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南湖爱家超市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11101000025038391
五、合同编号:11N457605464202526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红果实 5L 米类 纯葵花籽油
红果实5L
桶
518.00
69
35742
2
庄子开拓 5 米类 一级压榨菜籽油
庄子开拓5
桶
518.00
85
44030
3
庄子开拓 5l 米类 纯红花籽油
庄子开拓5l
桶
518.00
127
65786
4
金龙鱼 10kg 米类 稻花香米
金龙鱼10kg
kg
518.00
95
49210
5
皇家稻场 五常大米稻花香2号10KG 米类
皇家稻场五常大米稻花香2号10KG
袋
518.00
124
64232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迪拉热
联系电话:15199021338
传真:
地址:温泉西路2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pdf
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货物服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廉洁责任书医院货物服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廉洁责任书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十一、中秋双节福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21号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供应商单位(乙方):乌鲁木齐南湖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为加强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医院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采购项目中购、供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设备、医药材料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招标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五)所有采购项目,由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招标采购管理九公宗及归口管理科室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集体意愿擅自进仃采购项目,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记录。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招标采购合同有关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招标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物资。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可能影响其公1)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合同无效,列入医院不良记录名单并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举报;凡招标采购项目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患者利益受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关系,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向司法机关举报。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招标采购合同的附件,与招标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采购项目完成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单位:乙方单位: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陈同地址:乌市水区温泉西路21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南路50号1F电话:0991-48770132025年9月电话:13201330013日合同编号:Yk0415090福利品采购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自治区康复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乙方:乌鲁木齐南湖爱家超市有限公司1签订日期:2025年9月日福利品采购合同甲方(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自治区康复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乙方(卖方):乌鲁木齐南湖爱家超市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真实、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货品信息序号品名规格单价数量备注1皇家稻场五常大米生态稻花香10KG/袋139元5262金龙鱼稻花香米10KG/袋109元5263庄子纯红花籽油5L/桶188元5264庄子一级压榨菜籽油5L/桶88元5265红果实一级物理压榨纯葵花籽油5L99元526合计:263000元其他事宜第二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特定标准确定。(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无条件为甲方退货或换货,若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实际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实际使用人可直接向乙方主张权利。第三条货品检验(一)乙方应提前将样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于收货之日起1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二)甲方发现乙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7.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甲方签收不免除乙方质量保证和维保的责任。第四条交货方式(一)甲方应当提前告知乙方所需货品数量及货品配送时间。(二)货品由乙方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三)若甲方货品需求量有改动或者指定联系人更换的需及时通知乙方。第五条结算与付款方式(一)乙方根据实际发放货品数量为准,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二)甲方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货款方式:a、按季度付款;b、全部货品发放后1至2个月支付全部价款;(三)乙方收款信息:开户名称乌鲁木齐南湖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5MACRQ77T6D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银行账户512030100100271488第六条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一)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1客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等原因,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所在地方法院起诉讼。第七条合同期限及其他(一)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期限:22年月日至至年月日。(二)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三)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路称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陈国联系电话:0991-4871578联系电话:13201330013日期:20005年9同171日期:2025年977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