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采购合同公告(云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云梦县 2025 年县城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规划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923202501000312
四、项目名称:云梦县2025年县城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云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地址:云梦县梦泽大道36号
3、联系方式:0712--4325219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47号
6、联系方式:187727063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云梦县2025年县城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2128000元
5、合同金额:212.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28日 履约地点:云梦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3-2025-0038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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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2025年县城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云梦县2025年县城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规划设计合同工程名称:云梦县2025年县城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云梦县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委托方云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方: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5./0.2D委托方:云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长桂联系电话:0712-4325219设计方: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魏元欣联系电话:13871470257委托方现委托设计方承担云梦县2025年县城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云梦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等。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1.4其他:中标通知书第二条设计依据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委托方要求及设计任务书(如有);422.3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4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1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其他技术标准及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在会同展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回文件组成部分,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仔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文件);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如有)。上沭务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合同文件所作出的件元和修政,属干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者的为准。第四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仃业特点填写)多称:云梦县2025年县城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口其他规模:回用地24平方公里口人口阶印,口区城规划口总体规划口分区规划0控制性评细规划口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口概念性规划口具他:设计内容:第五务香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发时51供月城街道,社区(小区)、任房4个居量大里话、2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按下列情形处理:(1)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第一笔费用。委托方如未支付第一笔费用的,仍应进行支付。(2)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费用,如未按规定支付,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及交付文件的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及其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书面通知设计方相应情况,并自前述情况发生后的【30】日内按条款9.1.3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如有)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2设计方责任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20元公2aXh!y、0初该阶段设计服务费用的20o费用。lT中号日工第十条保密6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设计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通知及送达12.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项目联系人:王长桂,联系电话:0712-4325219,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梦泽大道36号,邮编:432600。委托方同意接受电子文件送达,电子终端信息如下:移动电话:,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设计方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18772706338,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47号,邮编:430071。设计方同意接受电子文件送达,电子终端信息如下:移动电话:18772706338,微信号:18772706338,电子邮箱:304115665@qq.com。12.2任何一方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以一方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信件被拒收或退回的,则自信件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7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12.3本合同第12.1条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双方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12.4合同通知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3.1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及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委托方叁份,设计方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如需)。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3.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及合同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其他814.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并支付费用。14.2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以下无正文)9委托方名称:(盖章)设计方名称: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格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47号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0071电话:电话:027-87822213开户银行传真纳税人识别号:91420000MA497LP66U传真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208银行账号:10010230000000043年10月3日年月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检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