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设备 窗帘 卡通布料采购合同公告(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2025)
一、合同编号: fybj-ht2025033
二、合同名称: 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六标段)
三、项目编号: JYGZC2025020G
四、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 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0397-5979105
供应商(乙方):嘉峪关市巧改窗饰店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德轩路353-4号
联系方式:131394715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窗帘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62363.0000元
合同金额: 6.2363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六标段.pdf
六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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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六标段)甲方: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方:嘉峪关市巧改窗饰店乙签订时间:2025-1-03项目编号:JYGZC2025020G甲方: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乙方:嘉峪关市巧改窗饰店采购人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于2025年10月21日经过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招标,确定为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的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名称、数量及价格一、项目名称: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二、项目标的及数量:(后附页)序号设备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单位数量总价(元)1窗帘详见附件六: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合同清单62363.00三、合同总价款:(大写)¥:陆万贰仟叁佰陆拾叁元整,¥:62363.00元1.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的货款、税金、安装调试、运输、人工、材料(含辅材)、验收、保险、培训、对接、维护费用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第二条:质量和项目技术要求、服务要求:一、质量要求:1.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硬件设备三包完善。2.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3.乙方必须按照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完成与相关内容对接,并承担相应的对接费用。4.由于存在多处窗帘数量不明确的情况,若乙方无法满足甲方所需的全部窗帘数量,则应赠送甲方未统计的窗帘以及辅料、轨道等,以满足甲方的基本需求。二、服务要求:1.乙方负责甲方所购买窗帘到合同所指定的地点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内进行安装,并承担在此过程中的所有费用。2.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产品验证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或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重新提供服务,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3.窗帘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提交外观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第三条:履行期限、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15日内完成本项目下所有窗帘的供货,并按要求申请外观验收。外观验收后乙方须在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并按要求申请初步验收。2.交货方式:完成安装调试并试运行30日后整体交货。3.交货地点: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4.包装方式:乙方应充分考虑产品特点、运输距离等,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做好防潮防水、防震防撞等方面的保护,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因包装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运输:所有货物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到目的地,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标准1.外观验收:所有产品应保持外观完好,无划痕、无破损现象2.质量验收:所有产品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运行正常。二、验收过程及方法1.产品全部到货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外观验收申请,由甲乙双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外观验收。2.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运行30日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由甲乙双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3.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有明显缺陷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更换,直至所有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现乙方提供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需要第三方鉴定的,鉴定方的选择由甲方指定,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鉴定产品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在交验产品时需提供发货清单、出厂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各类检测报告、证书、佐证材料备查。第五条:合同价款的支付1.项目采购合同完善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所有设备到货经外观验收合格之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5%,项目整体完工并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2.付款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单位名称:嘉峪关市巧改窗饰店账号:102022001214031第六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相关“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所有货物在保修期内维保服务均由乙方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3.乙方需要提供五年质量保证责任。在质量保证责任期限内,乙方提供免责维修服务,除超出“三包”期限的配件更换费用外,不得收取人工费或其他服务费用,且配件费用不得高于任何第三方最低价。超出质保期后,如需要更换配件、维修,乙方以市场最低价进行更换、维修。4.乙方须为此项目下窗帘提供三年免费维修服务,终身维修,超出质保期后,如需要更换配件、维修,乙方以市场最低价进行更换、维修。5.乙方须在接报修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复杂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如有必要可免费提供备件,以供使用。6.在质保期内,若窗帘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且经维修后仍无法恢复正常使用,供应商须更换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同等性能的新产品。更换后的设备将重新计算质保期。第七条:项目完成期限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按要求完成中标项目的全部工作。第八条:保密要求乙方对甲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合同内容时,所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为甲方提供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件及资料,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保密义务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如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接和间接损失。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所提供的窗帘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乙方负责。2.乙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窗帘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4.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窗帘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5.货物由乙方负责送达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卸车、搬运至指定地点。6.货物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无法补齐或收回的,甲方不予支付该部分货款。7.乙方负责窗帘安装及调试,直至窗帘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货物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退货补货,并承担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9.如该项目涉及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相关工程建设,如乙方施工过程中不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0.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院内职工的安全。11.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1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采购,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货物存在损坏、缺件等质量问题,通知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换或维修。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项目3.组织对货物、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4.现场的卫生清洁处理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更换。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质量要求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第5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逾期超过1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除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及为实现权利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3.乙方提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经过两次更换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在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协议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10%的违约金。除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及为实现权利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4.乙方须保证投标时所提供各类检测报告、证书以及功能参数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甲方查验过程中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问题均由乙方承担。除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及为实现权利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5.乙方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甲方侵权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全额退还合同价款,同时支付协议总额10%的违约金。除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及为实现权利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6.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超过30日,甲方则按照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未付款金额的5%。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招标文件2.本合同条款;3.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4.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5.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7.保密协议或条款;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第三方调解;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管辖并依法裁决;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机关不予受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四条: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向甲方开具付款金额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在每一付款节点,乙方应该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税务发票并向甲方提示付款,由甲方按程序安排付款。第十五条: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文件(含澄清等)、《中标通知书》、《标后技术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项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为主。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第十七条: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十八条:其他特别约定事项合同附件:附件一:投标文件附件二:服务承诺书附件三:质量承诺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3042附件五:招标文件附件六: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合同清单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巧改窗饰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张玉霞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313947570合同签订日期:20年年11月日合同签订日期:205年1月3日8附件六:嘉峪关市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合同清单序号设备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单位数量总价(元)1窗帘绍兴子成纺织卡通布料幅5962363.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设备 窗帘 卡通布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