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电力营销采集实训设备 电能计量运维综合实训装置采购合同公告(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

CQS25A04043

二、合同名称:

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新型电力系统第一批采购)

三、项目编号:

CQS25A04043

四、项目名称:

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新型电力系统第一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

联系方式:

17783115550

供应商(乙方):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杨街38号

联系方式:

150371822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电能计量运维综合实训装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WT-FY189A

主要标的数量:

4.00 套

主要标的单价:

¥843000.0000

合同金额:

¥3612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03 16:05: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03 16:05: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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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pdf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CQS25A04043)项目名称: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新型电力系统第一批采购)-包2:电力营销采集实训设备甲方(需方):_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______计价单位:元乙方(供方):_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_计量单位:套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设备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电力营销采集实训设备电能计量运维综合实训装置WT-FY189A4套843000元3372000元2025年11月30日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煜阳楼1231010kV杆变实训装置WT-FY189B4台60000元240000元2025年11月30日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煜阳楼12310合计人民币(小写):3612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壹万贰仟元整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5年免费质保,免费终生维护(只收取元器件成本),终身软件免费更新升级。提供至少4周的辅导教学(按照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7】小时计算,如遇节假日应当顺延),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横向科研的开发。2.保修范围: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须对硬件设备和软件的任何故障、性能不达标或潜在问题提供全范围免费保修(含检测、维修、更换、软件修复及上门服务)。全部设备交付使用后7天内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无条件对所投产品进行更换或更新。在进入免费质保期第一年及免费质保期结束前,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修。针对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终身免费提供与第三方或原有设备相连相通等接口调试服务。3.服务措施:(1)电话咨询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全天24小时接听咨询、1小时内回复的技术援助电话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在12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甲方能够正常使用,确保设备长期正常稳定运行。除不可抗力和使用方责任外,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定期派专人上门进行维修保养服务。(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4)科研开发乙方应响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与甲方共同开发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等。(5)教学辅导和实训指导书编写乙方应响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提供至少4周的辅导教学,和甲方共同编写实训指导书等。4.质保期后服务:(1)上门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应同样提供同品质、同效率的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外,如果乙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3)价格优惠质量保证期过后,应继续由原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该乙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硬件产品维修收取成本费,同时提供产品终身维护,以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备配件损坏,保证全部配件以出厂价提供给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质保期过后的维修方式尽最大力度支持甲方自身的维护,以减轻甲方的负担。5.技术服务(1)乙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2)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以及安装、测试等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乙方技术人员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或财产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甲方不不承担责任。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1.乙方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2.本项目涉及货物备件、附件、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及配套工具随货物主体一次性交付至甲方,由甲方用户单位统一保管。三、交货方式:1.根据双方招投标中确定的条件,本合同应最晚于2025年11月9日签署,若实际签字、盖章时间晚于2025年11月9日,双方也同意本合同签订生效于2025年11月9日。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35个日历日内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设备并完成到货初验,即交付时间不晚于2025年12月14日(含当日),即乙方应确保最晚于该日期前备货、并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收货地点相关建筑、设施暂未完成施工,则货物/设备交付地点暂无法确定,具体以甲方另行指定的交付地点为准。货物/设备运输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搬运、拆卸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购置的货物/设备须进行安装、调试的,则乙方应在货物/设备送达后负责安装、调试,直至具备验收条件,方可视为顺利交货。2.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包装,没有规定的,应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因包装不善导致的货物损坏,甲方有权拒收。3.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等相关货物资料。4.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顺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货物运输途中损耗、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四、验收标准、方法: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甲方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并提供该批次产品对应的各项合格证件和检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有害物质,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货物技术参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时的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乙方的投标样品作为项目验收的参考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确认。3.5本包中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执行。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甲方需要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8.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资产入库相关工作。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进行。甲方代表在验收单上写明是否验收合格并签字;如验收不合格,则列明不合格事项并指定乙方进行修理,直至符合甲方要求,相关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9.异议处理:验收过程中,乙方如对甲方验收行为有异议,应于收到意见或通知后三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甲方验收意见。五、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履约完成后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抵损失。2.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价款按照下列第__(2)__种方式支付。(1)货到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乙方货达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后,提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7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告知验收情况,甲方在验收合格并收到合法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税目【/】;增值税发票税率:【/】)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100%合同价款。(2)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30】%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银行预付款保函(保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与银行预付款保函等额的款项。如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达标,甲方可向银行索赔,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设备全部到货初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60】%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保函开具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甲方向乙方支付与银行保函等额的款项。如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达标,甲方可向银行索赔,收回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安装并调试完成后,提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7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告知验收情况,甲方在验收合格并收到合法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税目【电力营销采集实训设备】;增值税发票税率:【13%】)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10】%价款。(3)按供货进度分【/】期付款。乙方依据供货进度约定条款供货,凭到货清单、合法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税目【/】;增值税发票税率:【/】),提请甲方完成已供货部分阶段性验收,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已供货部分阶段性验收并签发验收报告告知验收情况。甲方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六、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2.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将相关产品交付甲方的,每逾期1天,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在此情况下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按照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若乙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的,则甲方可以继续主张实际损失。3.若乙方货物到货验收、不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要求或调试测试不合格,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重新送货、调试到位,甲方亦可选择就本合同项下货物重新采购,甲方选择更换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周期应满足本合同送货期限要求。甲方重新采购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重新采购的相关费用、采购成交货物价格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并应向甲方支付在指定交货时间与货物实际安装调试合格之日之间、按照上述第2款计算的违约金。4.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质保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另行聘请他方进行修理、修缮、更换,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因此导致甲方受到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就甲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卖方责任的严重缺陷,则其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重新开始计算。5.由于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存在错误或疏忽,造成甲方设备投运时间或其他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6.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的人员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7.本合同所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一方因另一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对外承担的罚款、赔偿费用、另行采购合同项下服务的相关费用、另行采购服务的最终价格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受损害方因此而支出的主张权利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或执行中办理保函的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等)。七、其他约定事项:1.转包或分包1.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转让给第三方供应。1.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供应。1.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2.2.1更换:由乙方承担因更换货物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并将合议后的价格确定为合同履行价格。2.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更换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4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合同“五、付款方式”中的规定执行。3.索赔3.1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果甲方因货物与合同不符,于规定交货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3.1.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3.1.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协商降低货物价格后达成书面合同,并以降低后的价格为合同的实际履行价格。4.产权4.1乙方保证在货物交付前,其对货物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完成本次销售所需的相应完整权利。合同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合同货物上也不存在被任何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形。4.2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4.3如存在上述情况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起诉、使用货物或接受服务的权利受到影响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相应货物的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5.不可抗力5.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甲、乙双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山爆发、疫情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政治活动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相关政策的变化、战争、暴乱、罢工等。5.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可能抗力的状况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的原因,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5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资料。5.3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使甲、乙双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可终止本合同或修改本合同的执行。6.送达与通知6.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通信地址、传真、电子邮件或微信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电子邮件或微信的,应当自变更后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通信地址、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6.2以邮件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投邮之日后第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微信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6.3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通讯号码、联系邮箱、联系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3日之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6.4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邮箱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向任何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7.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7.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承诺、前述文件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8.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8.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每份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4023817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联系人:马羚媛联系电话:17783115550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167436007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杨街38号联系人:刘佳佳联系电话:15037182210传真:0371-55130222开户银行:交行郑州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41106060001812019172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电力营销采集实训设备 电能计量运维综合实训装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