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 海绵办年度考核任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任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T_PSDL2022000041-A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坪山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
三、项目编号: PSDL2022000041
四、项目名称: 坪山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地 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
联系方式:13823206482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大厦C座四楼整层
联系方式:134287313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坪山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成市海绵办年度考核任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任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65000
合同金额: 356.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履约地点为坪山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调整验收要求 合同中“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并确保协助区海绵办通过市海绵办的年度考核。”改为“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并确保协助区海绵办完成市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工作要点内容。” 二、调整支付方式(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尾款由“第四季度考核即为年度考核,1年服务期满,通过市海绵办组织的绩效考核评定后 20 个工作日内(最晚不超过中标人提供相应款项发票及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根据考核规定支付合同剩余款项,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该部分费用按照分项工作中标价等比例支付。”改为“1年服务期满,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该部分费用按照分项工作中标价等比例支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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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绵城市技术服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 海绵办年度考核任务及片区达标监测自评价任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