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 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2025)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6605072025150621009382
二、合同名称:机动车保险单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5]DQ02389号
四、项目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园路和新园街交汇处自然资源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15049493302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街道鄂托克西街北迎宾路东鑫隆综合商务楼19楼西北侧 20楼整层
联系方式:15547742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机动车保险服务
1(辆)
¥3,795.49
¥3,795.49
提供机动车保险服务
合同金额: 3,795.49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玖拾伍元肆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08日至2026年11月07日
履约地点:达拉特旗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蒙KZZ649(交强保单).pdf
蒙KZZ649(商业保单).pdf
蒙KZZ649(驾乘无忧尊贵版).pdf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04日
附件:蒙KZZ649(交强保单).pdf蒙KZZ649(商业保单).pdf蒙KZZ649(驾乘无忧尊贵版).pdf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投保确认时间:2025-11-0409:00:34收付确认时间:2025-11-0409:30:41保单打印时间:2025-11-0409:30:46业务流水号:gsbpcs20250087181104参考号/支票号:限在内蒙古自治区销售投保确认码:02GPIC150025111952219841191882APP官微单证查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CHINALIFE流水号:电子保单保险单号:6605072025150621009382被保险人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621MB1F914382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联系电话133****6737号牌号码蒙KZZ649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非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被保险机动车发动机号G4KECU832262识别代码(车架号)KMHSH81B2CU930507厂牌型号胜达SANTAFE2.4L越野车核定载客7人核定载质量|0千克排量2.359(L)功率128.00KW登记日期2012年09月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50.0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伍元整(¥:53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0元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08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07日24时0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代收车船税整备质量0.00纳税人识别号12150621MB1F914382当年应缴¥:900元往年补缴¥:0元滞纳金¥: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900.00元)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特别约定1、尊敬的客户:您本次是通过以下渠道购买本公司的车辆保险,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信息告知如下,如有异议,请拨打本公司服务电话4008695519(95519)或拨打12378向内蒙古银保监局反馈。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0%(该费用为保险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马程联系电话:189470899602、本合同的保险费为535元,其中不含税价格为504.72元,增值税额为30.28元。重要提示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投保次日起,您可通过本公司网页、客服热线、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等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本公司。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公司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新华路西市府街南美林家园2-2司达拉特旗支公司客服/投诉热线:95519网址:wwww.chinalife-p.com.cn4008695519邮政编码:014300签单日期:2025年11月04日保险人签章核保:自动核保制单:马程经办:马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电子保单)限在内蒙古自治区销售投保确认时间:2025-11-0409:00:34收付确认时间:2025-11-0409:30:41保单打印时间:2025-11-0409:30:44业务流水号:gsbpcs20250087181104参考号/支票号:投保确认码:V0201GPIC150025112142219841938APP官微单证查验流水号:电子保单中国人寿财产保险CHINALIFE保险单号:6605212025150621007068鉴于投保人已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依照承保险种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姓名/名称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证件号码12150621MB1F914382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联系方式133****6737行驶证车主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保险车辆情况号牌号码蒙KZZ649厂牌型号胜达SANTAFE2.4L越野车发动机号G4KECU832262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09月VIN码/车架号KMHSH81B2CU930507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非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核定载质量0千克核定载客7人承保险种费率浮动(±)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元)绝对免赔率保险费(元)机动车损失保险绝对免赔额0元/45,960.00635.4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2,000,000.00423.52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1100,000.00153.20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50,000.00元/座*6座273.36附加机动车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7次0.00附加机动车代为送检服务特约条款110.00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捌拾伍元肆角玖分(¥:1485.49元)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08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07日24时00分止特别约定1、尊敬的客户:您本次是通过以下渠道购买本公司的车辆保险,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信息告知如下,如有异议,请拨打本公司服务电话4008695519(95519)或拨打12378向内蒙古银保监局反馈。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10.00000%(该费用为保险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集道名称:马程联系电话:189470899602、家庭自用及非营业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出租、租赁、网约车等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增加保险费。否则,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3、本保单载明的增值服务项目仅限本标的车辆使用,服务供应商需由保险人指定。4、本合同的保险费为1485.49元,其中不含税价格为1401.41元,增值税额为84.08元。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重要提示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我公司官方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公司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新华路西市府街南美林家园2-2拉特旗支公司客服/投诉热线:95519网址:www.chinalife-p.com.cn4008695519邮政编码:014300签单日期:2025年11月04日(保险人签章)经办:马程核保:自动核保制单:马程中国寿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寿财产保限险国国人-投保人名称/姓名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12150621MB1F914382联系人联系电话13310316737投保人地址/住所车辆信息车牌号蒙KZZ649出厂日期车架号KMHSH81B2CU930507发动机号G4KECU832262行驶区域核定载客人数/被保险人数7车辆使用性质非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驾驶车辆类型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非营业客车;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货车、出租、租赁、城市公交营业客车;公路客运营业客车、特种车、拖拉机;摩托车;营业货车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其余责任的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投保险种保险责任每人(或每座)保险金额(元)免赔额/给付比例每人(或每座)保险费(元)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意外身故CNY500,000.00CNY50.00意外伤残CNY500,000.00CNY50.00意外伤害医疗费用CNY500,000.00CNY15.00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人每日津贴:300.0元每次事故免赔天数:3天CNY10.00每次事故给付天数:30天累计给付天数:180天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8日零时起,至2026年11月7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伍元整¥CNY875.00元保险费交付日期于2025年11月9日前缴清全部保险费。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选择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诉讼。特别约定1.本产品仅适用于核载座位数3座及以上的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企业客车、非营业党政机关及事业团体客车、非营业个人客车(不包括摩托车、非机动车、农用运输车、客货两用车、货车、全挂、半挂汽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的机动车投保。网约车或被保车辆在作为网约车行驶期间不属于本保单保障对象。特别约定2、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动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可作为投保人,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车辆的车牌号(车架号)、核定载客人数和车辆使用性质,本产品限核定载客人数3人及以上车辆投保。3、本产品承保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本保单载明车牌号码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而临时停放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意外伤亡、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责任。4、本产品中的《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附加节假日限额翻倍保险》属于选投责任,在投保人选投该项责任前提下(是否选投,请以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为准),则本保单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节假日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残疾时,保险人按照主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本附加险保险金。本产品所述节假日是指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及上述节日对应的放假调休日期,及星期六、星期日,具体以国务院公布的文件为准;但不包含因国务院安排调休形成的工作日、国务院规定的一次性全国假日、地方性假日。5、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或保险事故发生前已有伤残,原有伤残程度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6、因疾病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7、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请于48小时之内进行报案,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8、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将按照以下规定给付:(1)不满10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RMB20万元;(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RMB50万元。9、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选一种方案投保。对于所选择方案,每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保壹份,多投保无效,对于多投部分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0、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本保单不承保超出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11、本保单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人每日给付标准为300元,每次每人免赔3天,每次给付天数不超30天,累计给付天数不超180天。12、本保单伤残评定标准适用的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即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13、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已详细阅知本保险适用条款内容,并明确相关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范围,具体适用条款详见本保单附件。本合同的保险费为875.00元,其中不含税价格为825.48元,增值税额为49.52元。保险条款《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保险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支公司个代渠道个人销售团队(王玉保险人盖章兵)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新华路西市府街南美林家园2-2签单日期:2025年11月4日,授权签字_________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19或40086-95519官方网站:www.chinalife-p.com.cn核保:自动审核通过,制单:马程,经办:马程尊敬的客户,请您务必详细阅读相关保险条款、特别是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务和赔偿处理部分的内容,投保后,您可通过我公司网页、客户服务电话、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等信息,若对査询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公司。尊敬的客户您可以通过点击下述条款名称查看具体条款文本:1.《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投保确认时间:2025-11-0409:00:34收付确认时间:2025-11-0409:30:41保单打印时间:2025-11-0409:30:46业务流水号:gsbpcs20250087181104参考号/支票号:限在内蒙古自治区销售投保确认码:02GPIC150025111952219841191882APP官微单证查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CHINALIFE流水号:电子保单保险单号:6605072025150621009382被保险人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621MB1F914382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联系电话133****6737号牌号码蒙KZZ649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非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被保险机动车发动机号G4KECU832262识别代码(车架号)KMHSH81B2CU930507厂牌型号胜达SANTAFE2.4L越野车核定载客7人核定载质量|0千克排量2.359(L)功率128.00KW登记日期2012年09月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50.0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伍元整(¥:53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0元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08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07日24时0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代收车船税整备质量0.00纳税人识别号12150621MB1F914382当年应缴¥:900元往年补缴¥:0元滞纳金¥: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900.00元)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特别约定1、尊敬的客户:您本次是通过以下渠道购买本公司的车辆保险,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信息告知如下,如有异议,请拨打本公司服务电话4008695519(95519)或拨打12378向内蒙古银保监局反馈。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0%(该费用为保险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马程联系电话:189470899602、本合同的保险费为535元,其中不含税价格为504.72元,增值税额为30.28元。重要提示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投保次日起,您可通过本公司网页、客服热线、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等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本公司。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公司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新华路西市府街南美林家园2-2司达拉特旗支公司客服/投诉热线:95519网址:wwww.chinalife-p.com.cn4008695519邮政编码:014300签单日期:2025年11月04日保险人签章核保:自动核保制单:马程经办:马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电子保单)限在内蒙古自治区销售投保确认时间:2025-11-0409:00:34收付确认时间:2025-11-0409:30:41保单打印时间:2025-11-0409:30:44业务流水号:gsbpcs20250087181104参考号/支票号:投保确认码:V0201GPIC150025112142219841938APP官微单证查验流水号:电子保单中国人寿财产保险CHINALIFE保险单号:6605212025150621007068鉴于投保人已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依照承保险种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姓名/名称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证件号码12150621MB1F914382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联系方式133****6737行驶证车主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保险车辆情况号牌号码蒙KZZ649厂牌型号胜达SANTAFE2.4L越野车发动机号G4KECU832262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09月VIN码/车架号KMHSH81B2CU930507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非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核定载质量0千克核定载客7人承保险种费率浮动(±)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元)绝对免赔率保险费(元)机动车损失保险绝对免赔额0元/45,960.00635.4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2,000,000.00423.52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1100,000.00153.20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50,000.00元/座*6座273.36附加机动车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7次0.00附加机动车代为送检服务特约条款110.00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捌拾伍元肆角玖分(¥:1485.49元)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08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07日24时00分止特别约定1、尊敬的客户:您本次是通过以下渠道购买本公司的车辆保险,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信息告知如下,如有异议,请拨打本公司服务电话4008695519(95519)或拨打12378向内蒙古银保监局反馈。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10.00000%(该费用为保险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集道名称:马程联系电话:189470899602、家庭自用及非营业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出租、租赁、网约车等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增加保险费。否则,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3、本保单载明的增值服务项目仅限本标的车辆使用,服务供应商需由保险人指定。4、本合同的保险费为1485.49元,其中不含税价格为1401.41元,增值税额为84.08元。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重要提示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我公司官方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公司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新华路西市府街南美林家园2-2拉特旗支公司客服/投诉热线:95519网址:www.chinalife-p.com.cn4008695519邮政编码:014300签单日期:2025年11月04日(保险人签章)经办:马程核保:自动核保制单:马程中国寿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寿财产保限险国国人-投保人名称/姓名达拉特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12150621MB1F914382联系人联系电话13310316737投保人地址/住所车辆信息车牌号蒙KZZ649出厂日期车架号KMHSH81B2CU930507发动机号G4KECU832262行驶区域核定载客人数/被保险人数7车辆使用性质非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驾驶车辆类型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非营业客车;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货车、出租、租赁、城市公交营业客车;公路客运营业客车、特种车、拖拉机;摩托车;营业货车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其余责任的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投保险种保险责任每人(或每座)保险金额(元)免赔额/给付比例每人(或每座)保险费(元)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意外身故CNY500,000.00CNY50.00意外伤残CNY500,000.00CNY50.00意外伤害医疗费用CNY500,000.00CNY15.00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人每日津贴:300.0元每次事故免赔天数:3天CNY10.00每次事故给付天数:30天累计给付天数:180天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8日零时起,至2026年11月7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伍元整¥CNY875.00元保险费交付日期于2025年11月9日前缴清全部保险费。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选择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诉讼。特别约定1.本产品仅适用于核载座位数3座及以上的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企业客车、非营业党政机关及事业团体客车、非营业个人客车(不包括摩托车、非机动车、农用运输车、客货两用车、货车、全挂、半挂汽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的机动车投保。网约车或被保车辆在作为网约车行驶期间不属于本保单保障对象。特别约定2、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动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可作为投保人,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车辆的车牌号(车架号)、核定载客人数和车辆使用性质,本产品限核定载客人数3人及以上车辆投保。3、本产品承保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本保单载明车牌号码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而临时停放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意外伤亡、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责任。4、本产品中的《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附加节假日限额翻倍保险》属于选投责任,在投保人选投该项责任前提下(是否选投,请以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为准),则本保单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节假日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残疾时,保险人按照主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本附加险保险金。本产品所述节假日是指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及上述节日对应的放假调休日期,及星期六、星期日,具体以国务院公布的文件为准;但不包含因国务院安排调休形成的工作日、国务院规定的一次性全国假日、地方性假日。5、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或保险事故发生前已有伤残,原有伤残程度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6、因疾病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7、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请于48小时之内进行报案,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8、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将按照以下规定给付:(1)不满10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RMB20万元;(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RMB50万元。9、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选一种方案投保。对于所选择方案,每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保壹份,多投保无效,对于多投部分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0、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本保单不承保超出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11、本保单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人每日给付标准为300元,每次每人免赔3天,每次给付天数不超30天,累计给付天数不超180天。12、本保单伤残评定标准适用的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即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13、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已详细阅知本保险适用条款内容,并明确相关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范围,具体适用条款详见本保单附件。本合同的保险费为875.00元,其中不含税价格为825.48元,增值税额为49.52元。保险条款《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保险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支公司个代渠道个人销售团队(王玉保险人盖章兵)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新华路西市府街南美林家园2-2签单日期:2025年11月4日,授权签字_________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19或40086-95519官方网站:www.chinalife-p.com.cn核保:自动审核通过,制单:马程,经办:马程尊敬的客户,请您务必详细阅读相关保险条款、特别是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务和赔偿处理部分的内容,投保后,您可通过我公司网页、客户服务电话、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等信息,若对査询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公司。尊敬的客户您可以通过点击下述条款名称查看具体条款文本:1.《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 机动车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