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石登乡财政所2025)



合同编号:

4533325HT2025008490101

合同名称:

石登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二次)合同

项目编号:

4533325JH202500849

项目名称:

石登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人(甲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石登乡财政所

供应商(乙方):

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怒江州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合同金额:

1030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2

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04

代理机构:

怒江锐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怒江锐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登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82996

中标、成交公告:

石登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石登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协议书.pdf

合同编号:项目办2025年019号石登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协议书发包方(甲方):兰坪县石登乡人民政府承包方(乙方):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0月22日签订地点:石登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石登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内容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兰坪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施工主要内容(一)项目名称石登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二)工程建设性质新建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三)项目建设规模、概算及资金来源1.规模:石登集镇小箐门滑坡前缘道路内侧修建挡土墙、布设被动防护工网、危岩清除、修建排水沟、建设弃渣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2.概算:投资106.36万元。3.资金来源:兰坪县2025年新增地**府一般债券。(四)协议承包金额中标价:1,030,000.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元整)。二、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一)甲方责任:1、积极帮助乙方协调和理顺地方关系,努力确保乙方的顺利施工。2、确保按工程进度的将工程款项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项目工程款。3、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进行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提出工程质量整改意见和建议。4、在乙方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工程预算表.施工图纸。(二)乙方责任:1、自觉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质量监理,努力确保施工质量。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不得无故拖延工期。3、严格遵守项目施工地的村规民约,不得无故与当地群众发生各种纠纷。4、乙方自行负责民工的工资与福利,甲方不介入乙方的劳资纠纷和财物等管理工作。5、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出现的工伤事故处理费用及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及核销费用等。6、乙方要加强工程后期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良好。7、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自行编制项目建设验收资料。上报验收资料包括:现场图片资料、项目验收申报表。2三、建设期限2025年10月22日--2026年2月20日。工程质量保质期一年。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如不按照协定的条款进行施工管理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若不服从甲方质量管理,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协约关系并对乙方的损失不予赔偿。2、乙方在不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工程设计内容所建设的工程甲方不予验收认可。3、乙方无故拖延建设日期(自然灾害及气候因素等不可抗力所造成原因除外)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总项目造价5%的罚款。五、项目决算工程决算由石登乡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施工队共同协商,以地方最低价造价参照相关定额标准完成。结算单价以乡政府驻地集镇材料价进行组价并由乙方自行到相关的中介造价公司做结算,农用物资价、土地承包价、运费等以预算价为标准,并按相关规定计入税金。六、付款办法3项目实行报帐制,工程完工后经石登乡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统一做结算材料,资金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项目启动资金(总资金30%),项目建设进入中期后拨付后续资金(总资金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尾款(总资金20%)给施工方,质量保修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3%。七、其他事项说明(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自动终止协约关系。(二)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中途弃约,则甲方只支付乙方实际施工费的50%作为处罚。(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给石登乡纪委一份,石登乡财政所一份。(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不得擅自更改。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甲方单位:石登乡人民政府乙方单位: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法人:委托代理人:电话:3265555电话:0871-6335569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