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 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58246220259202
二、合同名称: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1521号
四、项目名称: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
地 址:柯桥区马鞍街道
联系方式:0575-85629032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联系方式:0571-879798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8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8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合同.pdf
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甲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签订日期:年11月日20V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提高河湖健康水平,拟实施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复合硝化菌剂等功能菌互作生态净化、生态浮岛、太阳能喷泉曝气等技术提升水环境质量;1.2.2服务标准: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要求。水质最终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及以上标准;1.2.3技术保障:乙方承诺采用复合硝化菌剂(菌密度>10CFU/g;氨氮降解速率500mg/L·H)、生态浮岛(植物纤维载体+碳纤维草材质,10m2/套,180根碳纤维/套)、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0.55kw,水花直径4-5m,喷泉高度1.8m,增氧效率1.0-2.0kgO/h);1.2.4服务人员组成:乙方承诺组建一支由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领衔的专业项目团队。具体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已列入投标文件,可供甲方核查;1.2.5合同是(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生态浮岛(10m2/套),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0.55kw);1.2.5.2货物数量:分别为6套,5套1.2.5.3货物质量::一年质保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389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玖仟元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分项单价(元)分项总价(元)1复合硝化菌剂460千克2501150002生态浮岛6套190001140003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5套19000950004设备安装费/20000.00200005工程设计费、联合试运转费/20000.00200006其他费用/25000.0025000总价38900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如下: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水质治理项目完成提交相关资料后,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及以上要求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服务期满,水质维持在IV类及以上的支付至结算价的100%。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治理实施:治理完成后进入为期一年的服务期;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重点治理北段约550米,水域面积约5500平方米)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水体水质最终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及以上标准;交付建成并稳定运行的治理设施及全套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5套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6套生态浮岛的安装、调试及持续正常运行;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同服务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1.7.4.2交付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项目现场;1.7.4.3交付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叁份。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将争议提交柯桥区人民法院。1.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6210002582462H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300005765162022住所: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秋实路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666号务中心6号楼150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樊利安联系人:赵雪婕约定送达地址: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约定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秋实路666号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0571-8799562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3001616127053003686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甲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签订日期:年11月日20V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提高河湖健康水平,拟实施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复合硝化菌剂等功能菌互作生态净化、生态浮岛、太阳能喷泉曝气等技术提升水环境质量;1.2.2服务标准: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要求。水质最终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及以上标准;1.2.3技术保障:乙方承诺采用复合硝化菌剂(菌密度>10CFU/g;氨氮降解速率500mg/L·H)、生态浮岛(植物纤维载体+碳纤维草材质,10m2/套,180根碳纤维/套)、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0.55kw,水花直径4-5m,喷泉高度1.8m,增氧效率1.0-2.0kgO/h);1.2.4服务人员组成:乙方承诺组建一支由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领衔的专业项目团队。具体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已列入投标文件,可供甲方核查;1.2.5合同是(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生态浮岛(10m2/套),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0.55kw);1.2.5.2货物数量:分别为6套,5套1.2.5.3货物质量::一年质保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389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玖仟元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分项单价(元)分项总价(元)1复合硝化菌剂460千克2501150002生态浮岛6套190001140003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5套19000950004设备安装费/20000.00200005工程设计费、联合试运转费/20000.00200006其他费用/25000.0025000总价38900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如下: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水质治理项目完成提交相关资料后,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及以上要求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服务期满,水质维持在IV类及以上的支付至结算价的100%。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治理实施:治理完成后进入为期一年的服务期;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重点治理北段约550米,水域面积约5500平方米)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水体水质最终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及以上标准;交付建成并稳定运行的治理设施及全套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5套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6套生态浮岛的安装、调试及持续正常运行;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同服务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1.7.4.2交付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六九丘外环河项目现场;1.7.4.3交付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叁份。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将争议提交柯桥区人民法院。1.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6210002582462H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300005765162022住所: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秋实路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666号务中心6号楼150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樊利安联系人:赵雪婕约定送达地址: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约定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秋实路666号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0571-8799562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30016161270530036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治理 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