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整治工程设计 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2025)
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37837803992509290278
项目业主: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1137837803992509290278
合同总金额:
¥18,507.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5日
服务内容:
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设计
合同附件
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 设计合同.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2025-11-0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设计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设计人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编号:大石20)年(2号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设计人: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公路相关勘察、设计规范,现行城市道路相关设计规范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用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73.2发包人要求3.3技术规范第四条本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工作内容见下表。1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工作内容1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设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1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1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1施工图设计及预算4按发包人要求第七条费用7.1参考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2019年4月12日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本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18507(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零柒元整),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审定金额为准。第八条支付方式8.1(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任务并提交成果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剩余费用按相关财政评审或相关审批部门核准后支付。若合同价低于相关财政评审价,甲方则用合同价作为结算价支付剩余费用;若合同价高于相关财政评审价,甲方则用财政评审价作为结算价支付剩余费用。8.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2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在未签订合同前经发包人同意后,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费用。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费用。9.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规范。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3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已开始施工的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直接受损部分的设计费。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截止该时段已支付的费用。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三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12.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范围或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4当项目的建设业主变更时,发包人应书面通知设计人并协商合同终4止或变更事宜。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6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共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签章页)发包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设计人名称: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大石街道办事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行将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住所: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沿江中路77号10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1430电话:电话:020-34798015传真:传真:020-3479801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体育西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822300788017000018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737158419N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6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GZ2510141873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果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委托,南大干线交通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编码:4401137837803992509290278),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零柒圆整(¥18507.00元)。服务时限为: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厂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整治工程设计 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