲方收到乙方评估论证文件后,文件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有义务负责修改完善。4、在合同期内,因甲方提出变更项目内容而导致评估论证工作内容重大变动时,双方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本合同终结后,因项目内容变动,甲方提出对原评估论证文件进行修改时,双方另签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仍未达成一致,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在乙方完成项目评估论证工作后,甲方未按时全额支付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拒付最终评估论证文件。八、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九、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甲乙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第2页-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5日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5日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金山大街55号市政府大楼5楼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陈丽梅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查世伟委托代理人:常悦委托代理人:朱琳电话:17382848728电话:18745766887电子邮箱:cy1210750812@163.com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五常建设大街支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23001867639050502740账号:9550880066641000231账号名称: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账号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0100邮政编码:150100-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审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