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网通办平台运维 远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825210200049137-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825210200049137-XM001
四、项目名称: 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87130845
供应商(乙方): 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89.835213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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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运维服务合同.pdf

北京市海淀区数据局2025年度合同合同名称海定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远维服务合同合同编码20251023承办部门大数据中心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运维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甲方: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乙方: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1合同正文甲方: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刘大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海淀科技大厦10层乙方: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1区689号楼海淀科技大厦6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经甲方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有如下含义:(1)“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的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2)“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服务业务的一方。(3)“乙方”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运维服务的单位。(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5)“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个月对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6)“总投资”是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的总金额。(7)“交付”指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运维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系统运行报告、故障处理记录、月度/季度服务总结等成果,并经甲方确认接收的过程。(8)“培训”为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使用系统,乙方向甲方使用人员提供的必要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9)“验收”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对乙方运维服务成果进2行评审,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的《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项目验收单》为标志。(10)“运维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提供的运维相关持续性服务。(11)“服务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为甲方提供运维服务的起止时间。(12)“保密信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甲方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业务数据、技术文档、用户信息、系统架构、商业计划及本合同内容本身。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与运维服务相关的部门规章、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等。3.本合同文件(包括主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双方往来函件等)均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若因特殊需要产生其他语言版本,仅作为参考,以汉语版本为准。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若文件内容存在冲突,按以下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适用(优先次序高的文件效力优先)1.本合同书正文2.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含双方就服务变更、标准调整等签订的书面协议)3.本合同书、补充协议的附件(附件内容与主文或补充协议冲突的,以正文或补充协议为准)4.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确认文件5.中标通知书。6.乙方投标文件(包含澄清文件、承诺函等,若与甲方文件冲突,以本合同约定为准)7.甲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变更说明、补充通知等)第三条服务内容和要求1.服务范围及目标3本项目服务范围、核心目标应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服务范围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服务涵盖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办公区、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三个综合大厅以及29个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2)总体要求提供5*8小时的运维服务(包括系统巡检、系统运维、数据查询、技术支持等内容)同时配备7*24小时远程运维保障服务,全力保障一网通办平台软件、硬件的正常稳定运行。(3)预期达到的效果海淀区一网通办运维项目取号机、评价器等硬件设备设备可用性达99%,网通办平台系统可用率达99%,问题解决率>95%,提供5*8h驻场值班服务,故障修复时间≤2小时,响应及时率100%。2.服务方案及要求(1)人工费用的服务内容①业务系统运维服务负责监控一网通办等业务系统运行,处理故障,负责一网通办平台、综窗系统等配置维护及大厅综窗、取号机等相关问题处理,提供街镇、社区电话及远程支持,处理其系统问题与账号权限等事宜,保障综窗系统使用。②系统漏洞修复负责平台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与运维信息安全策略制定以防范安全风险和应对攻击,包括服务器漏洞扫描修复(除特殊情况每月1次),配合完成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及漏洞修复(每年一次)、配合区数据局和区网信办的安全漏洞扫描等检查并修复漏洞及提交反馈单(除特殊情况每月1次),关注最新网络安全相关信息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③系统优化升级服务负责一网通办业务系统的升级、性能问题处理、各委办局提出的基于原有系4统的新需求、以及配合完成市区下达的任务等。④网办系统运维服务负责网办系统运维、人员工作安排与审查、业务培训、各端及事项巡检整改、配合全程网办推进工作,参与事项巡检整改;电话接听人员负责接听网办技术电话并跟进问题、相关端及事项巡检整改。航天桥、联想桥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运维值班服务负责保障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办公区、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智能取叫号系统及一网通办运行环境正常,包括取号机、评价器等设备数据推送与状态维护、办公电脑系统访问及设备巡检管理,同时做好与科室、政务局、行政处、入驻委办局等的沟通协调,处理故障与需求。统一监督平台系统数据分析模块整合开发工作。(2)其他采购内容一网通办平台有道翻译、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详见附件1)3.服务质量标准(1)人工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设备可用性:取号机、评价器等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可用性达到99%。系统可用性:一网通办平台系统可用率达到99%。问题解决率:问题解决率W95%。驻场服务:5*8h值班服务。故障修复时间:故障修复时间≤2小时。响应及时率:响应及时率100%。软件系统使用故障及时被发现,排查时间在2小时之内,确保软件系统间断服务不超过4小时。(2)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服务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使用时如遇到问题,应得到乙方相应的支持与帮助,并提供故障诊断分析和解决方案;严重故障导致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应在收到用户通知后的2;小时内赶到现场。超过以下规定范围被视为服务不符合规定。5故障解决时限要求故障级别解决时限一级故障2小时二级故障4小时三级故障8小时故障级别定义故障级别级别定义一级故障通常指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二级故障通常是一些局部问题,不会对整个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三级故障指轻微的故障,通常是一些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小问题4.服务期限本合同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5.服务人员和要求乙方需提供驻场服务。要求乙方提供5*8运维服务,服务人员14人,其中驻场14人,非驻场0人。同时配备7*24小时远程运维保障服务。其中助理工程师14人乙方更换驻场服务人员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新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若乙方擅自更换服务人员,未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要求,乙方应及时改正。甲方可按照乙方未符合约定人员要求的情况,扣减相应人员资质差额。6.备品备件(1)备品备件用于附件1《运维资产清单》内的零件维修或更换备品备件金额为人民币40852.13元(大写:人民币肆万零捌佰伍拾贰元壹角叁分)。(2)备品备件实际发生费用低于约定金额,未发生部分从总价款中扣除;(3)若实际发生费用超出约定金额,超出部分需甲方另行支付(甲方确认6后生效)。(4)备品备件的采购、更换记录需经甲方确认,作为备品备件核算依据,采购费用应不超过资产原值。若遇原品牌型号停产等特殊情况,可更换同等技术规格的设备。7.培训方案(1)培训目标乙方应整理本项目软硬件操作及运维保障相关资料,形成培训方案。确保甲方指定人员达到运维内容的日常操作、识别常见故障现象、掌握应急响应流程等。(2)培训对象甲方应明确参与培训的人员的岗位信息,培训人数不超过50人;(3)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培训时长等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而定。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强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活动。②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系统使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信息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安全预案编制、风险评估、事件分析处置、系统使用操作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及技能。③演练应急演练包括规划与计划、准备、实施、评估总结和改进5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程序,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培训和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改进完善。④培训方式与时间7采用线下培训方式,总时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培训确认乙方编制《运维项目培训手册》(包含完成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验收时提交甲方确认。8.运维资产管理(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附件1《运维资产清单》共同对运维资产进行盘点。甲乙双方共同盘点确认运维资产范围后,乙方对运维范围内的硬件设备(含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软件系统(含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授权证书等)及附属配件等运维资产具有保管义务。(2)因乙方保管不善、盘点失误、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运维资产缺失、损坏或数据丢失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追偿。(3)服务期限内新增、报废、调拨、盘点运维资产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第四条验收1.验收流程乙方应在服务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对验收材料不完整的,甲方应告知乙方需补充的内容,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甲方组织验收评审,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验收单》;不合格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2.验收材料《运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人员配置、响应措施、备品备件管理等)《运维服务年度总结报告》(例如包含运维服务内容完成情况、信息系统运行指标、故障处理统计等);《运维项目培训手册》(包含完成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运维项目自评报告》。3.结算审核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结算审核单位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乙方应按照结算审核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补充项目材料、参加结算沟通会、配合现场核查等。若因乙方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结算金额调整或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追偿。第五条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均为含税价格。2.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898,352.1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捌仟叁佰伍拾贰元壹角叁分)。其中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857,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不含税金额为1,746,050.00元,税率为6%,增值税税额为111,450.00元。备品备件费用为:人民币40,852.13元(大写:人民币肆万零捌佰伍拾贰元壹角叁分)不含税金额为35,541.35元,税率为13%,增值税税额为5,310.78元。本价款为包含全部服务成本、税费、利润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固定价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付款方式本合同分为两次付款。首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服务费人民币949,176.07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玖仟壹佰柒拾陆元零柒分)。尾款: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合同总价中扣除首付款和以下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1)未实际发生的备品备件零件维修及设备更换费用;(2)根据合同规定应扣减的款项;尾款=合同总价款-首付款-上述扣减款项。4.支付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9开户行:北京银行友谊支行账号:01091009600120105002940乙方账户信息变更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付款延误由乙方承担。5.发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财政拨款延迟处理乙方知晓甲方支付款项来源丁财政拨款,若因财政拨款未及时到账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付款时间自动顺延。顺延期间,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暂停服务。7.按照第四条验收的相关约定,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材料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产生的付款延误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的前提与变更形式在本项目服务核心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因以下情形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1)甲方因业务需求调整导致服务范围发生细微变化的;(2)系统运行环境发生非预期变动,需调整运维方案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合理情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变更后的价款限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必要变更外,合同变更后的总价款(含原合同价款及变更新增费用)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变更导致服务内容减少的,总价款应按实际减少的服务量相应扣减。10第七条权利和义务1.本合同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日志、故障处理记录、用户反馈数据等)及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运维手册、服务总结报告等)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服务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数据及成果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及方式,完整交付给甲方,不得留存副本(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基础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因资料缺失或错误导致乙方服务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服务期限相应顺延。乙方仅可将甲方提供的基础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服务结束后应及时返还或销毁。3.乙方履行合同需与第三方配合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协调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协调。若因甲方未及时协调或协调无果导致乙方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乙方可书面申请本合同延长服务期限。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价款与支付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款项。5.乙方应于每周一通过OA系统运维管理模块向甲方提交上周周报(电子版)。周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完成情况、故障处理明细、系统运行指标记录、存在问题及下周计划。6.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OA系统运维管理模块向甲方提交上月月报。月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月度服务总结、运维质量达标情况、备品备件实际发生费用明细及下月计划。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合同服务完成内容、进度、质量做验证。验证方式包含书面核查、现场核查、第三方验证。8.乙方应在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梳理项目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归档(电子版存入指定服务器,纸质版装订成册)。9.若乙方未履行资产管理义务,导致资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11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1.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等货物、服务(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标的”)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所有权、担保物权等合法权益,也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若第三方因甲方使用知识产权标的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索赔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出面处理,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赔偿金等)。2.乙方应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3.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雇员披露,且应提前与该等雇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义务,并对雇员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4.下列情形不受保密义务限制:(1)保密信息已通过合法渠道为公众所知悉(2)依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必须披露的;(3)乙方在未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得或独立开发的与保密信息相同或相似的信息。5.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持续有效。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乙方未按时提交周报、月报的,累计达到5次,构成“违约”。3.甲方验证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累计达到3次,构成“违约”。因服务质量不达标引发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4.乙方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违约”5.其他构成“违约”的情形:6.乙方构成“违约”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甲方优先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减;应付未付款项不足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差额2%的滞纳金,且有权单方解除合同。7.因乙方未按约定开始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相应阶段应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但尚未产生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8.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检验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的,乙方应当补足。甲方有权从后续应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款。9.乙方保证其具备在相关采购文件中已承诺的相关资质。若乙方不具备资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款项。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本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同时,乙方因此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第十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政府命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实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本合同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止的时间相应顺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甲乙双方应就合同的履行及后续问题进行协商,按照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13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3.本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署,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附件1《备品备件运维资产清单》附件2《工作说明书》14签署页(此页无正文)甲方单位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m项目负责人杜欣悦电话010-8713084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海淀科技大厦10层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乙方单位名称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王惠平电话010-68945858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1区689号楼海淀科技大厦6层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15附件1《备品备件运维资产清单》序号资产采购(建设)合同名称资产名称资产型号验收时间单位数量1“一网通办”平台现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开发合同考勤一体机SPSO20PRO2020年12月台112“一网通办”平台现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开发合同智能交互设备E1332020年12月台5003“一网通办”平台现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开发合同智能排队取号机(含客户端授权)GXHF-PDQHJ-12020年12月台504“一网通办”平台现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开发合同智能文件柜YH-SQ-023-12020年12月台15“一网通办”平台现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开发合同自助服务终端机YH-SQ-0232020年12月台16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自助服务终端机YH-SQ-0232022年6月台57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智能文件柜YH-SQ-023-12022年6月台68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耳麦UB20ONC2022年6月台4009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摄像头C2702022年6月台40010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想桥、航天桥办公区全面部署“一网通办”平台改造项目建设合同取号机GXHF-PDQHJ-12022年6月台611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想桥、航天桥办公区全面部署“一网通办”平台改造项目建设合同评价器E1332022年6月台2412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二代身份证读HX-FDX3S2022年6月台1012想桥、航天桥办公区全面部署“一网通办”平台改造项目建设合同卡器HX-FDX3S2022年6月台1013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想桥、航天桥办公区全面部署“一网通办”平台改造项目建设合同二维码扫描器定制2022年6月台1014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想桥、航天桥办公区全面部署“一网通办”平台改造项目建设合同RS232口主机无线发送模块定制2022年6月台1015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想桥、航天桥办公区全面部署“一网通办”平台改造项目建设合同呼叫器定制2022年6月台12816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航天桥联想桥RG-ES116G2022年6月台216想桥、航天桥办公区全面部署“一网通办”平台改造项目建设合同一网通办交换机RG-ES116G2022年6月台217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定点采购合同华硕台式机D640MB2022年6月台3519附件2《工作说明书》1.前言本工作说明书是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以下为简称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经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工作说明书所述服务。(2)主合同的定义、解释、条款、术语和条件将作为此工作说明书未提及部分的补充。本工作说明书与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工作说明书条款为准。(3)本工作说明书描述了由乙方为甲方实施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运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服务细则,以及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职责。2.服务内容(1)业务系统运维服务负责监控一网通办等业务系统运行,处理故障,负责一网通办平台、综窗系统等配置维护及大厅综窗、取号机等相关问题处理,提供街镇、社区电话及远程支持,处理其系统问题与账号权限等事宜,保障综窗系统使用。(2)系统漏洞修复负责平台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与运维信息安全策略制定以防范安全风险和应对攻击,包括服务器漏洞扫描修复(除特殊情况每月1次),配合完成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及漏洞修复(每年一次)、配合区数据局和区网信办的安全漏洞扫描等检查并修复漏洞及提交反馈单(除特殊情况每月1次),关注最新网络安全相关信息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系统优化升级服务负责一网通办业务系统的升级、性能问题处理、各委办局提出的基于原有系统的新需求、以及配合完成市区下达的任务等。(4)网办系统运维服务负责网办系统运维、人员工作安排与审查、业务培训、各端及事项巡检整改、20配合全程网办推进工作,参与事项巡检整改;电话接听人员负责接听网办技术电话并跟进问题、相关端及事项巡检整改。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航天桥、联想桥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运维值班服务负责保障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办公区、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智能取叫号系统及一网通办运行环境正常,包括取号机、评价器等设备数据推送与状态维护、办公电脑系统访问及设备巡检管理,同时做好与科室、政务局、行政处、入驻委办局等的沟通协调,处理故障与需求。(6)统一监督平台系统数据分析模块整合开发工作①一网通办汇聚与回流数据统计模块汇聚数据统计模块:支持业务部门用户登录系统查看海淀区“一网通办”汇聚办件量,可按最近一个月、自定义时间、办理单位、等维度筛选展示;同时支持按选定时间段导出数据明细,导出内容涵盖办件编号、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办件来源、办件状态、申请类型、申请时间、受理时间、办结时间、受理部门编码及受理部门字段。海淀区回流数据统计模块:支持业务部门用户登录系统查看海淀区回流办件量,可按最近一个月、自定义时间、办理单位、等维度筛选展示;同时支持按选定时间段导出数据明细,导出内容涵盖办件编号、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办件来源、办件状态、申请类型、申请时间、受理时间、办结时间、受理部门编码及受理部门字段。②建设好差评回流数据统计模块支持业务部门用户登录系统查看海淀区评价回流数据,可按最近一个月、自定义时间、办理单位、等维度筛选展示;同时支持按选定时间段导出数据明细,导出内容涵盖办评价编号、事项名称、受理部门、评价渠道、整体满意度、评价详情、文字评价、创建时间、评价时间、收件时间字段。③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数据统计模块支持业务部门用户登录系统查看海淀区一网通办事项库A库事项数据,同时支持导出数据明细,导出内容涵盖办事事项名称、事项行使层级、事项状态、实施主体、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到办事现场次数、必须现场办理原因21说明、是否网办、是否公示、是否启用等字段信息。④质效检测指标统计统计模块线上受理率数据统计模块:支持业务部门用户登录系统查看数据,该模块按照回流数据结合数据来源及测算逻辑统计线上受理率。审批超期率数据统计模块:支持业务部门用户登录系统查看数据,该模块按照回流数据结合数据来源及测算逻辑统计办件审批超期率。事项即办率数据统计模块:支持业务部门用户登录系统查看数据,该模块按照回流数据结合数据来源及测算逻辑统计事项即办率。全程网办数据统计模块:支持业务部门用户登录系统查看数据,该模块按照回流数据结合数据来源及测算逻辑统计全程网办率。大屏展示内容设计模块初步按照原大屏版式实现,包括本大厅年度运行情况、本年度本大厅评价情况统计、政务服务区块链运行情况、上链数据情况、今日窗门叫号量TOP10、本年度区平台网办情况、近一年区平台网办趋势等模块。如下图所示: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运行情况后续按照业务单位新需求逐步实现。(7)备品备件“一网通办”平台现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二期项目、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想桥、航天桥办公区全面部署“一网通办”平台22改造项目、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定点采购合同硬件资产运维。(8)一网通办平台有道翻译:1年中文、英文互译服务(针对外国人服务,窗口智能终端可以采集语音,提供实时翻译服务)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网通办平台运维 远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