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 防洪评价采购合同公告(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



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采购项目名称:

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采购项目编码:

4402327718975222510091493

项目业主: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服务机构:

东莞粤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4402327718975222510091493

合同总金额:

¥99,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服务内容:

该项目位于南岭保护区秤架管理处区域,项目旨在围绕南岭国家公园秤架片区“一馆两园两径”的总体规划布局(即秤架生态科普馆、秤架珍稀植物园、秤架干坑古树公园、秤架自然教育径、秤架古驿道教育径),以森林体验为主要形式,完成约2公里森林体验步道建设,完善游憩节点、导视系统、科普解说系统、卫生间、过河平桥、挡土墙、水电工程、绿化修复、入口标识、候车亭等配套建设。本次服务就此项目建设内容做河道防洪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附件

89.NL-2025A-0089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合同.pdf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11-04

合同编号:NL-2025A-0089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技术服务合同工程名称: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委托方: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受托方:东莞粤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3日0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受托方):东莞粤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甲方组织实施的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范围编制本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下称“报告”),参加专家评审,并承担修改工作。服务内容不包括:补救措施专项设计。第二条工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现场环境综合分析评估,编制该项目的《报告》,以通过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评审为准。第三条提交成果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纸质版叁份,电子光盘壹张。第四条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11.合同价格包干总价为¥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整理费、分析计算费、报告编制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以及税金和利润。2.合同价款支付(1)乙方完成编制《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2)最终结算时若合同金额超出发改审定金额则以发改审定为准,若未超出则按合同金额执行。乙方请款时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开具1%税率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作为请款材料,发票不作为收款凭证,甲方必须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工作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如指定专人提供编制报告所需夜有的相关资料及图纸电子文档(乙方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不得要求乙方提供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的服务,及时协调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会议等。2.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准时足额支付款项。若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同意乙方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或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甲方承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3.甲方变更委托评价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评价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4.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若乙方未开展工作,甲方2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已开展工作但未完成《报告》编制的,甲方还应根据乙方最新工作阶段产生的工作量支付工作经费,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合同生效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编制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清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并协助甲方处理申报、备案等工作,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2.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因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发生变化导致工作提前或延期的,乙方完成工作期限相应提前或顺延。3.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的20%作为赔偿。第七条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1.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2.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含书面和电子版),如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公开甲方所提供的资料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晓的甲方的资料、技术信息等及本合同的测绘成果资料保密,且不得将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晓的甲方的资料、技术信息等及本合同的测绘成果资料全部或部分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八条服务周期3自合同生效起至《报告》备案通过为止。第九条未尽事宜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不可抗力及合同争议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以下无正文,为签章内容)4甲方名称:(盖章)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名称:(盖章)东莞粤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有限公司万江水蛇涌分理处银行账号:44726001040007552银行账号:060230190010011152银行联行号:402602000018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0月23日合同签订地点:乳源县五指山5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SG2510220107东莞粤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受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阳山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采购项目编码:4402327718975222510091493),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中选人在接到中选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具体服务时限以签订合同为准。。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秤架自然教育径建设 防洪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