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命线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EP-DSCG2025142A
二、合同名称: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合同公告
三、项目编号:EP-DSCG2025142
四、项目名称: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砀山县桃源居办公楼12层
联系方式:15055365659
供应商(乙方):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淮河路117号
联系方式:17755158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
主要标的数量:302套、200套
主要标的单价:8180.00 元、5960.00元
合同金额:748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00日历天、砀山县境内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https://ggzyjy.ahsz.gov.cn/jyxx/001002/001002004/001002004003/20251023/0f0184dd-235a-40b1-8f08-41f7c04c95db.html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8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49分
合同签署
提交人:
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签章确认
提交时间:
2025-11-03 14:35:22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8分
中标单位确认签章
办理意见:
请审核。
办理时间:
2025-11-03 14:59:0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4分
业主确认签章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5-11-03 17:15:51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17分
服务平台签章
办理意见:
办理时间:
2025-11-03 17:20: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服务平台签章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5-11-03 17:20: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
合同备案.pdf
合同备案.pdf
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采购合同项目编号:EP-DSCG2025142(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预付款:/3付款条件:(1)项目建设费的支付方式: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的20%;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的70%;项目审核结算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审核结算价款(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的100%。(2)运维款的支付方式: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季度、结合考核情况(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分四次等额支付完毕,每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后10日内(最晚不迟于每季度末前)完成支付。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及时足额退还。4成交供应商无故不履行合同,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二)合同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培训。2、技术规格2.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或称“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3、知识产权3.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条件5.1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2承运人出具运单(如有)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5.3除采购人另有要求外,成交供应商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6、支付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如有),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签署验收单:(1)承运人出具的有关运单;(2)发票;(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4)装箱单。6.3付款条件(1)项目建设费的支付方式: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的20%;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的70%;项目审核结算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审核结算价款(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的100%。(2)运维款的支付方式: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季度、结合考核情况(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分四次等额支付完毕,每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后10日内(最晚不迟于每季度末前)完成支付。6.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7、技术资料7.1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应附上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8、质量保证8.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质保期内应具有符合合同约定的性能。在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36】个月,以下或称“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证明货物是有质量缺陷的,采购人应尽快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采取补齐、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8.3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十二小时内到场保修(或)响应,以排除故障,使设备或软件完全恢复正常使用。免费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仍应对该系统提供及时、良好、完整的维护维修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书面协议。设备或软件在质保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4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8.5人为因素、环境因素、自然因素、不可抗力等非质量问题不在免费维护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如有以上原因的维护需求,成交供应商可有偿协助处理,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人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非成交供应商人员因疏忽、误用、误操作或恶意使用等造成的软件和/或硬件(统称“软硬件”)缺陷、故障、性能下降或损毁灭失(统称“问题”);非成交供应商人员对软硬件修改或其它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软硬件进行拆除/卸载、移动、重新安装等变更,在软硬件上安装软件、附件或其它材料或提供其它功能)而导致的问题;软硬件被用于本项目规定之外的用途;未能满足软硬件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条件或外部参数的要求,或由于采购人或第三方软硬件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使软硬件无法正常运行;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软件升级,包括但不限于国标更改、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更改或功能增减等。9、检验9.1在发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成交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9.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8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采购人应报请当地有权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该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10、索赔10.1根据当地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过错责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可以按照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成交供应商同意换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顺延质量保证期。11、迟交货1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货物服务报价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因采购人、第三方、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交货的,成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1.2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因其过错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违约条款12.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0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1%。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12.2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合同价1%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12.3无论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如何约定,一方因其自身违约向对方所需承担的累计违约及赔偿责任以合同价的1%为限。本合同所称“损失”均指直接损失(排除经济损失、声誉损失、行政监管机构罚款、第三方索赔等间接损失)。12.4确因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且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认定任何一方均无主观过错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承担,即双方以各自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承担风险责任。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瘟疫、检疫、传染病或其他非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等。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13.3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13.4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5.2如成交供应商无故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16、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16.2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成交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8、转让18.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验收19.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19.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与成交供应商共同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19.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19.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符合本合同约定即为验收合格。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9.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9.6采购人应在成交供应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若采购人在上述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签字盖章确认项目验收合格报告,视为项目验收合格。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擅自使用的,自实际使用之日起即应认定项目已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不再负有项目实施中或经验收不合格的补救责任,仅在质保期及质保范围内承担质保责任。20、合同生效及其它20.1本合同应在双方盖章后即开始生效。20.2本合同一式柒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两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20.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4于本合同项下新开发的软件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如有,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程序、技术文档等)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三)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供应商(乙方):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决定将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以下简称“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1合同条款前附表;1.2合同条款;1.3合同格式;1.4合同附件;1.5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报价表;1.6成交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货物服务报价表”。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或称“合同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48万元整。大写:柒佰肆拾捌万元整。项目建设费和运维费的金额详见“货物服务报价表”。5.付款条件付款条件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约定执行。6.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在“货物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的约定为准。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25年11月3日日期:2025年11月3日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单位盖章: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中心负责人(签字):日期:2025年11月3日日期:2025年11月3日附件:货物服务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与型号制造商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交货期一、工程建设6749579.101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监测物联网——燃气安全监测(含施工)1.1货物名称: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型号:ZNRQ200L嵌入软件:内含嵌入式系统软件(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嵌入式系统软件V2.6)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180.003022470360.00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货物名称: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施工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50.00302166100.001.2货物名称: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型号:ZNRQ400L嵌入软件:内含嵌入式系统软件(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嵌入式系统软件V4.0)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960.002001192000.00货物名称: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施工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50.00200110000.002数据工程2.1公共基础数据加工与处理2.1.1货物名称:危险源属性信息收集整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2货物名称:防护目标属性信息收集整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3货物名称:应急救援队伍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4货物名称:应急仓库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5货物名称: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加工处理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6货物名称:运输保障信息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7货物名称:第三方施工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8货物名称:预案库信息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2国土空间地理数据加工2.2.1货物名称:城市地理信息数据加工处理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平方10.9035.00381.502.2.2货物名称:城市地理信息影像数据加工处理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平方2180.0035.0076300.002.3专项基础数据加工处理2.3.1燃气专项基础数据加工处理2.3.1.1货物名称:燃气管网基础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18.0040.508829.002.3.1.2货物名称:电力、通信管网基础数据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36.0040.5017658.002.3.1.3货物名称:燃气隐患点基础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3.1.4货物名称:燃气管线历史维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3.1.5货物名称:第三方施工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3.1.6货物名称:场站基础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3.2其他2.3.2.1货物名称:基础坐标转换处理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2.4市政基础设施三维模型数据加工2.4.1地下管网三维建模2.4.1.1货物名称:燃气管网三维建模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308.0040.5052974.002.4.1.2货物名称:相邻其他地下管网(电力、通信)三维建模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616.0040.50105948.002.4.2地上重要区域三维建模及融合测试2.4.2.1货物名称:地上危险源、防护目标三维建模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平方32700.008261600.002.4.2.2货物名称:三维建模数据质检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8340.0028340.002.4.2.3货物名称:模型整合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8340.0028340.002.4.2.4货物名称:三维模型测试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8340.0028340.002.5专业建模及数据适配2.5.1燃气专业建模数据适配2.5.1.1货物名称:燃气泄漏与沼气辨别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2货物名称:燃气管网耦合隐患智能辨识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3货物名称:燃气管线风险评估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4货物名称:管道燃气泄漏溯源分析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5货物名称:管道燃气扩散范围分析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6货物名称:管道燃气泄漏爆炸预测分析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6数据接入2.6.1货物名称:燃气已有监测数据接入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46000.00146000.003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专项应用系统货物名称: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专项应用系统型号:定制(复用宿州市生命线平台建设成果)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0.000.004城市生命线基础支撑系统4.1货物名称:市级平台基础支撑系统能力共享服务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0000.0060000.004.2货物名称:基础能力平台适配接入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000.0070000.005政务云资源货物名称:政务云资源型号:定制(复用市级政务云资源存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0.000.006网络传输系统(3年+0.5年项目建设期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6.1货物名称:政务云至监测中心专线型号:100MbpsMSTP专线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条172000.00172000.006.2货物名称:政务云至各权属单位专线型号:50Mbps点对点数据专线燃气公司、县住建数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条126000.00252000.007监测中心7.1货物名称:演示区电脑主机型号:T4900KI5-13400联想集团有限公12500.0012500.007.2货物名称:显示器型号:V2245联想集团有限公1200.002400.007.3货物名称:操作台型号:定制国产套14000.0014000.007.4货物名称:椅子(高配)型号:定制国产把2000.004000.007.5货物名称:政务外网防火墙型号:NFNX3-HDB1480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300.0027300.007.6货物名称:8口交换机型号:S5735S-L8T4S-QA2华为技术有限公3250.003250.007.7货物名称:其他型号:定制(机柜、线路、管路敷设等)国产15000.0015000.007.8货物名称:三维引擎工作站型号:ThinkStationP3Tower联想集团有限公60000.0060000.007.9货物名称:三维授权节点型号:定制国产个25000.0050000.008风险评估货物名称:风险评估型号:定制(燃气专项风险评估)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40000.00140000.009管网普查货物名称:管网普查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55500.80755500.8010系统集成货物名称:系统集成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3846.80103846.80二、工程运维服务(1年)378189.201货物名称:前端现场运维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人84000.002168000.002货物名称:监测数据分析服务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46598.21146598.213货物名称:设备改造损坏恢复处置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3390.9913390.994货物名称:巡检服务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20050200.00三、工程建设其他技术服务370231.701货物名称:勘察设计型号:定制国产139301.67139301.672货物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型号:定制国产67495.7967495.793货物名称:第三方设备检测型号:定制国产15000.0015000.004货物名称:可研报告咨询型号:定制国产62500.0062500.005货物名称:初步设计咨询型号:定制国产62500.0062500.006货物名称:项目审计型号:定制国产23434.2423434.24合计(元)7498000.00多轮报价第2轮报价表标段编号:EP-DSCC2025142A标段名称: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序号名称报价轮次本轮报价(元)1投标总价27480000“机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签意)2025年10月23日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采购合同项目编号:EP-DSCG2025142(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预付款:/3付款条件:(1)项目建设费的支付方式: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的20%;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的70%;项目审核结算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审核结算价款(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的100%。(2)运维款的支付方式: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季度、结合考核情况(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分四次等额支付完毕,每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后10日内(最晚不迟于每季度末前)完成支付。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及时足额退还。4成交供应商无故不履行合同,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二)合同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培训。2、技术规格2.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或称“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3、知识产权3.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条件5.1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2承运人出具运单(如有)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5.3除采购人另有要求外,成交供应商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6、支付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如有),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签署验收单:(1)承运人出具的有关运单;(2)发票;(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4)装箱单。6.3付款条件(1)项目建设费的支付方式: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的20%;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的70%;项目审核结算后30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设费审核结算价款(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的100%。(2)运维款的支付方式: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季度、结合考核情况(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分四次等额支付完毕,每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后10日内(最晚不迟于每季度末前)完成支付。6.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7、技术资料7.1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应附上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8、质量保证8.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质保期内应具有符合合同约定的性能。在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36】个月,以下或称“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证明货物是有质量缺陷的,采购人应尽快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采取补齐、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8.3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十二小时内到场保修(或)响应,以排除故障,使设备或软件完全恢复正常使用。免费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仍应对该系统提供及时、良好、完整的维护维修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书面协议。设备或软件在质保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4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8.5人为因素、环境因素、自然因素、不可抗力等非质量问题不在免费维护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如有以上原因的维护需求,成交供应商可有偿协助处理,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人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非成交供应商人员因疏忽、误用、误操作或恶意使用等造成的软件和/或硬件(统称“软硬件”)缺陷、故障、性能下降或损毁灭失(统称“问题”);非成交供应商人员对软硬件修改或其它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软硬件进行拆除/卸载、移动、重新安装等变更,在软硬件上安装软件、附件或其它材料或提供其它功能)而导致的问题;软硬件被用于本项目规定之外的用途;未能满足软硬件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条件或外部参数的要求,或由于采购人或第三方软硬件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使软硬件无法正常运行;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软件升级,包括但不限于国标更改、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更改或功能增减等。9、检验9.1在发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成交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9.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8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采购人应报请当地有权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该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10、索赔10.1根据当地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过错责任,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可以按照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成交供应商同意换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顺延质量保证期。11、迟交货1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货物服务报价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因采购人、第三方、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交货的,成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1.2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因其过错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违约条款12.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0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1%。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12.2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合同价1%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12.3无论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如何约定,一方因其自身违约向对方所需承担的累计违约及赔偿责任以合同价的1%为限。本合同所称“损失”均指直接损失(排除经济损失、声誉损失、行政监管机构罚款、第三方索赔等间接损失)。12.4确因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且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认定任何一方均无主观过错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承担,即双方以各自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承担风险责任。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瘟疫、检疫、传染病或其他非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等。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13.3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13.4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5.2如成交供应商无故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16、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16.2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成交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8、转让18.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验收19.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19.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与成交供应商共同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19.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19.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符合本合同约定即为验收合格。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9.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9.6采购人应在成交供应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若采购人在上述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签字盖章确认项目验收合格报告,视为项目验收合格。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擅自使用的,自实际使用之日起即应认定项目已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不再负有项目实施中或经验收不合格的补救责任,仅在质保期及质保范围内承担质保责任。20、合同生效及其它20.1本合同应在双方盖章后即开始生效。20.2本合同一式柒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两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20.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4于本合同项下新开发的软件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如有,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程序、技术文档等)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三)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供应商(乙方):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决定将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以下简称“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1合同条款前附表;1.2合同条款;1.3合同格式;1.4合同附件;1.5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报价表;1.6成交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货物服务报价表”。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或称“合同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48万元整。大写:柒佰肆拾捌万元整。项目建设费和运维费的金额详见“货物服务报价表”。5.付款条件付款条件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约定执行。6.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在“货物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的约定为准。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25年11月3日日期:2025年11月3日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单位盖章: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中心负责人(签字):日期:2025年11月3日日期:2025年11月3日附件:货物服务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与型号制造商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交货期一、工程建设6749579.101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监测物联网——燃气安全监测(含施工)1.1货物名称: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型号:ZNRQ200L嵌入软件:内含嵌入式系统软件(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嵌入式系统软件V2.6)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180.003022470360.00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货物名称: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施工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50.00302166100.001.2货物名称: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型号:ZNRQ400L嵌入软件:内含嵌入式系统软件(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嵌入式系统软件V4.0)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960.002001192000.00货物名称: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施工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50.00200110000.002数据工程2.1公共基础数据加工与处理2.1.1货物名称:危险源属性信息收集整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2货物名称:防护目标属性信息收集整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3货物名称:应急救援队伍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4货物名称:应急仓库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5货物名称: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加工处理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6货物名称:运输保障信息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7货物名称:第三方施工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1.8货物名称:预案库信息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2国土空间地理数据加工2.2.1货物名称:城市地理信息数据加工处理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平方10.9035.00381.502.2.2货物名称:城市地理信息影像数据加工处理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平方2180.0035.0076300.002.3专项基础数据加工处理2.3.1燃气专项基础数据加工处理2.3.1.1货物名称:燃气管网基础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18.0040.508829.002.3.1.2货物名称:电力、通信管网基础数据加工、处理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36.0040.5017658.002.3.1.3货物名称:燃气隐患点基础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3.1.4货物名称:燃气管线历史维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3.1.5货物名称:第三方施工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3.1.6货物名称:场站基础数据加工、处理与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262.5011262.502.3.2其他2.3.2.1货物名称:基础坐标转换处理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2.4市政基础设施三维模型数据加工2.4.1地下管网三维建模2.4.1.1货物名称:燃气管网三维建模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308.0040.5052974.002.4.1.2货物名称:相邻其他地下管网(电力、通信)三维建模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616.0040.50105948.002.4.2地上重要区域三维建模及融合测试2.4.2.1货物名称:地上危险源、防护目标三维建模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平方32700.008261600.002.4.2.2货物名称:三维建模数据质检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8340.0028340.002.4.2.3货物名称:模型整合入库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8340.0028340.002.4.2.4货物名称:三维模型测试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8340.0028340.002.5专业建模及数据适配2.5.1燃气专业建模数据适配2.5.1.1货物名称:燃气泄漏与沼气辨别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2货物名称:燃气管网耦合隐患智能辨识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3货物名称:燃气管线风险评估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4货物名称:管道燃气泄漏溯源分析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5货物名称:管道燃气扩散范围分析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5.1.6货物名称:管道燃气泄漏爆炸预测分析模型数据适配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7.0040.5013243.502.6数据接入2.6.1货物名称:燃气已有监测数据接入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46000.00146000.003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专项应用系统货物名称: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专项应用系统型号:定制(复用宿州市生命线平台建设成果)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0.000.004城市生命线基础支撑系统4.1货物名称:市级平台基础支撑系统能力共享服务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0000.0060000.004.2货物名称:基础能力平台适配接入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000.0070000.005政务云资源货物名称:政务云资源型号:定制(复用市级政务云资源存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0.000.006网络传输系统(3年+0.5年项目建设期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6.1货物名称:政务云至监测中心专线型号:100MbpsMSTP专线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条172000.00172000.006.2货物名称:政务云至各权属单位专线型号:50Mbps点对点数据专线燃气公司、县住建数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条126000.00252000.007监测中心7.1货物名称:演示区电脑主机型号:T4900KI5-13400联想集团有限公12500.0012500.007.2货物名称:显示器型号:V2245联想集团有限公1200.002400.007.3货物名称:操作台型号:定制国产套14000.0014000.007.4货物名称:椅子(高配)型号:定制国产把2000.004000.007.5货物名称:政务外网防火墙型号:NFNX3-HDB1480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300.0027300.007.6货物名称:8口交换机型号:S5735S-L8T4S-QA2华为技术有限公3250.003250.007.7货物名称:其他型号:定制(机柜、线路、管路敷设等)国产15000.0015000.007.8货物名称:三维引擎工作站型号:ThinkStationP3Tower联想集团有限公60000.0060000.007.9货物名称:三维授权节点型号:定制国产个25000.0050000.008风险评估货物名称:风险评估型号:定制(燃气专项风险评估)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40000.00140000.009管网普查货物名称:管网普查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55500.80755500.8010系统集成货物名称:系统集成型号:定制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3846.80103846.80二、工程运维服务(1年)378189.201货物名称:前端现场运维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人84000.002168000.002货物名称:监测数据分析服务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46598.21146598.213货物名称:设备改造损坏恢复处置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3390.9913390.994货物名称:巡检服务型号:定制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20050200.00三、工程建设其他技术服务370231.701货物名称:勘察设计型号:定制国产139301.67139301.672货物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型号:定制国产67495.7967495.793货物名称:第三方设备检测型号:定制国产15000.0015000.004货物名称:可研报告咨询型号:定制国产62500.0062500.005货物名称:初步设计咨询型号:定制国产62500.0062500.006货物名称:项目审计型号:定制国产23434.2423434.24合计(元)7498000.00多轮报价第2轮报价表标段编号:EP-DSCC2025142A标段名称:砀山县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序号名称报价轮次本轮报价(元)1投标总价27480000“机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签意)2025年10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生命线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